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多名領導違規收受禮金被處分!副區長、涉副縣長、局長等

汕尾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為進一步加強作風建設,深化政務整治、正風肅紀,鞏固拓寬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成果,強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現將我市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汕尾市公安局原二級高階警長李越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2006年至2020年,李越在擔任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二級調研員,二級高階警長期間,在春節、中秋節和日常工作中,多次收受分管部門、下屬民警和私營企業主贈送禮金共計119。3萬元。此外,李越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1月,李越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二、市城區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區長何秀滔違規收受禮金問題。

2012年至2014年,何秀滔在擔任市城區政府黨組成員、副區長期間,多次在春節、中秋節等節日收受下屬羅某贈送的禮金共計1萬元;收受下屬邱某經手所送禮金1萬元。此外,何秀滔還利用職務便利,向下屬羅某索要1萬元。2021年11月,何秀滔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予以收繳。

三、陸豐市水務局原黨組書記、局長莊木輝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2011年至2021年,莊木輝在擔任陸豐市公用事業局局長和水務局黨組書記、局長期間,先後多次在春節、中秋節前收受私營企業主贈送的禮金合計15萬元和價值1。91萬元的禮品。此外,莊木輝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1月,莊木輝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四、陸河縣人民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縣長,縣公安局原黨委書記、局長林繼毅違規收受禮品問題。

林繼毅在擔任陸河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期間,分別於2019年中秋節前、2020年春節前,先後2次收受陸河縣河田鎮河田社群原黨支部書記、主任蘇某贈送的價值5800元的禮品。此外,林繼毅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6月,林繼毅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撤職處分,違紀違法所得予以收繳。

上述4起問題,均是不收斂不收手的典型,相關違紀人員被嚴肅處理,教訓十分深刻。全市各級黨組織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屆六中全會精神,堅決扛起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以永遠在路上的韌勁把作風建設長期抓下去。廣大黨員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要以黨史學習教育為契機,注重用黨的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堅定信念、溫潤初心,強化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時刻緊繃紀律之弦,牢記公僕身份,保持清正廉潔的政治本色。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堅持全面從嚴,一嚴到底,忠誠擔當、敢於監督,嚴肅查處違規收送禮品等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讓清正廉潔的新風正氣不斷充盈。(汕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