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一批醫學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結果被通報!

科技部於11月19日通報了一批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結果。

現將部分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所屬醫療機構近期公開通報的醫學科研誠信案件調查處理結果轉載如下:

一、浙江省立同德醫院郭曉玲為通訊作者、浙江省立同德醫院周鳳如為第一作者、湖州市中心醫院潘治平為共同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DLX6-AS1 functions as a competing endogenous RNA for miR-577 to promote malignant development of colorectal cancer”,經查,系存在編造研究過程、違反科研倫理及不當署名的學術不端行為。

1。浙江省立同德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郭曉玲:取消其中西醫結合主治醫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專業技術崗位由十級降聘為十一級,2年內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及專業技術崗位等級,3年內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5年內不得申報各級各類人才、科研專案,收回相關科研獎勵和版面費,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2)對第一作者周鳳如:專業技術崗位由八級降聘為九級,2年內不得晉升專業技術職務及專業技術崗位等級,撤銷2019年年度考核優秀等次,3年內年度考核不得評為優秀等次,5年內不得申報各級各類人才、科研專案,收回相關科研獎勵和版面費,責令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3)對其他作者沈鋒、黃路橋、蔡珂:取消申報各級各類人才、科研專案資格1年,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2。湖州市中心醫院對共同第一作者潘治平作出如下處理:取消申報各類各級科研專案資格1年。

(通報連結:https://www。zjtongde。com/index。php/Index/newsContent/id/3743)

二、浙江省杭州市紅十字會醫院李科為通訊作者、王偉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ROR1-AS1 induces tumorigenesis of colorectal cancer by affecting Wnt/β-catenin signaling pathway”,經查,存在代寫、資料造假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如下處理:

1。對第一作者王偉:取消申報職稱、各類科研計劃專案、成果獎勵、人才專案資格5年,取消近5年獲得的醫院榮譽,扣除其績效工資2個月,降低崗位等級至專業技術十級,將其違規失信行為記入學術誠信檔案,通報批評。

2。對通訊作者李科:取消申報職稱、各類科研計劃專案、成果獎勵、人才專案資格5年,取消近5年獲得的醫院榮譽,扣除其績效工資1個月,將其違規失信行為記入學術誠信檔案,通報批評。

(通報連結:http://www。hzhhyy。com/index。php/Home/Index/detail/cate_id/101/id/5062。html)

三、浙江省寧波市第九醫院何亞光為通訊作者、餘秀國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PVT1 functions as an oncogene in human colon cancer through miR-30d-5p/RUNX2 axis”,經查,系存在資料造假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

1。對通訊作者何亞光: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基金)專案及科技報獎資格,擔任論文、課題、基金、報獎等評審專家資格5年;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及書面檢查;扣罰績效工資3個月;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通報批評。

2。 對第一作者餘秀國:取消職稱職務晉升資格3年;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基金)專案及科技報獎資格,擔任論文、課題、基金、報獎等評審專家資格5年;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及書面檢查;扣罰績效工資3個月;收回版面費報銷和科研獎勵;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通報批評。

(通報連結:http://www。nbsdjyy。com/art/2021/11/15/art_10774_635333。html)

四、山東省德州市人民醫院張薇薇為第一兼通訊作者發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ROR aggravates myocardialischemia/reperfusion injury”。經查,系存在買賣論文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如下處理:

1。對第一兼通訊作者張薇薇: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公開通報批評,取消晉升職務職稱、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資格5年,記入科研誠信資訊系統。

2。對第二作者李瑩、第三作者王鵬: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取消晉升職務職稱、申報科技計劃(專項、基金等)專案等資格1年。

(通報連結:https://www。dzrmyy。cn/tongzhigg/11029。html)

五、山東省臨沂市人民醫院張建華為第一作者,臨沂市人民醫院趙鋒、臨沂市蘭陵縣人民醫院李玉國為通訊作者發表論文“Curcumin Inhibits Proliferation and Soluble   Collagen Synthesis of NIH/3T3 Cell Line by Modulation  of miR-29a and via ERK1/2 and β-catenin Pathways”,經查,系存在論文買賣的學術不端行為。

