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年初一鄭州一男子被撞身亡,水果攤販一句話助民警破案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郭兵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鄭州市交警四大隊春節期間快速破獲兩起重大交通事故肇事逃逸案件。

大年初一,中年男子被撞身亡,水果攤販一句話助民警破案

大年初一鄭州一男子被撞身亡,水果攤販一句話助民警破案

2019年大年初一,2月5日凌晨1時15分許,四大隊接110報稱福元路燕莊新區門口交通事故。經現場勘查一中年男性30到40歲左右,身高約1米七,上身穿深褐色外套,內著格子上衣,淺色褲子,運動鞋,該男子躺在事故現場,經120確認死亡,現場無事故車輛,涉嫌肇事逃逸。

大隊長朱子民決定立即啟動逃逸事故應急預案,協調指揮周邊警組在主要路口進行對可疑車輛進行排查,事故中隊中隊長毛振峰帶領副中隊長劉英軍,逃逸組民警耿玉峰,外勤民警王冬等同志迅速趕赴現場,對現場實施進一步勘察,詢問,走訪,連夜開展追逃工作,現場無任何碰撞遺留物,無目擊證人,僅有案發現場一賣水果看攤人員提供:聽到一聲響,抬頭看見一輛白色越野車,車號沒看到。

現場勘察,走訪結束後,隨即回到大隊調取監控等相關影片,事故核心現場無有效監控,透過對事故現場周邊監控調取,分析,排查,發現一輛白色豐田牌越野車嫌疑很大,又經過卡口比對,確定肇事嫌疑車。到早9點左右,經過歷經8個小時的努力,在福元路銀基王朝小區把肇事嫌疑車豫AN67T8白色豐田越野車查獲,該車車底部有明顯新鮮擦痕,犯罪嫌疑人賈*(男、30歲,身份證號41010519880209****)。

截止發稿前,賈*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鄭州市交警四大隊立案偵查,等待他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大年初七,貨車凌晨撞人後逃逸

春節還沒結束,事隔六日,大年初七又發生一起惡性逃逸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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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11日00時20分許,指揮中心110接到報警稱:中華路鄭州繞城高速匝道口處有一個人躺在地上。警情就是命令,交警四大隊副大隊長蔣樂現帶領事故中隊長毛振峰、民警苗雨伸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展開事故現場勘查工作。由於天色較晚,地理位置偏僻,沒有目擊者,現場除了一些車輛碰撞後遺留的散落物再無其他任何有價值的線索。

07時許,鄭州市公安局交警四大隊大隊長朱子民、副大隊長趙清生召開‘’2019。2。11‘’重案研討會,確定專案組成員,事故中隊長毛振峰、副中隊長劉英軍、事故民警彭博、魏謙、支隊逃逸組高航。彙集現有的線索,根據現場勘察情況,一路走訪附近公路及周邊沿線村莊,另外一路根據現場遺留的散落物碎片的編號確認肇事車輛是一輛白色大運牌貨車。12時許,專案組民警正在周邊調取監控走訪時,迫於巨大壓力下,嫌疑車輛司機郭某(4101085********4016)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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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詢問,郭某對事故發生時駕駛豫AD06205車途經中華路鄭州繞城高速撞人後逃逸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此事故還在進一步處理之中。

法律連結:

根據我國《刑法》第133條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交通肇事罪的,責任人要承擔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事責任,但交通肇事逃逸的,則要承擔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刑事責任,因逃逸緻人死亡的,承擔七年以上刑事責任。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鄭州市交警四大隊在此鄭重提醒廣大交通參與者,天氣漸冷,惡劣天氣增多,易發交通安全事故的隱患也逐漸增多。車禍猛於虎,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員嚴格按照交通規則行駛,切實提高交通安全意識,文明禮讓,平安出行!非機動車駕駛人特別是騎電動車、腳踏車的朋友們,要各行其道,安全出行。如果不幸發生交通事故,要保護好現場,搶救傷者,肇事者切莫心存僥倖,逃避責任,要敢於、勇於承擔責任,否則將會面臨更加嚴厲的法律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