夫妻感情不和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會發現,不少夫妻因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情況不在少數,有的夫妻分居一段時間後,發現還要做“彼此的天使”又重新恩恩愛愛,幸福的生活,而有的夫妻分居後,卻覺得雙方感情破裂,無法繼續“柴米油鹽”,就會想到解除婚姻關係,離婚也成了最好的選擇。但是為了家庭和睦、社會和諧,起訴離婚時,法院往往會從中調解,希望雙方能夠和解,但是一旦雙方感情真的無法修復,分居時間達到一定程度,法院調解不成,也只能判決離婚。

夫妻感情不和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當事人諮詢:

您好,我結婚近10年,兒子今年8歲。本該幸福的相夫教子,奈何我老公在外面養“小三”。讓我挺傷心的。慢慢地我們共同話語很少,除了孩子不聊其他,也是為了孩子在湊合過日子。最近他給我們的生活費越來越少,原來是他把錢都花在“小三”身上了,我勸他多為孩子著想,但是他不聽,為此我們吵架多次。我跟他提離婚,他死活不答應。為了不影響孩子,我搬出來住兩個月了。我想離婚,要在外面分居多久才可以自動離婚呢?

夫妻感情不和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律師解惑:

您好,分居不會自動離婚。婚姻關係只能透過離婚登記或者法院調解或判決的方式解除。分居,不管時間多長,都不能自動解除婚姻關係。目前法院認定的分居,就是指因夫妻感情不和,雙方分開居住,且互不履行夫妻之間的義務。夫妻雙方分居,是證明雙方感情確已破裂的重要依據,也是法院處理離婚案件重要參考。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時,會先進行調解,如果雙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調解無效的,會准予離婚。

所以,您現在雖然搬出來分居兩個月,但還沒有提離婚的話是沒有法律效用的,您的婚姻不能夠自動解除。如果您想要離婚的話,需要去相關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或者去法院起訴離婚。

夫妻感情不和多久可以自動離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條

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准予離婚:

(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

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後,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准予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