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成員也需要釐清“權力邊界”

家庭關係中磕碰太多,矛盾太多,推諉扯皮的事太多,壓迫與反抗時有發生,很多時候,是家庭成員各角色“權力邊界”和“責任邊界”沒有釐清。

1、妻子——總是認為自己擁有“無限權力”,對這個家庭所有人和物的絕對支配權,無論是對丈夫,還是對孩子,還是以家庭的名義對外,包括對公婆、姑嫂、兄弟姐妹。特別是對丈夫的佔有慾,婆婆、大姑子小姑子、表姐表妹、女鄰居女同學都不能對他親近了或者是不經我同意支使他去幹這個幹那個、借這個借那個。

2、丈夫——總是被認為負有“無限責任”,無論是對家庭、對孩子、對妻子、對岳父母,甚至對大舅子小舅子小姨子。誰的事都得管,哪裡出了問題都得背鍋、挨訓、擦屁股。丈夫是最佳出氣筒和背鍋俠。

3、孩子——有時候是最弱勢群體,誰的話都得聽,誰都對自己擁有絕對支配權,處於食物鏈最底層;有時候有是最強勢群體,孩子的事都是天大的事,孩子的哭鬧就是火警險情,所有人所有事都要為他讓路。在對孩子的管教上,父母和爺爺奶奶姥爺姥姥兩代人的教育觀念經常起衝突,矛盾由此而生。

4、公婆、岳父母——明白的,孩子需要時,當個保姆,幫忙看孩子、做飯、接送孩子上下學,其他不插手。不明白的,兒子女兒是自己養大的,你的家就是我的家,你的孩子是我的孫子、我的外甥,我吃過的鹽比你吃過的飯多,我的人生經驗比你豐富,我都是為你好,沒有我一把屎一把尿你能有今天,你翅膀硬了敢不聽話了,兒媳婦、女婿不尊老了。小家庭的獨立戰爭,兩代人的權力交接,崛起大國和守成大國的秩序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