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情感解語先生
01。
當現代婚姻制度已經成為寬進嚴出,將人捆綁在一起的工具性產物,可以預見的是,未來社會,離婚會越來越困難,結婚也會變得越來越慎重。
事實上,結婚率已經逐年下降,對人們來說,婚姻已經不是人生的必選項,如果沒有遇到一個情投意合,可以共同面對人世悲歡的伴侶,不如選擇營造好自己的世界。
婚姻冷靜期規定是這樣的,它適用於協議離婚,即夫妻兩人過不下去了,兩個人商量著都想離婚。這個時候本來只需要到民政局領個離婚證。但離婚冷靜期說,不行,你們回家等30天,30天后還想離婚,再來領證。
但是如果第一次申請離婚後過了60天你們還不來,那就預設你們不離婚了。
02。
但凡走到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婚姻問題的,幾乎很少是衝動下做出的決定,基本上雙方已經快筋疲力盡,目前的離婚訴訟,如果從訴前調解到二審結束,沒有一兩年根本結束不了。
如果再增加“離婚冷靜期”想離婚更難。
其實根本沒有必要,如果感情還在完全可以選擇復婚,何必設定離婚障礙。
30天,多少變數啊,反悔只需要一秒,30天可以讓人反悔幾百萬次。所以原來半天就能搞定的離婚,變成了最短31天,最長無限套娃的持久戰。
只有特別特別堅決的人,才被允許繼續上訴。但上訴是很難的,要不怎麼說“窮死不做賊,屈死不訴訟”呢?
家暴取證難,出軌難定罪,法律還保護有產者。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法院一審不准許離婚,這時候需要夫妻分居一年才能了結孽緣。
03。
王先生和妻子結婚很多年了,從結婚以來幾乎隔三差五鬧離婚。其實在結婚前已經發現性格和三觀都不合適。
因為彼此都是初戀,分分合合捨不得,就這樣鬧著吵著步入婚姻的殿堂。可是原以為結了婚就能彼此包容了,她的脾氣卻愈發不可理喻。
她沒工作,也不顧家。家務大大小小全是父母做的。丈夫白天要上班,晚上輔導孩子功課。妻子每天半夜才回來,或者甚至幾天不回來也不告知家裡。
夫妻兩分房睡已經有四五年了,也早已沒有了共同語言。這種日子已經過不下去了。
年初王先生委託律師向法院起訴離婚。可是告知說,今年婚姻法有新增一個離婚冷靜期的規定,從他們律師所走離婚起訴程式必須找到民政局登記,需要雙方到場調解,如果調解不成再起訴離婚。
妻子已經離家出走三個多月了,律師說民政局聯絡她,她不願接受調解說:還有感情。
04。
從年初開始,很多地方都出現離婚高潮的訊息。
感性地說,之前投入的時間、金錢,耽誤的工作,影響的心情,全都成了人生的沉沒成本。如果還牽扯到孩子,就更容易給孩子造成二次傷害。
而離婚冷靜期,這個把簡單情況變複雜的始作俑者,正躲在法律的胳肢窩裡偷笑呢!你罵它不好,它理直氣壯地說,沒人能逃得過真香定律,你不試試怎麼知道我不好?
這種理直氣壯就把我們導向了今天的局面。
或者說,我們雖然也理直氣壯地跟它談利弊,但胳膊擰不過大腿,一輪輪討論過來的提案不可能因為有反對的意見就半途而廢。
05。
有人說,離婚是終於看清了對方的真面目,早點離婚早點解脫。真的是這樣嗎?
結束一段不好的婚姻是勇敢,但是,如果是藉著離婚,不覺知自己,不接納自己,拒絕成長就是逃避。
想要一段幸福的婚姻,首先自己得是心理健康的,比如情緒比較平穩,情感上沒有特別的缺乏,擁有正確的愛情觀。因為人會下意識地吸引和自己相似的人,如果你心理是健康富足的,那麼,心理不健康的人會被你淘汰掉。
難道不結婚了?
不結婚當然有不結婚的優缺點,但這就又回到“長遠來看”的議題上不結婚符合現階段的情況?符合大多數人的思想認識麼?
不結婚造成的矛盾,可比一個小小的“離婚冷靜期”的風波大。
06。
至於那些說婚前擦亮眼睛的,即使拋開原生家庭不談,人的關係也在不斷流動,變數也在不斷增加,大方向上沒錯的人,奈何你們就是無法忍受彼此的小毛病,怎麼辦?
人活著就是尋求社會性肯定和心理性知己的過程。將就的結果是,彼此磨損了感情,耽誤了青春,痛苦了自己,遺憾了終生。
我看過書上有一句話,說結婚是一場賭博,堅持到底,你就贏了。
現在看,這句話只有前半部分才是對的。有些人堅持到底,也是輸了,有些人中途離場,也可能贏了。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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