1。臨沂市人民醫院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如下:

(1)對第一作者張建華: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撤稿; 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

(2)對通訊作者趙鋒: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撤稿; 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

(3)對其他作者宋梅、李維峰: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其1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1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1年。

2。臨沂市蘭陵縣人民醫院對通訊作者李玉國: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2020年度評先樹優資格。

(通報連結:http://www。ly120。cn/prt/main/scddetl。lay?preview=editor&infoid=2602)

六、山東省臨沂市人民醫院趙軍為第一作者、張娟美為通訊作者發表論文“Salidroside Mitigates Hydrogen Peroxide-Induced Injury by Enhancement of microRNA-27a in Human Trabecular Meshwork Cells”,經查,系存在論文買賣,且投稿前未按規範程式獲得所有作者知情同意。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如下:

1。對第一作者趙軍: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撤稿; 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

2。對通訊作者張娟美: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撤稿; 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

(通報連結:http://www。ly120。cn/prt/main/scddetl。lay?preview=editor&infoid=2602)

七、山東省臨沂市中心醫院薛方喜為第一作者、田峰為通訊作者發表論文“Neferine inhibits growth and migration of gastrointestinal stromal tumor cell line GIST-T1 by up-regulation of miR-449a”,經查,系存在論文買賣行為,且投稿前未按規範程式獲得所有作者知情同意。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如下:

1。對第一作者薛方喜: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撤稿;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

2。對通訊作者田峰: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1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1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1年;撤稿。

3。對其他作者劉兆霞、徐建、徐曉光、陳興田: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通報連結:https://www。lyszxyy。com。cn/News/Articles?id=869&isPreview=true&articleMappingId=&code=3ce05444b2ff2ea0)

八、山東省臨沂市中心醫院程子明為第一作者、侯仕振為通訊作者發表論文“K-Ras-ERK1/2 accelerates lung cancer cell development via mediating H3K18ac through the MDM2-GCN5-SIRT7 axis”,經查,系存在論文買賣行為,且未按規範程式獲得所有作者知情同意。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如下:

1。對第一作者程子明: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6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6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6年;撤稿;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

2。對通訊作者侯仕振: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1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1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1年;撤稿。

3。對其他作者李秀峰、武玉兵、孫毅、劉冰: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通報連結:https://www。lyszxyy。com。cn/News/Articles?id=869&isPreview=true&articleMappingId=&code=3ce05444b2ff2ea0)

九、山東省臨沂市婦幼保健院李慧為通訊作者、臨沂市人民醫院薛永珍為第一作者發表論文“Angelica polysaccharide moderates hypoxia-evoked apoptosis and autophagy in rat neural stem cells by downregulation of BNIP3”,經查,系存在論文買賣行為,且投稿前未按規範程式獲得所有作者知情同意。

1。臨沂市婦幼保健院對通訊作者李慧作出如下處理: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5年內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撤稿;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

2。臨沂市人民醫院對第一作者薛永珍作出如下處理: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撤銷其利用科研失信行為聘任的副主任醫師資格;撤稿;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

3。山東省煤炭臨沂溫泉療養院對其他作者李冬梅作出如下處理: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撤銷其利用科研失信行為獲得副主任醫師資格;撤稿。

(通報連結址:http://www。lyfyw。com/article_5788。html)

十、山東省臨沂市蘭陵縣人民醫院辛麗紅為第一兼通訊作者發表論文“Overexpression of DJ-1 expressionprotects cardiomyocyte apoptosis inducedby ischemia reperfusion”,經查,系存在論文買賣行為,且投稿前未按規範程式獲得所有作者知情同意。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如下:

1。對第一兼通訊作者辛麗紅: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其參加2020年度評先樹優,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其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其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撤稿;扣罰績效工資5000元。

2。對其他作者劉文軍、宋濤、張琳: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2020年度評先樹優資格。

(通報連結:http://www。lanlinghospital。com/portal/article/index/id/1963。html)

