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種藥品,價格差別為什麼那麼大?

在藥店我們會發現一個藥名有多種藥品,由不同廠家生產,價格也有高有低,有的還相差很大。以降糖藥阿卡波糖片為例,拜耳公司30片一盒的拜糖平價格在5元到6元之間,中美華東的卡博平相同規格與片數的阿卡波糖片卻要幾十元。補益類藥品六位地黃丸的價格差異也很大,價錢從幾塊錢到幾十塊錢不等。是什麼原因導致同種藥品價格差別那麼大呢?

原研與仿製導致的價格差異

原研藥指的是原創性研發的新藥。原研藥通常需要花費十幾年左右的研發時間和數億美元的經費,經過對成千上萬種待選藥品層層篩選和嚴格的臨床試驗才得以獲准上市,一般情況下只有大型製藥企業和跨國製藥企業才有能力研製。在我國,原研藥主要是指過了專利保護期的進口藥,原研藥在專利保護期內價格很貴,過了專利保護期價格會低不少,但也比同類藥品貴一些。

仿製藥一般是指仿照已獲得專利的原研藥而製造出來的藥,製藥企業研發出原研藥後通常都會申請專利保護,在專利保護到期之後,其他的公司得到相關部門的批准,才可以製造和銷售仿製藥,否則就是侵權。從成本上來講仿製藥的成本比原研藥要低很多,因為很多關鍵的研發步驟與資金投入都由原研發企業完成了,仿製企業只需投入生產成本即可。原研藥與仿製藥的價格差距能有多大可能很多人都想不到,舉個例子,根據真實事件改編的電影《我不是藥神》中的白血病用藥“格列衛”由瑞士諾華公司製造,處在專利期內,一盒售價達兩萬多元,然而印度的製藥企業製造的同類藥物一盒卻只需三四百元,價格相差了二三十倍,不過電影中印度製藥企業的行為在我國與歐美國家屬於非法行為。

同一種藥品,價格差別為什麼那麼大?

藥品的規格、劑型不同導致的價格差異

藥品雖然是同一種,可藥品的規格卻未必相同,那價格也會不一樣的,例如阿莫西林膠囊,有250mg一片的,也有500mg一片的,規格與顆粒數的不同會導致價格存在一定的差異。大家去買藥時可以把規格與顆粒數考慮進去,自己算一算看看價格差距有多大。

很多藥品雖然都是一個名字,但劑型不一樣,價格也很不一樣。像開篇提到的六位地黃丸劑型就有很多種,有傳統蜜丸、濃縮丸、水蜜丸等,劑型不一樣,價格也會有所差別。再舉個例子,硝苯地平是降血壓的藥物,有的硝苯地平是普通的片劑,有的是緩釋片,二者價格就不一樣。緩釋片釋放的比較緩慢,患者每天只需要服藥一次就可以平穩的降壓,普通的硝苯地平片患者一天需要服用三次,緩釋片的製作工藝更復雜,價格就會比普通片更貴些。

同一種藥品,價格差別為什麼那麼大?

帶量採購政策導致的價格差異

帶量採購指的是在藥品集中採購過程中開展招投標或談判議價時,明確採購數量,讓企業針對具體的數量報價。這種採購方式也是我國多年來藥品採購一直爭取達到的目標。企業可以透過帶量採購的市場化競價,以量換價,降低採購藥品的價格,提高產品市場佔有率,從這個角度上,對供需方及老百姓都有利。開篇提到同為降糖藥的阿卡波糖片,製藥企業拜耳的拜糖平一盒售價只要五六塊,而中美華東的卡博平卻要幾十元,造成價格差異這麼大的原因就是帶量採購造成的結果,在沒有帶量採購的政策之前,拜糖平價格是比卡博平要貴上一些的,因為卡博平是仿製藥,而拜糖平屬於過了專利期的原研藥,同時也是進口藥。在帶量採購的過程中,拜糖平報出了比卡博平低得多的報價,成為了帶量採購招標品種,所以價格低了很多,五六元就能買到一盒,這一事件也導致了華東醫藥的股票在招標結果出來的當天跌停。

同一種藥品,價格差別為什麼那麼大?

在我國原研藥比較少,仿製藥比較多,在帶量採購政策下中標的藥價格往往比同類未中標的藥的價格低很多,質量也有保證。帶量採購目前主要在全國各大醫院進行,大部分藥店還沒有進行帶量採購,不過藥店進行帶量採購也是大勢所趨,像在一心堂就能買到帶量採購後大幅度降價的波立維和拜糖平,價格與醫院的沒有多大差別。

一、高血壓和高血脂的關係

高血壓和高脂血症是臨床上常見的兩種疾病,高血壓是指以體迴圈動脈血壓(收縮壓和/或舒張壓)增高為主要特徵(收縮壓≥140毫米汞柱,舒張壓≥90毫米汞柱),伴有心、腦、腎等器官的功能或器質性損害的臨床綜合徵。高脂血症是指血液中的膽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的水平超過了正常範圍,可直接引起一些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疾病,如動脈粥樣硬化、冠心病,胰腺炎等。高脂血症俗稱高血脂或血脂高。

圖一,血脂的組成

同一種藥品,價格差別為什麼那麼大?

高血壓和血脂異常均為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腦血管疾病的重要危險因素,高血壓伴有血脂異常的患者,其心腦血管病事件發生的風險顯著增加。因此對於高血壓合併高脂血症的患者而言,聯合降壓、降脂治療尤為重要。

二、高血壓和血脂異常的治療

對於血脂異常的高血壓患者而言,積極的控制好血脂可降低高血壓人群的心腦血管疾病的發病風險。對此,我國血脂異常防治指南明確了中國動脈粥樣硬化性心血管病一級預防人群的理想膽固醇水平為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壞膽固醇)

同一種藥品,價格差別為什麼那麼大?

