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大宋提刑官開始,不靠譜的驗屍方法為啥能延續到清朝?

摘要:驗屍不解剖等於兒戲?

從大宋提刑官開始,不靠譜的驗屍方法為啥能延續到清朝?

撰文|黃大拿&編輯|王心

引文:以中國人的聰明智慧,像宋慈那樣的天才卻不能成為科學家,最大的敵人是誰?

一部電視劇《大宋提刑官》火了,讓南宋人宋慈成為家喻戶曉的人物。

影視當然不是歷史,電視劇中的絕大多數案件,其實都是不同朝代裡發生的故事,而被編劇安放到了宋慈的身上。

宋慈的偉大不容置疑。《洗冤集錄》是舉世公認的世界上第一部法醫學著作,宋慈是此書的作者,這種地位無法撼動。

然而圍繞《洗冤集錄》,圍繞書中記載的眾多司法檢驗方法,近代以來卻一直有著很多爭議。

因為這些爭議就反過來罵宋慈毫無意義。在宋慈的時代,他已經做到了最好。真正需要反思的是,從宋朝到清朝,中間隔了六百多年,為什麼宋慈的那一套方法還能大行其道……

滴血可以驗親,DNA是笑話?

倩孃的丈夫被人殺死。宋慈經過抽絲剝繭般的偵查,找出真相:兇手居然是倩孃的父親和魁!

原來和魁並不是倩孃的親生父親。在公堂上,宋慈找來倩孃親生父親的骸骨,以滴骨法檢驗。倩娘刺破手指,指血很快滲入骸骨中,確認倩娘與死者有血緣關係。 從而排除了和魁與倩孃的血緣關係。

這是《大宋提刑官》第一部第16集中講述的一個故事。

破案的故事是編的,但宋慈相信滴血可以認親倒是真的。

《洗冤集錄》中就記載了所謂“檢滴骨親法”,宋慈在書中說:某甲是父或母,有骸骨在,某乙來認親生男或女何以驗之?試令某乙就身刺一兩點血,滴骸骨上,是親生,則血沁入骨內,否則不入……

滴血都可以驗親,那麼今人熟悉的DNA豈不就成了笑話?

從大宋提刑官開始,不靠譜的驗屍方法為啥能延續到清朝?

這種“滴血驗親”的鑑定方式當然是不科學的。無論有無血緣關係,血液滴在骨骼上哪有不滲入的道理?

事實是,到目前為止,血緣關係的準確判斷仍然只能透過DNA鑑定。

《洗冤集錄》主要是供司法檢驗人員學習和參考的,所以,“驗屍”是全書的重點。

雖然寫於上千年前,書中一些方法還讓後人驚歎。

如宋慈介紹了一個“紅油傘遮屍骨”的檢驗方法,“若骨上有被打處,即有紅色路,微蔭;骨斷處,其拉續兩頭各有血暈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紅活乃是生前被打。骨上若無血蔭,縱有損折,乃死後痕。”

初看上去似乎很荒謬,卻被《中國醫學史上的世界記錄》一書推為創舉。為什麼?

原來,按宋慈的方法檢驗屍骨傷損,與現代用紫外線照射一樣,都是運用光學原理!太神奇了!

從大宋提刑官開始,不靠譜的驗屍方法為啥能延續到清朝?

只不過當年的宋慈,限於當時的科技水平,對這樣的科學原理處於尚未自覺的狀態,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罷了。

類似一些方法,《洗冤集錄》中還有不少。宋慈得到後世稱讚,並不是沒有道理。

然而,同樣是《洗冤集錄》,也有很多完全經不起科學驗證的記載。如他說老虎吃人,“月初咬頭顱,月中咬腹背,月末咬兩腳”,這豈不是和滴血認親一樣毫不靠譜?

如果承認司法檢驗是一門科學,那麼可以認為,依據文獻記載和個人經驗,宋慈辛苦寫下《洗冤集錄》,已經有了不錯的基礎。

只是,宋慈的這一套方法還能不能更進一步呢?

驗屍不解剖,是不是兒戲?

身在宋朝的宋慈已經夠偉大。但他的那一套司法檢驗方法也存在著致命的缺陷:一是主要依據經驗,經驗有時候卻未必可靠;二是宋慈的驗屍僅限於檢驗屍體的表面。

推動司法檢驗方法更進一步的責任在後來人身上。

可惜,直到晚清,幾乎是原地踏步,南宋時期的《洗冤集錄》仍然是清朝司法檢驗人員的經典!

晚清的楊乃武與小白菜冤案天下聞名,其中就有驗屍環節。屍體口鼻內有血水流出,軀體軟而不僵;指甲和趾甲呈暗灰色,根據這些表象,仵作(相當於法醫)遂做出了“中砒霜之毒而死”的結論。

從大宋提刑官開始,不靠譜的驗屍方法為啥能延續到清朝?

主持晚清司法改革的著名法學家沈家本總結說:中國傳統法醫學“多出於經驗,西學多本於學理。不明學理,則經驗者無以會通,不習經驗,則學理亦無從證實,經驗與學理,正兩相需也。”可謂一針見血。

但宋慈他們的經驗為什麼不能形成學理,進而成為科學?中國人並不笨啊,那麼究竟是什麼力量在阻礙?先來看兩個故事。

一個故事發生在南北朝時期。

據《南史》記載,村民唐某到鄰居家喝酒,回來後身體不適,上吐下洩,死了。臨死前,唐某對妻子說:我死後把腹腔開啟,檢驗一下五臟六肺,看看到底是什麼毛病。

等到唐死,唐妻依丈夫遺言而行,不料卻惹來了殺身大禍!

地方官聞報後大怒:丈夫死了,殘忍剖腹,兒子也不制止,簡直是滅絕人倫!母子二人都是死罪!

第二個故事發生在晚清。

陳其元《庸閒齋筆記》記載,同治年間,陳其元在上海做個小官,某日經過英國領事官的住宅,看到一堆洋人聚集,上前一問,洋人回話說:領事因咳嗽之疾而死,醫生說“必咳斷一筋所致”,所以“剖其胸腹視之”,人們聚集圍觀就是在看醫生如何剖腹。

陳其元很有感慨地說:洋人身死,若醫生無法弄清病因,就一定會解剖,死者家人也習以為常。醫生解剖後,弄清原因,然後記載下來。難怪洋人醫學如此發達啊!

……

把兩個故事一結合,究竟是什麼在阻礙宋慈們成為科學家已經一目瞭然。

從大宋提刑官開始,不靠譜的驗屍方法為啥能延續到清朝?

儒家經典《孝經》上說,“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裡,不必說將遺體解剖,就是將親人的遺體暴露在眾人面前,任人仔細翻檢,都是一種奇恥大辱。

發生了命案,宋慈們只能看看屍表,其人再天才絕倫,還能進步到哪裡?

以中國人的聰明智慧,像宋慈那樣的天才卻不能成為科學家,最大的敵人是誰?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