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普通人的“愛情”

論普通人的“愛情”

世間很多人把兩性從陌生到熟悉的過程稱之為“愛情”,其實是濫用名稱。

真正的“愛情”,另有內涵和境界,而非傳統習慣的兩性在一起過日子需求。

絕大部分的兩性關係及其婚姻,頂多是好感喜歡或差不多的將就而已。

如果聽到有感人的“愛情”故事,那一定是基於共同修養的尊重和志趣。

人間若有幸福姻緣,無不是源自家族素養和個人涵養的和睦相處的結果。

就現實而言,相對的能夠好人遇上好人,那已經就是幸運,但不必言愛情。

我們的社會文化,需要自然、真實、理性,一份真實感情就已經非常之好了。

人生僅此一回,兩性情愛的出路,少不了基本物質條件,但更不能缺少文化。

不要輕易說“婚姻是愛情的墳墓”,其實普通人壓根兒就沒有“愛情”,不過是現實需求而已,能珍惜就好。

(凌晨2:47於雲霄縣魏媽紀念園隨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