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大學生因為在豆瓣上寫了一條差評,被舉報了,校方不得不. . .

一個大學生,因為在豆瓣上寫了一條差評,被舉報了。

接到舉報的校方不得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這位學生也不得不在豆瓣上發表致歉宣告:

一個大學生因為在豆瓣上寫了一條差評,被舉報了,校方不得不. . .

被差評的是一本譯著,烏拉圭著名詩人、作家馬里奧·貝內德蒂(Mario benedetti,1920-2009年)的小說《休戰》。

一個大學生因為在豆瓣上寫了一條差評,被舉報了,校方不得不. . .

差評寫於3月16日,評論全文為:

同時,高晗給這本書打了個兩星。

高晗的評價,說白了就一句話,譯者水平不行。當然,她並不是簡單地說不行,還舉了例子,指出問題所在。

這本書的譯者韓燁,碩士曾就讀於西班牙馬德里康普頓斯大學西班牙藝術史系,至今翻譯出版了三本著作:《蒙臺梭利親子課》《對話博爾赫斯》《休戰》,其中後兩本都屬於拉美文學(西班牙語裔)範疇。

對於差評,韓燁說自己並非科班出身,有不足,願意接受批評:

但他同時也表示,自己因為這條差評而很不高興:

不管是打差評還是迴應差評,都在豆瓣的評論系統範圍內進行。

直到一位自稱是韓燁好友的人(據報道,應為譯者豆瓣好友,姑且稱之為豆瓣使用者A),在一番爭辯後,在韓燁並不知情的情況下,最終選擇了向高晗的學校舉報這則差評。

於是,校方「批評教育」了高晗,高晗發了「致歉宣告」。

事情的性質就變了味了。

舉報是可恥的

舉報者認為,高晗的差評,是「在豆瓣網上以毀謗和捏造事實的形式去攻擊《休戰》一書的譯者韓燁」。

也許,舉報者至今都沒意識到「舉報」有多可怕,在事情於網路上不斷髮酵後,這位豆瓣使用者A的好友(豆瓣使用者B),又跑出來替其發文稱:

其堅持認為,舉報是「可以選擇的途徑之一」「維護自身權益的一種方式」,是法律與程式規定了人們可以向校方反映任何問題。

問題是,「規定了」就能代表它就是一種「正當的」、「正義的」途徑嗎?就代表我們就可以隨意使用它,讓自己不爽的人閉嘴嗎?

難道這兩位豆瓣使用者會連舉報是一種「告密文化」下的齷齪行為都不知道嗎?

一個大學生因為在豆瓣上寫了一條差評,被舉報了,校方不得不. . .

難道他們從來都沒有使用過差評嗎?

倘若被他們用過差評的作者、譯者,也去他們所在的學校/單位/公司舉報他們,讓他們閉嘴,他們也會這般堅持舉報的正當性麼?

想唐朝武皇時期,大興酷吏告密,朝堂百官一片惶恐,擅長告密的周興,最後也被另一位最擅長告密的來俊臣給「請君入甕」了。

透過舉報讓人閉嘴,不讓人說真話,甚至不讓人說話,從古至今都是一個卑鄙無恥的行為。

用舉報而非討論、協商的方式讓人閉嘴,實際是用一種高於個人的權力去侵害個人言論自由的權利。

為什麼言論自由如此重要?

英國哲學家約翰·穆勒在《論自由》這本書中給了我們一個清晰有力的答案。

穆勒認為,沒有誰能壟斷真理,想要確保某一信條為絕對正確無誤,除了長期不斷求證以外,沒有任何其他保證可以信賴。因此,只有言路一直保持開放,才能期望更正確的真理被發現。

無論是科學、文學、藝術、政治問題的討論,任何人都不應該壓制不同意見的發表。

可惜啊,在人類歷史上,對思想言論的打壓造成的悲劇比比皆是,甚至法律都被用來剷除那些最賢明的人和最崇高的學說。

比如古希臘哲學家蘇格拉底,因與他那個時代的公眾意見發生了衝突,竟被人們審判,被判不道德的罪名處以死刑。所謂不道德,不是指蘇格拉底的品行差,而是指他的思想影響了青年,在這樣的指控面前,蘇格拉底竟然就「有罪」了。

對於舉報者和支援舉報的人,大抵也是認為,差評會「影響」他人對譯著的評價,所以差評不應該存在。

可是,如果真知道差評會影響讀者的判斷,為什麼不是一開始就消滅差評所指出的問題,而是事後消滅差評和給差評的人呢?

如果不讓給差評,不讓人說真話,那評分機制還有存在的意義嗎?

為什麼要有評分機制?