大量隨機對照臨床試驗均表明,他汀類藥物降脂治療能顯著降低高血壓合併血脂異常患者的全因死亡率及心血管事件的風險,並提示低-中等強度他汀類藥物用於高血壓合併血脂異常患者的一級預防安全有效。然而,作為心血管事件一級預防(即存在心血管疾病危險因素尚未發作心血管疾病的患者的預防)策略,並非所有的高血壓患者均需接受他汀類藥物治療。已有的資料分析顯示,低中強度他汀治療能顯著降低包括高血壓患者在內的中危或高危心血管疾病患者的心血管風險,且安全性和耐受性良好。

在下列情況下,高血壓患者應考慮應用他汀類藥物:高血壓合併≥1種代謝性危險因素(如糖尿病、肥胖、吸菸、高齡等),或伴靶器官損害,應使用他汀類藥物作為心血管疾病的一級預防;高血壓合併臨床疾病(包括心、腦、腎、血管等)應使用他汀類作為二級預防。心血管疾病二級預防,指對已經發生冠心病和其它動脈粥樣硬化性血管疾病的患者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目的是改善症狀、防止病情進展、改善預後,降低病死病殘率,同時防止疾病的復發。

高血壓患者應用他汀類藥物作為一級預防,可採用低強度他汀,如合併多重危險因素(如糖尿病、肥胖、吸菸、高齡等)或靶器官損害較嚴重,可採用中等強度他汀。高血壓患者應用他汀類藥物作為二級預防,初始治療採取中等強度他汀,必要時採用高強度他汀或他汀聯合其他降脂藥物治療。

除上述藥物治療外,生活方式的改善,低鹽低脂飲食等應作為降壓降脂的基礎治療,這對於高血壓伴血脂異常的患者而言尤為重要。

三、降壓藥物的選擇

1、血壓控制目標

一般的高血壓患者,血壓應降至<140/90mmHg;能耐受者和部分高危及以上的患者,血壓可進一步降至<130/80mmHg,這裡的耐受是指不會出現各器官供血不足的情況。在身體組織器官供血充足的情況下,血壓可疑降得低一些,伴有高血脂的的高血壓患者,可降至120/80 mmHg。

2、降壓藥物選擇

高血壓合併高血脂及多重危險因素的患者,最突出的特點是腎素血管緊張素醛固酮系統(RAAS)高度啟用,主要表現為血管緊張素Ⅱ顯著升高,緩激肽活性降低等。

因此,對於高血壓合併血脂異常的患者優先推薦:鈣拮抗劑和RASI(腎素血管緊張素系統抑制劑),尤其是長效製劑。

3、推薦的降壓藥物

氨氯地平:

在“地平類”(CCB)降壓藥物中,氨氯地平有35~52小時的半衰期,及較多的降壓和抗動脈硬化的循證醫學證據,因此是臨床優先推薦的一種鈣拮抗劑。本品為硝苯地平類鈣拮抗藥。抑制鈣誘導的主動脈收縮作用是硝苯地平的2倍。其氨氯地平特點為與受體結合和解離速度較慢,因此藥物作用出現遲而維持時間長。對血管平滑肌的選擇性作用大於硝苯地平。在心肌缺血者本品可增加心輸出量及冠脈流量,增加心肌供氧及減低耗氧,改善運動能力。此外,本品可能啟用LDL受體,減少脂肪在動脈壁累積及抑制膠原合成,因而具有抗動脈硬化作用,在治療高血壓的同時也適用於高血脂的人群服用。

奧美沙坦:

在“沙坦類”(ARB)降壓藥物中中,奧美沙坦與其他ARB(血管緊張素Ⅱ受體AT1拮抗劑)相比,降壓療效更優也有抗動脈粥樣硬化的循證,在治療高血壓病的各類藥物中,ARB之所以成為應用比例上升最快的藥物,其重要原因是該類藥物的有效性和良好的安全性。

四、降脂藥物的選擇

1、高膽固醇血癥的治療

治療高膽固醇血癥的首選藥是他汀類藥物。這類藥物能夠顯著降低總膽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也可降低總甘油三酯水平和輕度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此外,他汀類藥物還可能具有抗炎,保護血管內皮功能,減少平滑肌細胞增生和遷移,降低組織因子的釋放,穩定斑塊等作用,從而降低冠心病、腦血管疾病等危險事件的發生,因此是當前防治動脈粥樣硬化性疾病非常重要的藥物,尤其是對於低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水平增高的患者,宜首選他汀類藥物治療。目前常用的有辛伐他汀、阿託伐他汀、洛伐他汀、普伐他汀、氟伐他汀、瑞舒伐他汀等等。如單用他汀類藥未能使LDL-C(低密度脂蛋白)達標,應聯用膽固醇吸收抑制劑(依折麥布)以獲得更顯著的降膽固醇療效。

對他汀類藥治療後LDL-C(低密度蛋白)達標、而非HDL-C(高密度蛋白)(TC-HDL-C)未達標的患者,首先推薦生活方式改善,糖尿病患者應積極控制血糖,必要時可考慮聯用貝特類藥物。

在老年、肝腎功能不全患者,應避免大劑量他汀類藥與貝特類藥的聯合。

2、他汀類不良反應的防治

肝毒性和肌毒性:

初始給藥後4~6周應複查血脂譜、肝功能和肌酸激酶。

肝酶超過正常上限3倍或肌酸激酶超過正常上限5倍應暫停降脂藥物;治療後出現肌肉症狀(肌無力、肌痛)者也需暫時停藥。

待生化指標恢復正常、肌肉症狀消失後,可酌情嘗試低劑量他汀類藥或血脂康聯合依折麥布,或單用依折麥布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