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與子女是債權關係,不是股權關係

父母和子女的關係,是人類一直在思考的問題。父母對子女的愛是偉大無私的,但是父母可以控制子女的生活和思想嗎?

父母給了子女生命,而且養育其長大,子女應該完全聽從父母的命令嗎?養育之恩還得完嗎?

子女要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這是天經地義的,但是如果父母對於子女的索取,超出了子女的承受的範圍,又該如何是好?

今天文章將會給出分析,解答這些世紀之問!

一句話來回答,就是:

父母對子女是債權關係,不是股權關係

父母與子女是債權關係,不是股權關係

中國的傳統是講究父慈子孝的,“天地君親師”表明了父母的威嚴是必須絕對服從的。古代社會對於“孝悌之義”的推崇,以至於流傳出“割股醫親”(把自己腿上的肉割下來,給母親吃,以治療母親的病)、“埋兒奉母”(生活困難,想把孩子埋了,生活費用來贍養母親)等等的 孝順故事,其特點都是 自我犧牲以 反哺父母。這些故事現在來看,多少是有些“愚孝”色彩的,但是其中表現的子女對於父母的感恩和愛戴,還是感動人心的。

父母與子女是債權關係,不是股權關係

子女要報答父母的養育之恩,這是天經地義的,但是如果父母對於子女的索取,超出了子女的承受的範圍。此時,必須尊重子女作為獨立生命,他有自己的生存權。他有拒絕的權利。

有人說:父母給了子女生命 ,又養育其長大,教給子女生存的技能、生活的智慧,這樣看來,子女的一切都可以說是父母給的。那麼父母要拿走子女的一切都是合理的!

這種說法犯了一個錯誤:把子女物化為父母的財產了。

如果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養了一頭豬,這頭豬長成多大,那都是他們兩人的一個財產,都可以讓他們自由安排處置。但是,他們養了一個孩子 ,這個孩子也是活生生的一個人,就得有自己的人權,自己的生存權。不是父母想奪走就奪走的。

父母對於養育子女過程中耗費的資源,是一種投資,這種投資期待以後得到養老的回報。或者是幫助子女度過 弱小的 兒童期,但是並不是想要獲得子女的控制權。如果獲得控制權的話,那就成了奴隸制了!

總結一句話:

父母對於子女的生育之恩、養育之恩,都是對子女有一種債權關係,並不是股權關係!

由此可以解答 文章開頭的幾個疑問。

1、子女的生活,由自己決定,父母無權決定你的生活。

2、子女應該回報父母的養育之恩,這種恩惠以父母當時花費的資源為度,回報若干倍都可以。並不是永遠無限的償還,不必覺得自己永遠都虧欠自己的父母。

3、如果父母索求的程度,子女無法承受,可以果斷拒絕。

父母與子女是債權關係,不是股權關係

父母索取無度,在廣為人知的娛樂圈就出現過幾個例子。

張韶涵的母親,在見識了演藝圈的繁華之後,在張韶涵治療心臟病期間,把張韶涵這幾年賺的錢都轉移到自己名下,然後汙衊張韶涵不給贍養費,汙衊張韶涵“吸毒”,把張韶涵的名聲毀得一塌糊塗,這簡直是喪盡天良的做法,實在已經是敵人的做法,完全看不出來她是張韶涵的母親。這些年群眾輿論也醒悟過來,開始支援張韶涵,嘲笑 她母親這種 “毀滅女兒”的不人道的做法。

如今,張韶涵已經振作起來,重新在華語樂壇站穩腳跟,祝她能夠從親情的傷害中平復過來,獲得自己的幸福!

父母與子女是債權關係,不是股權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