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三十多歲,單身,獨居。
為了保護自己的安全,故意買了男士皮鞋、內褲等男性日常用品放在家裡。
很好理解,獨居的女性嘛,總要想盡辦法保護好自己不是嗎?
可是,細心的她還是從門口的菸蒂,和偶爾被開啟的密碼鎖蓋,察覺出了異樣。
感覺自己家有外人創入跡象的她,沒有保持沉默選擇了報警。
這是韓國電影《門鎖》的開篇。
看到這裡我不禁想,買個攝像頭安在家裡或者走廊不就好了?
電影的下一幕毛骨悚然,當女人熟睡後,從她的床下,爬出來一名男子。
他用手絹捂住女人的口鼻,女人暈厥過去。
男人在女人家裡悠閒的洗了澡,並用紙巾仔細的擦拭地面和浴室玻璃。
然後摟住女人睡去,又在女人清醒之前離開。
這一幕充分表現出了這名罪犯的心思縝密。
我卻在想,這個女的就不能聰明點嗎?
後來女人工作中的客戶,糾纏女人,在公交車站對她拉拉扯扯。
女人膽小的態度,讓我更加生氣,你就不能嚴詞拒絕嗎?
就不能更加嚴厲一些嗎?
即便當時電影中的場景是夜晚,街上已經沒什麼人了。
或許就算大喊,也不會有人注意得到,即便後來女人的上司幫她解了圍。
可她面對危險的唯唯諾諾依然讓我憤怒,你就不能再強硬潑辣一點嗎?
瞬間,我被自己的想法震驚!
你看,指責受害者是多麼容易的一件事,容易到自然而然。
即便,我曾經也是個受害者。
那時我不過十二三歲的年紀,放學回家的公交車上,一個180左右的強壯男人用他有力的雙臂將我卡在他身體中間。
下體在我背後摩擦蠕動。
我嚇壞了,不敢動,更不敢求救。
男人的動作越來越誇張,我嚇得想要趕緊下車。
可是男子的手肘抵在我的腦袋上,阻止我離開。
無奈我只得蹲下身子,從男子腋下使勁鑽了出去。
逃下車的我,嚇得渾身發抖。
回到家,不敢跟家人講。只覺得自己羞恥,覺得自己很不乾淨。
於是,那天洗了整整兩個小時的澡。
這件事,像一個巨大的枷鎖,讓原本就老實膽小的我,更加戰戰兢兢。
從那以後,我不敢穿裙子,更不敢穿短袖。
夏天再熱,我也是穿著長袖長褲的校服,稚嫩的我,用這種方式保護著自己。
可是噁心的事在我十五歲那年又發生了,上學的公交車上,一箇中男人公然用手背磨蹭我的胸部。
當時車上人很多,我嚇得擠進人堆裡,可是男人不肯放過我。
他跟了上來,用大腿摩擦著我的腿,然後男人擠到我身邊,居然伸出手觸碰我的下身。
我環顧一圈,膽戰心驚的想要大喊求救,可是目光碰到對面坐著的一位大嬸後,心涼了下去。
那大嬸的視角,可以將男人做的一切盡收眼底。
可是她沒有幫我的打算,我帶著噁心感,匆匆下了車。
難受極了,感覺自己又骯髒又下作。
可是我長大一些了,我覺得我不能一個人承受這些。
於是曠了課,回家把這件事告訴了奶奶 。
奶奶震驚的睜大了眼睛,死死瞪著我,大聲呵斥:“為啥那人不弄別人就弄你?你幹啥了?”
我震驚的忘記了反駁,我鼓足了勇氣卻被當頭潑了一盆冷水。
當然,事後奶奶也沒有把這件事告訴我父母,我失望的閉上了嘴巴。
寬鬆的校服,讓我的身體看不出一絲曲線,這樣的我,為什麼會被騷擾?