十一、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李峰為通訊作者、王偉偉為第一作者、郝巖為並列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Notoginsenoside R1 alleviates high glucose-evoked damage in RSC96 cells through down-regulation of miR-503”,經查,系存在篡改資料、編造研究過程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李峰:取消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聘1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責成儘快聯絡雜誌社撤稿,黨內警告。

2。對第一作者王偉偉:取消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聘1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黨內警告。

3。對並列第一作者郝巖:取消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聘1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黨內警告。

(通報連結:http://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119/6457。html)

十二、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許飛為通訊作者,祝愛東為第一作者,孫盈盈、馬秋菊為並列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lncRNA‐ATB promotes viability, migration, and angiogenesis in human microvascular endothelial cells by sponging microRNA‐195”,經查,系存在篡改資料、編造研究過程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許飛:取消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聘1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撤稿,黨內警告。

2。對第一作者祝愛東:取消6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2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行政警告。

3。對並列第一作者孫盈盈、馬秋菊: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通報連結:http://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119/6457。html)

十三、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趙彥寧為通訊作者、齊玉璽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CBP‐triggered KDM2B acetylation accelerates the carcinogenesis of colon cancer”,經查,系存在代寫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趙彥寧:取消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緩晉1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撤稿,黨內警告。

2。對第一作者齊玉璽:取消6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緩晉3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行政警告。

(通報連結:http://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119/6457。html)

十四、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孔德娣為通訊作者、房磊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Icariin inhibits cell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and invasion by down-regulation of microRNA-625-3p in thyroid cancer cells”,經查,系存在篡改資料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孔德娣:取消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聘1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撤稿,行政警告。

2。對第一作者房磊:取消6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2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黨內警告。

3。對參與作者徐瑋:取消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聘1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行政警告。

(通報連結:http://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119/6457。html)

十五、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顏廷振為通訊作者、伊廣坤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Ginsenoside Rg1 defenses PC-12 cells against hydrogen peroxide-caused damage via up-regulation of miR-216a-5p”,經查,系存在篡改資料、編造研究過程、不當署名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顏廷振:取消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1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撤稿,黨內警告。

2。對第一作者伊廣坤:取消6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2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行政警告。

(通報連結:http://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119/6457。html)

十六、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徐獻倫為第一兼通訊作者發表的論文“Ras-PI3K pathway promotes osteosarcoma progression via regulating VRK1-mediated H2A phosphorylation at threonine 120”,經查,系存在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第一兼通訊作者徐獻倫:取消6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2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撤稿,行政警告。

2。對參與作者於浩: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通報連結:http://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119/6457。html)

十七、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王旭為通訊作者、秦委委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Inhibiting lncRNA ROR suppresses growth, migration and angiogenesis in microvascular endothelial cells by up-regulating miR-26”,經查,系存在篡改資料、編造研究過程、不當署名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王旭:取消6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聘2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撤稿,黨內警告。

2。對第一作者秦委委:取消6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收回論文科研獎勵和榮譽稱號,緩聘2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行政警告。

3。對參與作者李曉豔: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通報連結:http://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119/6457。html)

十八、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孟潔為通訊作者、劉秀霞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Tanshinone IIA ameliorates lipopolysaccharide-induced inflammatory response in bronchial epithelium cell line BEAS-2B by down-regulating miR-27a”,經查,系存在篡改資料、編造研究過程、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孟潔:取消7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7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3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撤稿,行政警告,免除副護士長職務。

2。對第一作者劉秀霞:取消8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8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追回作者個人所得的論文科研獎勵和榮譽稱號,撤銷已取得的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緩晉5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行政警告,免除副護士長職務。

(通報連結:http://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119/6457。html)

十九、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張曉芬為通訊作者,張國昌、翟楠為共同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Alkannin represses growth of pancreatic cancer cells based on the down regulation of miR‐199a”,經查,系存在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張曉芬:取消6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1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撤稿,黨內警告。

2。對第一作者張國昌:取消5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1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黨內警告。

3。對並列第一作者翟楠: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

(通報連結:http://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119/6457。html)

