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朋友聊天。
說到子女婚姻的問題。
我們一群人橫跨70、80、90後,最大的年齡將近五十,最小的二十出頭。
最大的老大哥的閨女大學快畢業了,最小的自己剛畢業。
這一群人是從愛好發展起來的,成員基本都有大學學歷,從事各個行業的都有。
我們對於未來的包容真的越來越寬容。
說到子女婚姻,大家的觀點出奇的一致。
以後不會去幹涉子女是否談戀愛、是否結婚,甚至取向。
我們更願意他們能按照自己的意願去生活。
我們願意做他們的後盾和堡壘,讓他們更自由地飛翔。
初中時候讀過魯迅先生的《我們現在怎樣做父親》,那時候自己還是個孩子,懵懂而又無知。
現在自己真的做了父親,再回首去看這文章,方知魯迅先生的思想之超前。
節選其中一段:時勢既有改變,生活也必須進化;所以後起的人物,一定尤異於前,決不能用同一模型,無理嵌定。長者須是指導者協商者,卻不該是命令者。不但不該責幼者供奉自己;而且還須用全副精神,專為他們自己,養成他們有耐勞作的體力,純潔高尚的道德,廣博自由能容納新潮流的精神,也就是能在世界新潮流中游泳,不被淹沒的力量。
此後覺醒的人,應該先洗淨了東方古傳的謬誤思想,對於子女,義務思想須加多,而權利思想卻大可切實核減,以準備改作幼者本位的道德。
他們應該與我們活出不同,不應該被我們所束縛,不該被陳舊的觀念所羈絆。
希望婚姻是因為愛情。
希望工作是因為興趣。
希望生活是因為熱愛。
希望孩子是因為擔當。
當然犯法的事情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