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朝嘉靖年間有一樁奇事:一個山東人,名叫丁戍。去北京遊玩,在途中遇見一壯士,名叫盧疆,丁戍見他性格熱情,為人豪放,兩人能聊到一起,便結為異性兄弟。過了一段時間,盧疆因偷盜坐牢。丁戍去獄中探望,盧疆對他說
:“
我不小心犯罪,無人搭救。承蒙哥哥平日真心對待,現在有句心裡話要對你說。
”
丁戍說:
“
承蒙兄弟抬愛,如果有事託付,必當盡心盡力。
”
盧疆說:
“
得到哥哥應允,我便是死也瞑目了。我有千兩白金,藏在一個地方,哥哥可以去取出來,打發管事之人,救我出獄。萬一不成功,只求哥哥照顧我在獄中衣食起居。他日死後只要哥哥埋葬了我,餘下的東西,就全給哥哥了吧。只有這一個請求,沒有別的了。
”
說罷,淚如雨下。丁戍說:
“
請放寬心,我自當盡力相救。
”
兩人互道珍重而別。
自古以來人心本善,見財即變。古人說得好:
“
白酒紅人面,黃金黑世心。
”
丁戍見盧疆傾心託付時也是真心誠意打算幫忙,但是到他所說的地方取了千金在手卻念頭一轉道:
“
沒有想到他做這偷盜之事竟然囤積了這麼多金銀。這是我的造化,這些東西也夠我下半輩子用的了。本來就是不義之財,他能取,我也能取,不是罪過。既然到了手,還去救他作甚?
”
又想一想說:
“
如果不救他,他萬一讓人家問我,沒有辦法推脫,萬一被牽扯進來,卻也落不得好。為何不直接了結了他,落得乾淨。
”
正所謂善惡均在一念之間。之後便送了兩個獄卒三十兩銀子,設計殺了盧疆。自此丁戍白白得了千金,又沒有人知道他的來歷,大搖大擺,在北京瀟灑了三年。用了七八成,這才下了潞河,搭船回家。
丁戍到了船上,與同船人說些閒話,你一言,我一句,之間丁戍忽然跌倒。過一會兒爬起來,睜開雙眼大喝道:
“
丁戍天殺的!得我千金,反害我命,現在我要索要回來!
”
同船的人看到他說話聲音與之前不同,又說出這些話來,知道丁戍有負心之事,冤魂前來索命了,各自心驚,共相跪拜,求著說:
“
丁戍做錯了事,害了好漢,與我等無關。今日好漢如果在這船中索命,殺了丁戍,肯定會害得我等不得乾淨,要吃沒頭官司了。萬望好漢息怒!稍等片刻,等我眾人上了岸,任憑好漢處置他。
”
只見丁戍口中作鬼語道:
“
罷了,罷了。我先到他家等他吧。
”
說完,又倒在地上。過了一會兒,丁戍醒來,眾人問他剛才的事,一點兒也不記得,眾人便不再說破,各自上岸去了。
丁戍到家三日,忽然大叫,又說起船中之事。家人正在驚訝,只見他走出去,拿了一個鐵錘往口中亂打牙齒。家人慌忙拖住,奪了他的鐵錘。又走出去拿把廚刀在手,在胸前亂砍,家人又過來奪走。他手中沒有器皿,就用指頭自挖雙眼,眼珠盡出,血流滿面。家人慌張叫喊,街上人聽見了,一起跑進來來看。事情傳了出去,弄得街頭巷尾,議論紛紛。正好有一個一起乘船回來的人來打聽訊息,恰好看見了。只見丁戍一邊自己打自己,一邊說著盧疆的話,大聲叫罵。有膽子大的走上前問道:
“
這事有幾年了?
”
附丁戍的鬼道:
“
三年了。
”
問話的人又問:
“
你既然有怨要報,為何等了三年?
”
附丁戍的鬼道:
“
之前我被關在獄中,沒法報仇
;
近期遇赦,才能到外面來。
”
說完又打,直到丁戍氣絕,方才作罷。當時正趕上隆慶改元大赦。獄中的鬼也跟隨陽間的慣例,放了出來,才能報仇。
世上的人,做了昧心之事,只知道黑暗之中黑漆漆一片,無人得見;又覺得一個人死了,死無對症,天大的事也完了。殊不知,冥冥之中,昭然不爽。所以勿以惡小而為之,勿以善小而不為,真乃君子也。各位看官對此有何看法,敬請直言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