二十、山東省濟寧市第一人民醫院齊玉璽為通訊作者、李金良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Ginsenoside Rg3 inhibits cell growth, migration and invasion in Caco-2 cells by downregulation of lncRNA CCAT1”,經查,系存在代寫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齊玉璽:取消6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緩晉3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撤稿,行政警告。

2。對第一作者李金良:取消6年內科研專案、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6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取消其已獲得的學會、協會等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資格,緩晉2年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行政警告。

(通報連結:http://www。jnrmyy。com/keyan/kxyj/gonggao/2021/1119/6457。html)

二十一、山東省濟南市中心醫院石學峰為通訊作者、菏澤市立醫院於川東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CHRF exacerbates IL‐6‐induced inflammatory damages by downregulating microRNA‐146a in ATDC5 cells”,經查,系存在實驗圖片篡改的學術不端行為。

1。濟南市中心醫院對通訊作者石學峰作出如下處理:責成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收回論文發表已報銷的相關費用和獎勵資金、取消5年內職稱聘任資格、取消5年內申報各類科研獎勵資格、取消5年申報各類限項科研專案的資格、取消5年內申報各級科技人才的資格、取消5年內申報研究生導師資格。

2。菏澤市立醫院對第一作者於川東作出如下處理: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3年。

(通報連結:http://www。zxyy。cn/content/2021/kytzggyc/21478。html)

二十二、山東省濟南市中心醫院賈堂宏為通訊作者、濱州醫學院附屬醫院王兆林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maternally expressed gene 3 knockdown alleviates lipopolysaccharide-induced inflammatory injury by up-miR-203 in ATDCS cells”,經查,系存在實驗圖片篡改的學術不端行為。

1。濟南市中心醫院對通訊作者賈堂宏作出如下處理:責成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收回涉嫌論文發表已報銷的相關費用和獎勵資金、取消5年內申報各類科研獎勵資格、取消5年申報各類限項科研專案的資格、取消5年內申報各級科技人才的資格、取消5年內研究生導師招生資格。

2。濱州醫學院附屬醫院對第一作者王兆林作出如下處理:取消其申請博士學位資格。

(通報連結:http://www。zxyy。cn/content/2021/kytzggyc/21478。html)

二十三、山東省濟南市中心醫院張慶國為通訊作者、劉淑恆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green tea polyphenols protect PC12 cells against H2O2-induced damages by upregulating IncRNA MALATI”,經查,係為通訊作者篡改實驗圖片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張慶國:責成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收回涉嫌論文發表已報銷的相關費用和獎勵資金、取消5年內申報各類科研獎勵資格、取消5年內申報各類限項科研專案的資格、取消5年內申報各級科技人才的資格。

2。對第一作者劉淑恆:誡勉談話。

(通報連結:http://www。zxyy。cn/content/2021/kytzggyc/21478。html)

二十四、山東省菏澤市立醫院孫新巖為通訊作者、鄄城縣人民醫院錢道林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Notoginsenoside R1 protects WI-38 cells against lipopolysaccharide-triggered injury via adjusting miR-181a/TLR4 axis”,經查,系存在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

1。菏澤市立醫院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孫新巖: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5年。

(2)對其他作者邵賢坤: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3年。

2。鄄城縣人民醫院對第一作者錢道林作出如下處理: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參加2021年度評先樹優資格,本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5年內科技計劃專案申報資格。

3。菏澤市第三人民醫院其他作者李迎春作出如下處理: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1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研計劃專案資格。

(通報連結:http://www。hz120。cn/html/kjk/5351。html)

二十五、山東省菏澤市立醫院楊春卿為通訊作者、鄄城縣人民醫院宋愛平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Alu‐mediated p21 transcriptional regulator promotes proliferation, migration, and pipe-formation of human microvascular endothelial cells by sponging miR‐126”,經查,系存在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

1。菏澤市立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楊春卿: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5年。

(2)對其他作者馮冗: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3年。

2。鄄城縣人民醫院對第一作者宋愛平作出如下處理: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參加2021年度評先樹優資格,本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5年內科技計劃專案申報資格。