像豆瓣這樣的評分與評價機制,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並不少見。

你上淘寶買東西,會看評分和評價,也有可能給出自己的評分和評價。

這類機制的存在,就是給那些沒有看過、沒有買過這個產品的使用者提供參考資訊,讓使用者在交易行為發生前做出更理性的判斷。

而對於生產者來說,那些老老實實生產高質量產品的賣家,也能在評價中脫穎而出;反之,生產劣質產品的賣家,便會在差評中淘汰出市場。

評分機制,實際上源於我們現代生活的特性:

一是流動性大,人與人之間變陌生了;

二是分工更加細化,每個人都可以在自己的專業領域深鑽。但分工越細,市場越大,交易雙方的資訊差也就越大。

流動性與分工,使得我們的生活充滿了資訊不對稱。

大多數情況,生產者都是資訊優勢方,因為他最清楚自己的產品和市場同類產品相比,是好是壞。

在這種情況下,作為資訊劣勢方的買家,也成了交易中的劣勢方。

平臺也因此應運而生,像淘寶、大眾點評,以及豆瓣,屬性都是平臺,它們的存在就是為了減少生產者和使用者之間的資訊差,讓產品的好壞(真相)浮出水面,減少市場的交易成本。

豆瓣的圖書評分,就是這個道理。

類似的電影評分。也是如此。

像電影這類體驗型產品,它與物質型產品相比,不在眼前、無法觸控,為短暫、美好的體驗而消費。無論你知道得再多,你獲得的訊息也沒有電影製作方多,可能得走進電影院了才發現貨不對版,和宣傳片壓根是兩種感覺。

這時候,評分的重要性就凸顯出來了。

第一批觀眾把自己的觀後感分享出來。這個反饋給了你一個心理預期,你就會考慮需要耗費的時間、精力成本與可能收穫到的心理體驗是否成比,根據評分來進行決策。

豆瓣這類提供評分,以解決資訊不對稱問題的平臺,根本上就是抓住了「資訊不對稱」的現實,充當了一個「資訊甄別」的機制。

「資訊不對稱」是資訊經濟學中的概念,資訊經濟學是專門「對付資訊不對稱市場的學問,是不完全資訊的博弈。」

一個大學生因為在豆瓣上寫了一條差評,被舉報了,校方不得不. . .

再比如,你去到一個城市租房,會與房東簽訂合同。這個過程中,雙方都知道的叫做「公共資訊」,比如房間大小,傢俱佈置;當然了,也有一些一方知道、另一方不知道的資訊,這部分資訊,就叫做「隱蔽資訊」。

因為這些隱蔽資訊的存在,就可能出現欺騙(不講真話)與違諾(違背諾言)的行為發生:也許這個房東曾經胡亂剋扣押金不還,也許這個房子裝置陳舊,或是個隔斷房。

這些都會因為兩方之間的資訊差,使得一方有佔便宜的動機,另一方無形中吃了虧。

再以電影為例,一部電影給出高大上的預告片,把大家都吸引進了電影院。可進了電影院你發現,預告片就是這部電影的全部了,這不就虧大了嗎?

圖書也是,一本書,封面設計精美,腰封上寫滿了名家推薦,但你買了以後,翻了幾頁,大呼上當:這寫的什麼玩意兒。

評分的作用這就出來了,在你買書之前,看看評分,再三思量。

我們透過獲取到的資訊(評分)來將好書與壞書區分開來,將那些自己可能感興趣和不感興趣的電影區分開來,這在資訊經濟學中稱為「分離均衡」。

美國經濟學家斯賓塞(Andrew Michael Spence)所提出的「斯賓塞模型」,就應用到了分離均衡。

一個大學生因為在豆瓣上寫了一條差評,被舉報了,校方不得不. . .

一個好的評分體系會實現分離均衡,你能夠較為準確地區分出你要的部分,可如果這個體系不太完善,就容易陷入「混同均衡」中。

「分離均衡」要實現好,並不容易。

因為現實中,不少因素都在干預這類讓人講真話的機制。

比如,透過權力手段干預自由的評分機制,讓人閉嘴,或者不讓人寫差評,圖書一出來都是高分,彼此間差距不大,無法辨別優劣,最後傷害的其實是市場本身,也是我們每一個使用者。

但反過來,如果一個機制能夠更有效的讓人講真話,讓好的東西不好的東西分離開來,這樣的機制也會更加受到人們的歡迎。

比如說,我們想知道一部電影的評價如何,大多會開啟豆瓣看看。事實上,微博、貓眼這些平臺都有提供電影評分,為什麼我們更傾向於選擇豆瓣?

這是因為,豆瓣更傾向於是一個大眾評分機制,豆瓣創始人阿北也曾寫過一篇《豆瓣電影評分八問》,來向用戶解釋這個機制的純粹性。相比之下,微博更偏向社交,貓眼則偏向宣傳,評分也就不那麼客觀了。

講真話對於市場是重要的,對於人類社會更是如此。

就像穆勒對言論自由的必要性所歸納的那樣:

(1)即便某一意見被壓制而至於沉默,但那個意見有可能是正確的;

(2)即使被壓制的意見是錯誤的,它也可能或確實包含部分真理;

(3)縱然公認意見是全部真理,除非它經受了極其有力的挑戰,否則大多數接受它的人抱持的僅僅是一種成見,對其為什麼正確的理性根據毫無理解或體認;

(4)信條本身的意義也將失去,由於這種真理僅僅剩下形式,對人毫無益處,從而妨礙了真誠的信念的生長。

只有言論的多樣化,才能使真理的各方面有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無論在政治、文化、科學還是其他領域,言論表達自由對於人類的精神幸福來說,都是必要的。

就此而言,用舉報來傷害言論自由,不僅愚蠢,而且是壞透了。

要知道,若差評不自由,則讚美無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