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婚姻法:老人再婚應該注意什麼?結婚幾年房屋變成共同財產?

《婚姻法》規定,公民享有婚姻自由的權利,所以,不管是老人,還是年輕人,都有權利選擇自己的婚姻。最近幾年,離婚子啊很多地方都比較普遍,從剛剛結婚不到一月就開始鬧離婚,也有在一起走過幾十年的老夫老妻老離婚。那麼,對於老人離婚或者其他原因想要再婚的,應該注意什麼問題?在婚後,婚姻關係存續幾年個人財產會變成共同財產呢?

2019婚姻法:老人再婚應該注意什麼?結婚幾年房屋變成共同財產?

1、子女的贍養問題。

因為是老人,雙方都會有自己的子女,兩個老人在一起後,贍養問題應該如何處理?夫妻有相互扶助的義務,老年人由於身體各項機能的衰退,生活上需要更多的照顧,老年再婚夫妻間相互扶助的能力自然不比年輕夫妻,照顧老人的義務應更多的落在子女身上。父母再婚後,有些子女由於與父母的配偶無感情基礎,難以建立融洽的關係,有的子女推卸責任,不願繼續負擔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對父母再婚後的生活造成很大影響。而且老人身體都不是很好,通常會生病住院,這個還是的開支應該如何處理,都是應該在結婚前和雙方子女協商一致的。《婚姻法》第三十條明確規定“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不因父母的婚姻關係變化而終止。”

2019婚姻法:老人再婚應該注意什麼?結婚幾年房屋變成共同財產?

2、關於財產的繼承問題

《婚姻法》第十九條規定,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由此,在有書面約定的情況下,法律尊重當事人的意願,夫妻可自由約定其財產的歸屬。

根據我國《繼承法》規定,夫妻互為對方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再婚配偶與老人的子女平等地享有遺產的繼承權。但是,遺囑繼承優先於法定繼承,在不侵害他人權利的情況下,老人可以依自己的意願立遺囑對全部遺產進行分配。

2019婚姻法:老人再婚應該注意什麼?結婚幾年房屋變成共同財產?

3、結婚後個人財產與夫妻共同財產

涉及婚姻關係問題,我們首先要考慮《婚姻法》的相關規定,《婚姻法》明確了夫妻個人財產問題,一方婚前財產為夫妻個人財產,不因結婚年限延長而歸為夫妻共同財產。所以,如果是一個人的個人財產,不管兩個人在一起是一年還是一百年,都只能是個人財產。如果老人在婚後雙方合不來又要離婚的,那麼個人財產是不能參與分割的。但是,如果老人有明確的有效協議,則按照協議進行財產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