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癢婚外偷情,苦苦相勸不回頭。丈夫:那就同歸於盡吧

小張在周家做了上門女婿。

七年之癢婚外偷情,苦苦相勸不回頭。丈夫:那就同歸於盡吧

小張和妻子小周婚後生活一直挺和諧,恩愛有加。兩人還育有一子,楞頭虎腦,特別可愛。可就是這麼一個完整且溫馨的小窩,並沒有讓小周感到滿足。在結婚後第七個年頭,他們的生活發生了改變。

小周在工作的時候,認識了一名多才風趣的男子。或許是對結婚多年的生活感到枯燥乏味,亦或者是對未知的嚮往,小周便對男子產生了青睞,一來二去,兩人發展成情人關係。俗話說紙裡包不住火,小張還是察覺出了妻子小周的婚外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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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孩子還小,根本離不開母親,而七年的夫妻情也是小張所無法釋懷的。小張選擇了原諒妻子,他和岳父岳母一起跟小周傾心長談,勸說和其他男子斷絕來往。小周在丈夫和父母的勸說下最終答應了下來。就在大家都以為生活會重新迴歸於平淡時,事情反而愈演愈烈了。

妻子沒有跟外人斷絕關係!妻子懷了別人的孩子!妻子還去做了引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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縱使遭受了莫大的背叛,小張還是再一次的試圖挽留妻子。而妻子絲毫沒有悔改之心,說到對他已經完全沒有感情了,堅決要離婚!不但離婚,還要把這些年欠自己親戚的錢全部歸還,一毛也別想少!

如此冷酷無情的小周,和當初剛結婚情意濃濃的小周是一個人嗎?小張心如死灰,周圍一切彷彿都褪去了顏色。小張做出了一個決定:他要帶著這個“陌生”的女人同歸於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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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同歸於盡之前,小張唯一放不下的就是他年幼的孩子。小張寫好了遺書,他請求哥哥照顧他年幼的孩子,自己也將所有積蓄一起留給了哥哥。在做好一切準備後,便決定親手了結這一切了。

小張找來妻子,說將欠周家的錢還給他們,讓其跟自己一起去銀行取錢,小周便坐上了小張的摩托車。在到達小張早已計劃好的池塘邊時,小張猛的加速,連人帶車一起開進了池塘中。

或許是求生的本能,或許是仍然對世間留存眷戀,小張從水池裡爬上了岸。但是看到池塘裡沒有了動靜,便打電話給了家人和警方。待警方將小周打撈上來時,已經失去了生命體徵。

當地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小張因家庭糾紛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小張在案發後主動投警報案,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屬於投案自首,依法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本案因小周與他人有婚外情後墮胎,在家人及丈夫勸說下,仍然不知悔改,在案發當日,小周不聽丈夫勸說,提出離婚,小周在本案的起因方面存在嚴重過錯,且案發後,小周家屬出具了書面諒解書,要求對小張從輕處罰,據此,依法作出判決,判處張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故意殺人罪,《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婚姻法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係。

結婚久了,愛情大多都變成了親情,當初的激情也變成了對家庭的責任。所以彼此更應該加強溝通,理解對方,這樣才能長久。倘若真的沒有了感情,也不是追尋第三者的藉口,好聚好散,世界也還是那麼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