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3起案例入選十大最具研究價值案例!

喜報在上海智慧財產權研究所舉辦的“2020年中國十大最具研究價值智慧財產權裁判案例”與“2020年中國泛娛樂十大最具研究價值案例”評選活動中,我院審理的首例公共資料使用不正當競爭案、《率土之濱》遊戲模擬器案、5G雲遊戲著作權侵權和不正當競爭案,在30個候選案例中脫穎而出,成功入選。

“2020年中國十大最具研究價值智慧財產權裁判案例”

我院3起案例入選十大最具研究價值案例!

“2020年中國泛娛樂十大最具研究價值案例”

我院3起案例入選十大最具研究價值案例!

首例公共資料使用不正當競爭案關鍵詞公共資料運用規則【一審】杭州鐵路運輸法院(2019)浙8601民初1594號民事判決書【一審合議庭】郭彤、張翀、盛放【案例簡介】2019年5月5日及5月6日,江蘇蘇州朗動網路科技有限公司運營的企查查網站透過釋出和向特定使用者推送的方式,釋出了針對重慶市螞蟻小微小額貸款有限公司清算的企業資訊。由於釋出方式設定問題,企查查的這一推送行為造成使用者將歷史清算資訊誤認為新發生的清算資訊,引發廣泛關注,大量媒體以螞蟻微貸公司可能清算進行了報道。為制止負面影響,浙江螞蟻小微金融服務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螞蟻微貸公司以不正當競爭糾紛向法院起訴,要求朗動公司賠償損失,為兩原告消除影響。【點評】本案系首例公共資料使用不正當競爭案,對確定公共資料商業化服務的相關原則和劃定合理邊界具有重要參考。公共資料的形成過程決定了其在本質上已經具有了公共屬性。公共資料作為促進經濟發展的重要生產要素,應當鼓勵市場主體積極利用並深入挖掘資料價值。但同時,對公共資料的利用應當合法、正當,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其他主體合法權益,特別是不能損害資料原始主體的合法權益。網際網路徵信企業在從事企業信用資訊的收集和釋出活動中,應當堅持以下基本原則:(1)資料來源合法原則;(2)注重資訊時效原則;(3)保障資訊質量原則;(4)敏感資訊校驗原則。《率土之濱》遊戲模擬器案關鍵詞遊戲輔助類工具、遊戲要素保護、競爭自由【一審】杭州網際網路法院(2019)浙0192民初8128號民事判決書【一審合議庭】王江橋、葉勝男、郭彤【二審】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2020)浙01民終7422號民事判決書【二審合議庭】石清榮、俞建明、孔文超【案例簡介】原告網易雷火公司自主研發、運營的遊戲《率土之濱》是一款策略類遊戲。原告認為,被告開發運營的“率土模擬器”,抄襲《率土之濱》遊戲相關文字內容及圖片,嚴重侵犯其著作權,破壞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違反公平、誠信原則和商業道德,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被告辯稱,“率土模擬器”為策略類遊戲常用的“角色”+“技能”組合產生結果的計算機邏輯系統,在同類型遊戲中普遍適用,該系統受著作權法的保護,系統本身沒有侵權,不構成不正當競爭。法院經審理認為,《率土之濱》遊戲武將戰法文字內容中根據三國曆史故事並結合三國類開荒戰法遊戲規則創作而成具有獨創性的部分可以認定為文字作品;154副卡牌角色圖片可認定為美術作品。“率土模擬器”對武將戰法文字內容和武將卡牌角色形象侵害了原告的資訊網路傳播權。法院沒有支援原告不正當競爭的訴請,判令被告某公司立即停止侵權行為並賠償150萬元。2021年3月31日,杭州中院作出二審判決維持一審判決。【點評】該案系全國首例涉遊戲模擬器智慧財產權侵權案。該案判決在如何界定遊戲元素構成作品的認定標準、如何界定遊戲功能及其商業模式的保護邊界,以及如何認定遊戲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構成要件等方面進行了積極探索,在充分保障遊戲權利人合法權益的基礎上,鼓勵技術創新和新業態發展,維護競爭自由和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本案對研究遊戲輔助類工具的合法性、遊戲要素的保護路徑,以及反不正當競爭法的規制目的等,提供了許多研究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