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法的家暴

今天看到一則很令人難過的家暴新聞,影片觸目驚心,點開幾秒我就關了。後來在評論裡看到,說家暴男結過三次婚。

想起曾經發過的一條感悟——

“很諷刺,我現實中認識的人,以我相處瞭解,斷定100%絕對不會家暴的男性,都沒有結婚。反倒是那些人品直覺上就不怎麼好,看眼神就感覺不對勁的,普遍都結婚結得早。”

有許多人對此也說了一些看法。

“我周圍也是,人品不好的更懂得吃性別紅利。”

“因為在婚姻中有所圖謀所以急著結婚呀 真的沒有圖謀的反倒唯唯諾諾 一心只找一心人”

“是說明女性是不更加容易喜歡上那些男性?還是那些男性更會演戲?”

“沒錯,我也發現了這個現象。果然婚姻是奴隸制,適合當奴隸主的才能跟奴隸互相吸引。”

“可能因為上趕著進入婚姻進行“合法”家暴。”

每遇見這種事,總會見人評論“為什麼要在垃圾堆裡找男人”。但在垃圾傾向堆集於婚姻的大環境下,苛責個人眼光沒有意義。我們如今於社會層面應該做的,要消除masculinity執念對男性的影響,倡導去性別化的普適愛意與寬容;要徹底推翻父權制婚姻觀對女性的壓迫,不再把服從忍讓視作美德;還要在法律層面真正做到對暴力的公正追責,不要用“家庭糾紛”“情感問題”去降責傷害行為,使婚姻成為戕害女性的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