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歲孩子與姐姐對簿公堂互相爭奪父親遺產女子爆出埋藏多年的秘密

十歲的孩子還在上著小學,整天滿腦子想的事情就是怎麼跟小夥伴玩,有些甚至還在父母的懷裡撒嬌。可有個十歲的小女孩卻做出了一件和她年齡極不相稱的事情,他竟然跟人打起了官司。據他她說,她打官司的物件不是別人,就是她的姐姐。十歲小女孩我們就叫她小馮,坐在小馮對面的叫馮豔麗,她就是小馮口中的那個跟她打官司的姐姐,此刻姐妹倆坐在法庭上火藥味十足,據瞭解姐妹倆會鬧成這樣都是為了一份遺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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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份遺產就是位於北京市密雲的一套房產,是馮豔麗的父親馮振軍去世之後留下的一套房產,說到這個小馮是一臉的氣憤,就是因為姐姐太霸道。據小馮說本來這房子是她父親留下的,她和姐姐馮豔麗都應該有份,可誰知道馮豔麗卻說什麼都不願意分給她,就為這個倆人打起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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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一聽這話,馮豔麗立馬就急了,她表示你們別被這小姑娘給矇騙了。馮豔麗承認確實不想把房子分給小馮,但不是因為霸道,而是小馮壓根就沒資格分這份遺產,因為她壓根就不是她妹妹,她甚至都沒見過這個人。她不僅沒見過,就連父親生前也從來沒有跟她提起過還有這麼個女兒,現在老人家都去世這麼多年了,不知道從哪冒出來這麼個小丫頭,自稱是自己的妹妹還要分遺產,這簡直就是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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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聽這話坐在小馮旁邊的劉女士就出言反駁了,她就是小馮的媽媽,她稱自己能證明小馮的身份。據劉女士說,馮豔麗的父親馮振軍有過兩次婚姻,她是馮振軍的第二任妻子,小馮就是她和馮振軍生的女兒,而馮豔麗則是丈夫和前妻所生的女兒,所以他們倆其實是同父異母的姐妹,馮豔麗現在說不認識小馮,那都是在撒謊,其實她就是為了霸佔遺產,故意不認自己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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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又拿出了小馮的出生醫學證明,父親那一欄裡頭的確寫的就是馮振軍。可馮豔麗表示這出生證明有問題,小馮出生日期與父親和劉女士的離婚日期對不上,小馮是二人離婚後才出生的。劉女士表示二人離婚了沒錯,但她是在離婚前就發現自己懷孕了,這血脈根本不容作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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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女士又說出了一個埋藏多年的秘密,這個秘密跟她當年的離婚有關。據劉女士說,其實當年她和馮豔麗的父親的那次離婚是假離婚。因為馮振軍已經有了個女兒,按照當時的政策規定,她是不可以再生的,可他們又很想有個孩子,倆人一商量,乾脆就來個假離婚。於是在懷孕三個多月的時候,他們就去辦了離婚手續,還特意在離婚證明上子女撫養那一欄寫上了無子女,為了讓假離婚更逼真,劉女士說他們在離婚的前五天還特意跑到縣婦保醫院開了一張假的病情檢查報告,所以關於小馮的身世,馮振軍生前從頭到尾都是知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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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如此劉女士還出示了女兒小馮出生時的手術同意書,上面寫著馮振軍的親筆簽名。除此之外劉女士還拿出了一份保險金額領取通知書。據劉女士說,馮振軍去世之前,曾經在保險公司購買了一份保險,而在這份通知書上可以清楚地看到,馮振軍受益人,除了馮豔麗他們,小馮也是其中之一,而她多次要求馮豔麗和小馮做親緣鑑定,可馮豔麗就是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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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場官司當中,小馮又再次提出了做親緣關係鑑定的要求,但馮豔麗卻拒絕了這個要求。劉女士說這套房還有她的心血,因為這是馮振軍單位的房產,當年馮振軍與單位說好,以25萬的價格買下,誰知馮振軍去世後單位竟讓他們母子搬離,原來是馮振軍只付了13萬,除非劉女士再拿12萬補上才行,於是劉女士千方百計的湊齊了12萬補交了房錢,當時交房款的發票上面,交款人寫的是她的名字,現在馮豔麗卻要全拿去這沒道理。讓劉女士感到欣慰的是,最終法官認為雖然沒有做親緣鑑定,但是劉女士提供的證據已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證據鏈,完全能夠證明小馮和馮振軍的父女關係,所以最終法院判決她有權繼承父親的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