我想不通,於是再一次自我厭惡。
我覺得我有問題,我覺得我很骯髒,我覺得我再也不乾淨了。
這樣的掙扎折磨了我整整三年。
時間大概真的可以治癒一切,可是每當我以為我忘記那些不愉快的經歷時,時不時的噩夢不停地提醒我。
從前,我所遭遇的一切,都真實的發生過。
我知道這樣下去不行,可是又不敢把秘密告訴別人,只能自救。
我一遍遍的告訴鏡子裡的自己,我沒有做錯任何事。
我是乾乾淨淨,清清白白,珍貴的,玉一樣的女孩子。
起初,這樣的話連我自己都不信。
我總是一邊說一邊哭,可是依然堅持每天告訴自己一遍。
然後,把那兩段痛苦經歷,一遍遍寫在日記本上,然後再撕掉。
就這樣,堅持了將近一年,我才漸漸恢復樂觀的狀態。
再後來,很少做噩夢了。
現在,近二十年過去,我已經能夠坦然的面對那段經歷
只是回頭再看,我驚訝的發現,那兩段可怕的經歷,居然困擾了我那麼多年。
不僅如此,我是在孤立無援的狀況下面對那一切的!
其實,更讓我難以面對的,是奶奶的指責。
我被人騷擾了!
我是受害者!
我受害,那是我的錯!
奶奶一句話透露出的指責,才是真正困住我,讓我難以走出來的原因。
而我,那個曾經經歷過那樣不堪經歷的自己。
在看這部電影的時候,居然做了和當年我奶奶對我做過的,一樣的事。
電影后半部分是老套路,女主堅強起來,覺醒、自救。
可是讓我耿耿於懷的是,曾是受害者的我,居然也開始指責受害者。
指責受害者生活中的小心翼翼,指責她的老實,指責她的膽小。
可是,這個世界上哪裡有真正的感同身受?
很多時候,老實人更容易被傷害,不是嗎?
原因很簡單:
因為老實=膽子小
膽子小=不敢聲張
不敢聲張=好欺負
好欺負=不敢反抗
而遇見傷害不敢反抗,傷害就一定會變本加厲!
正如小說《默讀》中所寫:
只要一個膽大的強姦犯上前給她標註了一條“柔弱可欺”,成千上萬個強姦犯,立刻跟著蠢蠢欲動,縱然不敢付諸實際行動,精神上也要蜂擁而上,扒光她的衣服,再踏上一萬隻腳!
指責真的很容易,可我們該指責的難道不是那些施暴者嗎?
他們為什麼連十幾歲的小孩子都不肯放過?
他們有什麼資格踐踏別人的自尊,傷害人的心靈?
記得在微博的家暴新聞評論區,不小心劃到一條評論:
她到底做了什麼啊?她老公氣的把她打成這個德性!
她做了什麼?
她做了跟你一樣的事,只想做一個擁有尊嚴的普通人。
她只想要和你一樣,遵紀守法,做個好人,然後被警察和法律好好保護起來而已。
暴力,無論發生在哪裡都是暴力,我們要指責的只有施暴者!
還記得那個名叫拉姆的美麗女孩嗎?
她在直播中被前夫澆汽油焚燒,年輕又美好的生命就此隕落。
雖然時隔一年後,對她施暴的前夫終於被判了死刑。
可是這個眼睛裡有星辰大海的姑娘,再也回不來了。
她曾經常年遭受丈夫家暴,離婚後又復了婚。
很多人因此責備這姑娘。
可是善良的人,怎麼能和人渣相提並論呢?
如果你被家暴前夫糾纏不休,如果你年邁的父母遭到生命威脅。
如果,法律沒有辦法從人渣手上保護你。
換了我,可能跟也會認命吧。
我都已經忍了那麼多,為了家人不再受到騷擾和威脅大概也會走和拉姆一樣的老路吧。
可是善良的她,到底低估了人心的黑暗。
施暴者被判了死刑。
可善良的姑娘,被暴力折磨許久的姑娘,卻再也回不來了。
語言,有時是看不見的兇器。
人,總是不完美的,指責受害者何其容易,可是不應該。
我們可以不理解,可以不喜歡,但至少不要傷害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