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歲大姐不忍丈夫家暴,到省城當保姆每月4200元,供女兒讀研究生

52歲大姐不忍丈夫家暴,到省城當保姆,每月4200元,供女兒讀研究生

講述:吳敏燕

整理:肖寒先生

52歲大姐不忍丈夫家暴,到省城當保姆每月4200元,供女兒讀研究生

我叫吳敏燕,今年52歲,19歲的時候嫁人,但從此,好日子還沒開始享受,就遭到了丈夫的家暴。

剛結婚那幾年,懷不上孩子,不僅被婆婆奚落,還被丈夫毆打,但孃家人出面,最後決定去醫院檢查下,後來確實是我的問題,輸卵管堵塞,經過治療,不到五個月的時間,便懷上了孩子。

那陣子,確實幸福了,丈夫也不打了,婆婆也不辱罵,每天什麼活都不用幹,即使洗個媳婦,都會被婆婆心疼地說:“挺著大肚子,怎麼能幹這種活。”可孩子出生後,悲慘的生活又開始了。

原因就是:我生了一個女兒,而不是兒子。

我忍著,保護著孩子,即使自己捱打,也不願意讓女兒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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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很懂事,從四歲的時候就知道護著我,每次看到我捱打,就抱著她爸的腿,哭著求他別打了。

說實話,他對這個女兒,談不上愛,但也很心疼,每次女兒哭著央求,他便會停手。

也是在孩子幾歲的時候起,我就知道,以後我的世界只有寶貝女兒,他,就當不存在,畢竟在農村,離婚是很丟人的事情,我不離婚,但也不會和你好好過,我該做的事情,照樣做,但,心裡沒你。

孩子上了高中,在縣城,需要陪讀,那個時候,她爸不讓還讀書,說害怕我在外面學壞。這個理由,讓人很難接受,本身心裡就沒你,何來學壞之說?我也沒那個必要,給自己惹一身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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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終,在我的堅持下,他答應孩子可以讀高中,當然,他也到城裡打工,對於老家的一切,都算是放下了。

其實他在外面打工對我來說是好事,畢竟,不需要朝夕相處,也就不用看見他。

三年時間過得很快,那三年時間,吵架經常有,打架機會不多,女兒爭氣,考上大學,而這個時候,我也決定,離開他,他要跟著,我就離婚,丟人就丟人,有時候,過自己的人生才是最重要的。

也許這些年他在外面打工也算是活明白點,沒有阻攔,後來才知道,他和一個寡婦好上了,我裝作不知道,對我來說不是什麼壞事,不給錢,自己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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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到省城,陪著女兒上大學。女兒讀書,我給人當保姆,剛開始很笨拙,城裡人的很多東西都不會用,好在東家人不錯,一個個耐心地教,後來學會了,就一直在他們家待著,只有週末的時候,會和女兒一起吃個飯,有時候東家讓女兒就在家裡吃。

從剛開始一個月2600元的工資,到現在一個月4200元,漲了差不多一倍。錢是好東西,它可以讓我們的生活過得更美好。

52歲大姐不忍丈夫家暴,到省城當保姆每月4200元,供女兒讀研究生

我一年幾乎不花多少錢,估計一千塊錢就夠了,吃喝都在東家,女兒一年的學費一萬多,生活費一個月800元,我掙得錢,剛夠供女兒上大學。後來女兒又考上研究生,心疼我,不想再讀書了,想找工作。

我說你都考上了哪有不上的道理,很多孩子都考不上,上,而這個時候,東家給我漲工資,說心裡話,作為一個農村人,沒什麼本事,就是洗洗涮涮,打掃衛生做做飯,但總覺得自己命好,遇上這麼好的一個東家。

只希望女兒未來能有出息。

【注:圖片來源於網路,侵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