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9800買的鑽戒,說好的6年後120%回購,可去兌換時女子傻眼了!

近日,重慶的劉女士遇到了一件糟心事。結婚時花了9800元買了一對鑽戒。當時商家承諾6年後高價回收,已經過去8年了。商家卻找了個奇葩理由拒絕兌現承諾!

劉女士買鑽戒時,和店家簽訂了回購協議,上面寫著6年之後,男款戒指以110%的價格回收,女款戒指以女子120%的價格回收。同時協議上也註明了回收時顧客要帶著原始銷售單據、鑽石首飾證書、身份證原件以及協議書。看到劉女士的把東西把保留的這麼齊全,接待的商家人員也挺吃驚的。

花9800買的鑽戒,說好的6年後120%回購,可去兌換時女子傻眼了!

劉女士是個很細心的人,買完鑽戒就把相關資料妥善保管起來,連買鑽戒的紙袋都沒扔。因為她和丈夫很少戴這對鑽戒,近日就帶齊資料找到店裡要求回購,沒想到店家的一句話讓劉女士瞬間傻眼了,店家居然問,鑽戒當時的吊牌呢?

劉女士很無語,一般人誰會儲存商品的吊牌呢,再說協議裡也沒有註明吊牌這一項!但店家明確表示,沒有吊牌就不能回購。劉女士很氣憤,覺得店家是在故意刁難人,特意求助了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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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趕到店裡後,店家說吊牌是很重要的,算是原始的銷售單據,沒有吊牌的話公司不會認可回購。記者問,那這個吊牌為什麼沒在協議裡註明呢?店家說,那個原始銷售單據裡就應該包含吊牌的。

這時候劉女士說,店員當初並沒有給自己吊牌。可從珠寶店銷售人員口中得知,當初賣鑽戒給自己的銷售員早在2013年就已經離職,當時究竟有沒有提供吊牌誰也說不清。但公司現在有嚴格的規定,吊牌是必須提供給顧客的。對於劉女士的訴求,銷售人員表示可以向公司彙報,為劉女士調換其他樣式的飾品,現在這件事情還在協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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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這個事情,讓我們想起了一句老話:無商不奸。這就是商家給消費者下的‘套’。看起來120%的高價回收戒指,其實就是商家為了吸引消費者的一種手段。並且是6年後兌現。6年後也許商家已經改頭換面,找誰去兌現呢?

即使商家還在,以120%的高價回收鑽石戒指,商家讓換成其他首飾,大家都知道同樣尺寸的鑽石標價一年比一年高。劉女士的鑽石戒指是8年前買的。按現在這個市場價高出的可不止120%的價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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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如今商家卻又以沒有吊牌為由,拒絕兌現當時的承諾。可見當時有誘導消費者購買鑽戒的嫌疑。作為一個消費者,一定要明白,天上不會掉餡餅的。一定要理性消費,特別是大金額時,更要慎重。在此也提醒商家,做生意最重要的就是誠信,既然籤的協議上有的規定,就應該給劉女士兌現。金盃銀盃不如老百姓的口碑。只有口碑好了,才能有源源不斷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