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機壞掉了可以換新款,太陽下山了會有月亮來代替,哪怕走在夜路上我也可以大聲地唱歌來壯膽,別人都以為我活得很灑脫,可是為什麼每到深夜我都會想起你,而這種想念,為什麼一旦開始就沒有辦法停掉了。
在知乎上有過一個關於前任結婚的回答,看得我挺心酸的:
“真好啊,折磨了我這麼多年的事情,總算可以結束了,你不要再來打擾我的清夢了。我再也不能嫁給十六歲,十七歲,十八歲,十九歲,二十歲,二十一歲想嫁的人了。算了,放下你也只不過是和自己和解而已,就這樣吧。”
愛上一個人哪裡會像別人口中說的那般容易,說忘就能忘呢。
你們最後的一次的爭吵,他最後一次留給你的背影,你聞過他最後一次的香水味,這些一點一滴的回憶就像是一張看不見的蛛網。
可能對於別人來說,它的重量輕的可以忽略不計,但唯獨你自己才會知道,它到底是有多麼的難纏。
特別是在寂靜的深夜裡,越是安靜就會糾纏得越緊,直到鎖住了你的所有的思緒,拉扯走了你所有的睡眠,從日暮又到了天明。
對於用心愛過的人來說,遺忘是比在一起更難的事。
但即使放下很難,大多數人還是選擇逼自己放下,因為我們都明白,愛情裡最忌諱的事情就是,把懷念弄得比過程還漫長。
朋友和我說:
分手後,我不知疲憊的一走就是幾個小時,沒有方向,沒有目標,就一口氣走了七八公里。
緩過神時也被自己嚇了一跳,我完全不知道為何會來這裡,也不記得到底路過了哪個路口,甚至也不記得有沒有闖過紅燈。
那種感覺像極了耳鳴,刺耳的蜂鳴聲,將自己與這個世界從頭到尾隔離了起來,一切都好不真實。
可是誰不想去救贖自己呢。
那天晚上,我對著鏡子突然狠狠的抽給自己一記響亮的耳光,我大聲的問著自己,你怎麼就是放不開呢,你還在祈求什麼,是過去的教訓不夠痛,還是你們的未來不夠絕望呢。
你看我多可笑啊,道理我都懂,可偏偏就是走不出來。
有的時候,愛情的淡漠真的沒有任何的藉口。
也許就在突然之間的一個決定,那個人可能就再也沒有回過頭。
我想這也便是大多數人最終的執念吧。
可笑的是,你我還在審視著自己的一切,找尋著自己的問題。
甚至求著別人告訴我們自己到底有多差,可是,這麼多年過去了,我們還是沒有找到他離開的理由,畢竟過錯不在你身上啊,又哪裡能尋的到呢。
後來,那個人的身邊出現了別人。
從那時開始,我們才明白了心痛到底是怎樣的感覺。
原來“心痛”它不僅僅只是一個形容詞,而是真真實實痛徹心扉的名詞,你會大口地喘著粗氣,你的手心額頭佈滿了冷汗,你會痛到雙手顫抖,而心臟也像是被人緊緊的捏住了一般。
也是從那一刻我們才會明白,過去聽聞的故事原來都是真的,愛真的會傷人,傷得深了也許真的還會死人的。
可是又能怎樣呢
,
當愛情變得面目全非的時候,只有分手才會成為唯一的解脫吧。
薛之謙在《其實》中唱到:“不需要藉口,愛淡了就放手”。
巧的是朋友也會這樣說,你要堅強,沒有誰離不開誰的,愛情淡了就沒有必要攥在手裡了。
但這個世界真的沒有什麼感同身受,畢竟你愛過的是個獨一無二的人,更殘忍的是,有可能還是你這輩子唯一愛過的人。
可你我也都會順著臺詞往下演:
“我沒事,我早忘了”,特別是關於他們提起的你,我們也總是能裝作輕描淡寫的一筆帶過。
你看,你我都驕傲極了,特別的瀟灑也特別毫無所謂,可只有我自己的心裡才會知道,那種難過是從來不能輕易說出口的逞強。
也許是時候告一段落了,也許該和自己和解了,畢竟這麼多年,不僅讓別人擔心了,也太對不起自己了。
這個世界並沒有可以治癒內心傷口的良藥,你我也只能忍受著所有不捨、不甘、失落、失望繼續著自己一個人的生活。
雖然那些難過只是不說,但並不是不痛。
可既然你要走,那我就忍痛給你一個你想要的生活吧。
起碼在這段感情中,我還可以假裝當一個被你失去的爛好人,也假裝著從沒愛過你吧。
當然我也知道,用力愛過的人,講再見的那一刻總是格外艱難,可是就算再難過,也記得給自己一個期限,因為只有放下,才能有新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