(通報連結:http://www。hz120。cn/html/kjk/5351。html)

二十六、山東省菏澤市立醫院王金龍為通訊作者、唐守義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Long noncoding RNA MEG3 deteriorates inflammatory damage by downregulating microRNA-101a”,經查,系存在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王金龍: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5年。

2。對第一作者唐守義、其他作者韓君霞: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4年。

3。對其他作者焦慧、劉穎穎: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3年。

4。對其他作者司婧娜: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6年。

(通報連結:http://www。hz120。cn/html/kjk/5351。html)

二十七、山東省菏澤市立醫院康靜為通訊作者、劉穎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Circular RNA ACR relieves high glucose‐aroused RSC96 cell apoptosis and autophagy via declining microRNA-145-3p”,經查,系存在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

1。菏澤市立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康靜: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5年。

(2)對第一作者劉穎: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5年。

(3)對其他作者陳曉慶: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在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1年。

2。菏澤市傳染病醫院對其他作者姚晶晶作出如下處理: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科研活動1年,1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專案(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推遲1年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等資格。

(通報連結:http://www。hz120。cn/html/kjk/5351。html)

二十八、山東省菏澤市立醫院司婧娜為通訊作者,聊城市人民醫院張雪松、董華偉為共同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Tetramethylpyrazine partially relieves hypoxia-caused Damage of cardiomyocytes H9C2 by downregulation of mir-449a”,經查,系存在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

1。菏澤市立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司婧娜: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6年。

(2)對其他作者韓君霞、唐守義: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4年。

2。聊城市人民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第一作者張雪松:科研誠信誡勉談話,5年內取消專業技術職務申報和聘任資格,5年內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專案(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5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失信檔案。

(2)對第一作者董華偉: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降級,從副主任醫師降為主治醫師;撤銷獲得的副主任醫師職稱,3年內取消專業技術職務申報和聘任資格;3年內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專案(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3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失信檔案。

(3)對其他作者劉勇:1年內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專案(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和專業技術職務晉升等資格。

(通報連結:http://www。hz120。cn/html/kjk/5351。html)

二十九、山東省菏澤市立醫院趙海旺為通訊作者、鄄城縣人民醫院高賢銳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K-Ras-PI3K regulates H3K56ac through PCAF to elevate the occurrence and growth of liver cancer”,經查,系存在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

1。菏澤市立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趙海旺: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5年。

(2)對其他作者程兆令: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1年。

(3)對其他作者袁海鋒: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6年。

2。鄄城縣人民醫院對第一作者高賢銳作出如下處理: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參加2021年度評先樹優資格,本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5年內科技計劃專案申報資格。

(通報連結:http://www。hz120。cn/html/kjk/5351。html)

三十、山東省菏澤市立醫院付裕為通訊作者、鄄城縣人民醫院張建華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HOTAIR regulates lipopolysaccharide‐induced inflammatory response in hepatocytes”,經查,系存在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

1。菏澤市立醫院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付裕: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3年。

(2)對其他作者陳淼、翟玉燕: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3年。

2。鄄城縣人民醫院對第一作者張建華作出如下處理: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參加2021年度評先樹優資格,本年度考核不得確定為優秀等次;取消5年內科技計劃專案申報資格。

(通報連結:http://www。hz120。cn/html/kjk/5351。html)

三十一、山東省淄博市臨淄區人民醫院王濤為通訊作者、淄博市中心醫院尚華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Over-expression of DJ-1 attenuates effects of curcumin on colorectal cancer cell proliferation and apotisis”。經查,系存在代寫並發表的學術不端行為。

1。通訊作者王濤論文發表時就職於臨淄區人民醫院,現就職於淄博市中心醫院。臨淄區人民醫院和淄博市中心醫院對王濤作出如下處理:撤稿,收回論文獎金獎勵,5年內不得申報省級國家級科研課題和科研成果獎勵,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緩聘1年,取消年度評先樹優資格。

