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後,實行一夫一妻制,擁有三妻四妾的地主們怎麼辦

我國古代女性的地位一直都比較低下,所以三妻四妾在歷史中存在了很長一段時間,民國初期也一直都再沿用,不管是有錢的地主,還是有權的軍閥,他們家裡都有很多小妾,但是在建國之後,確定使用一夫一妻制時,那這些地主們的小妾該怎麼處理呢?

新中國成立後,實行一夫一妻制,擁有三妻四妾的地主們怎麼辦

在我國古代,實行的婚姻制度並不是大家想的那樣是“一夫多妻”,而是“一夫一妻多妾”!一個男人雖然能娶好幾個女人回家,但是隻有一個正妻,妾室的地位是不能和正妻相比的。1912年,即中華民國的元年,《中華民國臨時約法》中明文規定實行一夫一妻制。但由於歷史的原因,這個法律並沒有得到徹底的貫徹。比如張宗昌就有著50多個姨太太。

1950年5月1日,我國頒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同樣實行一夫一妻制。也就是說,新中國的男人只能娶一個媳婦,不允許有妾室。然而這部婚姻法在事件過程中卻遇到了很多麻煩,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歷史遺留問題”了。那些已經娶上三妻四妾的男人該怎麼辦呢?

新中國成立後,實行一夫一妻制,擁有三妻四妾的地主們怎麼辦

其實,婚姻法頒佈的本質並不是為了拆散情投意合的家庭,而是因為社會觀念的改變,女性在社會上的地位發生了顯著的提高。實行婚姻法只是為了捍衛女性的權力,使得女性可可以平等自由地生活在這個世界上。當時已經結婚並且成為別人姨太太的女人,只要不願意繼續這樣的婚姻關係,就可以提出解除,家中的男性沒有任何的權力和資格可以阻擾。如果這個家庭的女人並沒有這方面的意願,她可以繼續維持自己的婚姻關係。

一般來說,有三妻四妾的人非富即貴,在農村這些人就是地主老財,普遍受到老百姓的歧視。很多人也都拿這件事做文章,給他們扣帽子。面對這樣的情況,財主們也只能選擇和妾室離婚,只保留一個妻子。那些被離婚的女性們,有的有生活技能,所以地主們有時候還會偷偷接濟一些,當然也有一些女性在國家的培訓下,找到了飯碗,過上了新的生活。

新中國成立後,實行一夫一妻制,擁有三妻四妾的地主們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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