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受賄被查,指紋比對時才發現竟是18年前“滅門案”的兇手!

2018年2月11日,貴州省南洲中級人民法院對黃德坤、潘德平進行公開開庭審理。他們兩人到底犯了什麼罪?

這還要從18年前說起,當時有兩個兇殺案轟動全國,一個是“副所長被殺案”,還有一個是“行長被滅門案”,黃、潘兩人是發小,因為錢一拍即合,在黃做生意經營不善後,兩人就打起了歪主意:搶運鈔車!於是兩人就籌劃著要先搶到槍,這樣才能再對運鈔車下手。

此人受賄被查,指紋比對時才發現竟是18年前“滅門案”的兇手!

就這樣,兩人打起了當地副所長的注意,原因無他,只因副所長安坤有配槍,說幹就幹,兩人開始對安進行了“跟進”。1998年10月17日晚上十點多,他們拿著事先準備好的兇具,刀以及啞鈴,提前就到了安的住所樓下,可憐所長剛回來,他們就將其殘忍殺害,為了這天,他們甚至做了演習。然後兩人將槍與子彈拿走。有了武器,他們覺得離成功不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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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因為安被殺,風聲很緊,他們就將目光轉向了金店,也就是在“踩點”的時候,他們發現了行長樂貴建,因為黃的老婆以前在銀行上過班,所以他知道他是行長。他們想的是,作為銀行行長,那一定有錢,在對樂的生活作息熟悉之後,二人開始了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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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扮成親戚打扮一番,順利進入了樂的家,先是爭執,響起的電話也被潘打掉,其實這個電話不是意外,而是因為鄰居聽到吵鬧聲很大,再加上孩子一直在哭,就想打電話問問,當電話沒人接的時候,鄰居劉某就前往樂家,劉看見屋內的情況,就要回頭走,可是潘已經關上了門,隨即對劉開槍,更殘忍的是又在其身上補上數刀,然後其他人都被開槍打死,最可恨的是竟然將14歲的小孩子也殺死,慘無人道。

此人受賄被查,指紋比對時才發現竟是18年前“滅門案”的兇手!

隨後將財物取走,然後製作假現場,將受害者家燒燬。當時無論專家怎麼想法子,都未能偵破此案。離譜的是,就在作案後的2011年,黃竟然還當上了正科級的幹部,在受賄被查指紋時才發現原來他就是18年前作案的兇手,因為當時在樂家打鬥時,衣架上留有指紋。就這樣雙雙被抓入獄。

審理時,黃說自己對不起受害者及其家屬,願意進行賠償。潘則說,18年來自己睡不著覺,自己心裡一直在煎熬中,尤其在夜晚,很怕黑。法官問他還有話說嗎,潘說,希望自己在執行死刑後,將遺體捐給紅十字會,把器官捐給需要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