2。淄博市中心醫院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處理:

(1)對第一作者尚華:取消5年內省級、國家級科研專案及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5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5年;科研誠信誡勉談話處,通報批評;緩聘1年;取消年度評先樹優資格。

(2)對其他作者李敏、羅瑩、黃坤明:取消3年內省級、國家級科研專案及科研獎勵、科技成果、科技人才計劃等申報資格;取消3年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暫停其研究生導師申請資格1年;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緩聘1年;取消年度評先樹優資格。

(通報連結:http://www。lzqrmyy。com/articledetail/95/11970。html)

三十二、山東省濱州市人民醫院付豔為通訊作者、畢益明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Schizandrin A exerts anti-tumor effects on A375 cellsby down-regulating H19”。經查,系存在代寫代投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付豔、第一作者畢益明: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取消5年內申請和申報科技計劃專案(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專業技術職務晉升以及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等資格,取消5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行政警告;撤稿。

2。對其他作者王淑燕、陳興秀、蔡小萍: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取消1年內申請和申報科技計劃專案(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專業技術職務晉升以及學術工作機構的委員或成員等資格,取消1年內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

(通報連結:http://www。bzrmyy。com。cn/lzzc/5256。jhtml?)

三十三、山東省聊城市第三人民醫院李學福為通訊和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Tripterine up-regulates miR-223 to alleviate lipopolyaccharide-induced damage in murine chondrogenic ATDC5 cells”。經查,系存在買賣、代寫論文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員作出如下處理:

1。對第一兼通訊作者李學福: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5年內取消申請或申報科技計劃專案(專項、基金)、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等資格,停止申報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科研活動5年,5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

2。對其他作者魏巍、趙忠全、呂樹振: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停止申報財政資助科研專案和活動1年。

(通報連結:http://www。lchosp。com/yiyuandongtai/yiyuangonggao/2021-11-11/2509。html)

三十四、山東省聊城市人民醫院翟紅彥為通訊作者、閆瑞紅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MicroRNA‐150‐5p affects cell proliferation, apoptosis, and EMT by regulation of the BRAFV600E mutation in papillary thyroid cancer cells”,經查,系存在買賣論文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翟紅彥:8年內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專案(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8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信用資訊系統,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副主任醫師聘任資格降聘為主治醫師。

2。對第一作者閆瑞紅:6年內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專案(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6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信用資訊系統,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取消主任醫師聘任資格降聘為副主任醫師。

(通報連結:http://www。lchospital。cn/keyan/dongtai/2021-11-11/7473a。html)

三十五、山東省聊城市人民醫院劉睿婷為通訊作者、王敏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CXCL16 protects against oxygen and glucose deprivation‐induced injury in human microvascular endothelial cells‐1: Potential role in ischemic stroke”,經查,系存在買賣論文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劉睿婷:3年內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專案(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3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信用資訊系統,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副主任醫師聘任資格降聘為主治醫師。

2。對第一作者王敏:5年內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專案(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5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信用資訊系統,科研誠信誡勉談話,取消副主任醫師聘任資格降聘為主治醫師。

(通報連結:http://www。lchospital。cn/keyan/dongtai/2021-11-11/7473a。html)

三十六、山東省聊城市人民醫院楊天正為通訊作者、翟紅彥為第一作者發表的論文“LncRNA BCAR4 up-regulates EGFR and thus promotes human thyrocyte proliferation”,經查,系存在買賣論文的學術不端行為。對相關責任人作出如下處理:

1。對通訊作者楊天正:4年內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專案(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4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信用資訊系統,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3年職稱晉升資格。

2。對第一作者翟紅彥:8年內取消申報科技計劃專案(專項、基金等)、科技獎勵、科技人才稱號資格,8年內取消作為提名或推薦人、被提名或推薦人、評審專家等資格,記入科研誠信信用資訊系統,撤稿,科研誠信誡勉談話,通報批評,取消副主任醫師聘任資格降聘為主治醫師。

(通報連結:http://www。lchospital。cn/keyan/dongtai/2021-11-11/7473a。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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