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女神,節日快樂!聊聊女神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幾項重要權益

各位女神,節日快樂!聊聊女神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幾項重要權益

今天是“女神節”值此之際,小獸祝福女神們,節日快樂,容顏不老,收入提高,通關法考!

同時,今天不管各位女神是備戰法考,或者是不經意“路過”,希望這篇文章您能瞭解一下,來看看如何用《民法典》護航美好幸福生活。

各位女神,節日快樂!聊聊女神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幾項重要權益

一、婚後女方對家庭付出較多,丈夫除了上班家務事一概不管,離婚時女方可以要求經濟補償嗎?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1088條 夫妻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負擔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給予補償。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權威解讀]

最近“全職太太離婚獲五萬家務補償”一事衝上熱搜。民法典通婚姻家庭編過法律形式認可了家務勞動的價值,保護了婚姻中對家庭付出較多的一方,將家務勞動補償擴大適用於夫妻共同財產制,無疑是立法的一大進步,也是多年來眾多法律工作者孜孜以求的結果。

1。適用範圍擴大 以往《婚姻法》將經濟補償制度的適用限制在“夫妻書面約定財產歸各自所有”的情形,而《民法典》刪除了此前提條件,因為現實生活中,大部分中國家庭實行的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制。這使得家務勞動補償制度長期處於休眠狀態,難以被喚醒。

2。提出補償的時間 經濟補償的請求必須在“離婚時”提出。“離婚時”包括協議離婚時或離婚案件訴訟過程中。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及離婚後,一方是不可以主張經濟補償的。

3。經濟補償的標準和參考因素 法律沒有規定勞動經濟補償的計算標準和參考因素。司法實踐中難以確定家務勞動的具體價值。

“全職太太離婚獲五萬家務補償”是全國首次依據《民法典》審結的離婚家務補償案件。“為何判五萬?”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法院接受採訪時回答,主要考慮了以下幾個因素:一是雙方婚姻存續期的長短。二是考慮北京市人均收入水平以及消費支出水平。三是考慮男方的月收入情況及其具體家庭條件。此外,還考慮女方在家庭中所從事的具體家務型別,比如是照顧老人、孩子多一些,還是操持一般家務活比較多,等等。

所以筆者認為,對於家務勞動補償的具體數額,應當結合當地的經濟生活水平、婚姻關係存續時間、一方對家庭所做的貢獻、另一方的經濟能力等因素,儘量公平合理地進行裁決。

二、丈夫瞞著妻子欠下一筆債務,妻子必須一起償還嗎?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1064條 夫妻雙方共同簽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後追認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共同債務。

夫妻一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解讀]

《民法典》明確了“共債共籤”的基本原則,從以下幾個方面明確了夫妻共同債務的認定標準。

1。基於夫妻共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包括事前的共同簽字和事後的追認。

2。一方為日常家庭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為夫妻共同債務。夫妻共同生活中產生的日常家事代理範疇所負的債務。一般包括正常的吃穿用度、子女撫養教育經費、老人贍養費、醫療費等。

3。為保護未舉債的配偶一方合法權益,法律明確規定了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共同債務,並將“債務用於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舉證責任分配給債權人。

各位女神,節日快樂!聊聊女神在婚姻家庭生活中的幾項重要權益

三、婚後發現丈夫私生活不檢點頻繁出軌,妻子提出離婚,能主張損害賠償嗎?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1091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二)與他人同居;(三)實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五)有其他重大過錯。

[解讀]

《民法典》在原婚姻法的基礎上,增加了“有其他重大過錯”的兜底條款,擴大了離婚損害賠償制度的適用範圍。“其他重大過錯”包括但不限於婚內出軌、賭博、吸毒等其他過錯行為。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理解離婚損害賠償制度。

1。誰有權提出損害賠償 一方對離婚存在過錯行為,另一方沒有過錯。即一方實施了妨害婚姻家庭關係的行為導致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請求賠償。假如雙方對離婚均存在過錯,則無權請求賠償。

2。 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時間要求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取消了提起損害賠償請求“一年”的時間限制。

(1)協議離婚

當事人在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後,向人民法院提出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但當事人在協議離婚時已經明確表示放棄該項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援。

(2)訴訟離婚

原告基於《民法典》1091條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必須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當事人不起訴離婚而單獨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離婚也不基於該條規定提起損害賠償請求的,可以就此單獨提起訴訟。

無過錯方作為被告的離婚訴訟案件,一審時被告未基於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條規定提出損害賠償請求,二審期間提出的,人民法院應當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雙方當事人同意由第二審人民法院一併審理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一併裁判。

四、離婚後女方才發現前夫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瞞著自己買了一套房產,但離婚多年,女方還能要求分割房產嗎?

[法律規定]

《民法典》第1092條 夫妻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佔另一方財產的,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離婚後,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解讀]

1。《民法典》刪除了《婚姻法》中“離婚時”的時間限制,一方當事人只要有上述行為,即可少分或者不分財產。

2。《民法典》增加了“揮霍”夫妻共同財產的情形,對任意處分夫妻共同財產嚴重侵犯配偶財產權益的行為進行懲罰。

3。當事人依據《民法典》第1092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

好啦,最後小獸希望相信所有女神都不會觸及這些權益,永遠美麗健康,幸福快樂!把最好的時光用在最有意義的事情上呢!嘿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