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求三代男孫,這些年,父母和我的恩怨

這幾年,在我身上發了一件事,讓我很糾結。

我是農村出生的,父母重男輕女,生了我之後,又生了弟弟。在我們村裡,如果家裡沒有男孩,人們就會說這家要“絕後”了。

我們家三代單傳:爺爺、我爸、我弟。到我弟弟這代了,他先後生了兩個女孩。我父母很不高興。

我爸剛退休那會,和我媽住在弟弟家。原本大家生活習慣不同,所以就有很多小摩擦。

但是,最大的問題是他們急於抱孫子。弟妹很頭痛,小女兒還沒滿一歲。這邊又開始催生了。壓力何其大!精神和經濟,雙重的!

這樣一來,矛盾就更大了。終於爆發了一次激烈的口舌之戰!這之後,我父母就憤憤不平地回老家了。

他們雙方關於“生孩子”這件事情上,我也有參與。我是站在了我弟妹的立場上。

父母因為這事,對我的態度大為改觀。他們說,我們不指望你能幫我,你反而拆我們的臺。

我覺得自己是講原則的人。我的觀點是:

1。 生不生孩子,是弟弟和弟妹的事情,跟父母無關。

2。 農耕社會需要勞動力,所以才要生男孩。現代社會,科技這麼發達,腦力比體力更重要,所以生女生男一個樣。

3。 經濟壓力。以弟弟目前的收入水平,兩個孩子可以負擔。承擔三個孩子的教育成本高,難度巨大。

4。 父母是普通的農民,自己養老都成問題。特別是我母親,身體一直不好。你們執意要他們生,能提供什麼樣的物質和精神幫助?可以說,什麼忙都幫不上。

這件事情,拖了四五年,懸而未決。每次回去,全家上下籠罩著低氣壓,很不愉快。

因為這事,我和父母的關係一下子拉遠了。它猝不及防地撕開了我童年的瘡疤。我後知後覺,才發現,在父母身邊,我其實一直受著不公平的待遇。只不過從前生活在重男輕女的環境裡,不自知。念及此處,我與他們也沒有以前那樣親近了。

直到最近,我看到一句話,猶如醍醐灌頂,才恍然大悟。

世界上的事情分為三類:自己的事情,別人的事情,老天的事情。

自己的事情,全力以赴。

別人的事情,尊重別人,給建議,不能把自己的想法強加於別人身上。

老天的事情,只能適應。

父母是不對,生第三代的事情,終究是弟弟和弟妹的事情,他們無權干預。

我又何嘗不是犯了跟父母一樣的錯誤呢?這件事終究不是自己的事情,我也無權干預。如此,指責父母和疏遠父母都是不對的。

遇到事情,沒有界限,找不到解決問題的方法,讓自己愁苦了好幾年,跟父母也彆扭了好幾年。

父母對我的不平等待遇,已經發生了,而且過去了。父母如何對我,這是他們自己的事情。在我這方面,現如今,我也生了孩子,已經清楚地知道,父母的生恩和養恩有多大。未來,在自己的能力範圍內,像從前一樣,對父母,送溫暖,送孝心!

尊重界限,是人與人之間相處的重要準則。大家仔細想一想,在和家人、朋友、同事的相處中,自己有沒有越界?

分清人生三件事,做好自己的事;尊重別人的事;順應老天的事。

為求三代男孫,這些年,父母和我的恩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