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雪峰|鄉鎮治理25個定律之五:中堅幹部定律

五、中堅幹部定律(失去晉升機會沉澱下來幹部積極性不確定定律)

無論採用什麼樣的晉升條件,鄉鎮一級總會有大批幹部在獲得新的晉升機會之前,就已經失去了晉升條件,比如超過晉升年齡,受到處分,事業編制等等。這些幹部長期在鄉鎮工作一線摸爬滾打,雖然超齡,其實年齡也才50歲左右,可謂年富力強的在鄉鎮沉澱下來的幹部,就是“中堅幹部”。之所以說他們是“中堅幹部”,原因就是他們年富力強,工作經驗豐富,對地方情況十分掌握,是地地道道的土官,是鄉鎮工作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甚至關鍵力量。

因為“中堅幹部”失去了晉升條件,透過晉升來激勵他們就沒有了可能。他們資歷深厚,經驗豐富,年齡可能也比鄉鎮主要領導更大,因此,鄉鎮領導安排工作時,這些“中堅幹部”可能會不很買賬,變成了鄉鎮幹部中的“老油條”。若鄉鎮領導知人善任,願意與這些“中堅幹部”講感情拉關係,充分信任他們,將他們安排在鄉鎮工作中的一些關鍵位置,這些“中堅幹部”就可能暴發出巨大能量,真正在鄉鎮急難險重工作中尤其在接觸群眾一線工作中真正起到中堅作用。

鄉鎮中堅幹部是鄉鎮治理中最為寶貴的人力資源。這批幹部用好了,鄉鎮治理就如虎添翼,這批幹部用不好,鄉鎮治理就難上加難。總體來講,當前鄉鎮治理中如何充分調動失去晉升機會中堅幹部的積極性,是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