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徵下葬三天,憤怒的李世民,就推倒了他的墓碑

(王清茗)魏徵的一生都在人格和精神的塑造中痛苦地掙扎著,直到死後都不能安靜地享受大地寬廣的懷抱。

貞觀十七年二月,公元643年,魏徵下葬不到三天,李世民便命人將魏徵的墓碑推倒,磨去碑文,從廢朝五天、百官相送、親自撰寫碑文,到恨之入骨,幾近挫骨揚灰,這與貞觀之治的包容氣象格格不入,更與唐太宗“帝範無極”的形象完全背離。魏徵之死,獲得無尚殊榮,也被帝王嗔恨,精神豐碑的垮掉如此迅速,整個官場猝不及防,世人為之瞠目。

魏徵下葬三天,憤怒的李世民,就推倒了他的墓碑

整整十七年,李世民隱忍了魏徵十七年。想做明君,想做千古帝王,想名垂青史,在一次陰差陽錯的對話後,道德的枷鎖牢牢禁錮了李世民的思想,作繭自縛般地在魏徵織就的明君經緯下謹小慎微的生活,哪怕超越一絲權利的範疇,以天子的身份獲取屬於自己的慾望,都會被魏徵以不符合明君的形象而否決。

近乎無賴的做法,魏徵否決的越多,越能說明李世民是比肩堯舜、萬名仰賴的明君,唐朝的大千氣象便是煌煌上庠,不僅宇內澄平,更有萬國來朝的上邦風度。一句話,讓李世民的萬千想法,都化為泡影,不敢越雷池一步。

這些事例,大多記載在《貞觀政要》一書中。典籍彙總,魏徵一生共上諫“數十萬餘言”,陳諫議有五十次,上疏十一本,從鄉野講話到皇家內眷,事無鉅細,但凡魏徵所知必上疏反對,大言炎炎下滿朝文武居然無法反駁,李世民只好納諫順從於他。為了使自己上諫的內容更加規範和有理論依據,魏徵在貞觀十一年,公元637年,做著名的《諫太宗十思疏》,從根本上阻斷了李世民反駁的機會:

君人者,誠能見可欲,則思知足以自戒;將有作,則思知止以安人;念高危,則思謙沖而自牧;懼滿溢,則思江海下百川;樂盤遊,則思三驅以為度;憂懈怠,則思慎始而敬終;慮壅蔽,則思虛心以納下;懼讒邪,則思正身以黜惡;恩所加,則思無因喜以謬賞;罰所及,則思無以怒而濫刑。

魏徵下葬三天,憤怒的李世民,就推倒了他的墓碑

大道行止。魏徵給李世民言行做了進一步規範,以聖人訓、聖人作對李世民行為做了嚴格限定:十件事情中,件件需要深思,其間的九種美德一定要大力弘揚,擇善而從之。如此才會有“文武爭馳,君臣無事,可以盡豫遊之樂,可以養松喬38之壽,鳴琴垂拱,不言而化”的盛世出現,明君形象才呼之欲出。

捧殺,一種完全迥別於棒殺的生存之道,被魏徵運用到極致。所有的上諫都籠罩在“明君聖人”的光環下,拒諫有違聖明形象,殺我更是昏庸桀紂,而我則是千古名臣,如關龍逢,如比干。

可惜死諫之士並非謀臣。唐代李德裕在《臣子傳》中表示:

士之有志氣而思富貴者,必能建功業;有志氣而輕爵祿者,必能立名節。二者雖其志不同,然時危世亂,皆人君之所急也。何者?非好功業,不能以戡亂;非好名節,不能以死難。

謀臣者,持國命而定乾坤,如漢之張良,蜀之孔明的安邦定國。但魏徵絕非中諍耿直之士的死諫。文死諫,武死戰,封建朝廷對人臣盡忠的最高要求,自屈原被後世推上人臣的極致懷沙投江後,死諫殉國的例子不勝列舉。劉備取成都,王累倒懸於城門,以割繩墜地而亡的代價,死諫劉璋謹防劉備入川如引狼入室。

魏徵下葬三天,憤怒的李世民,就推倒了他的墓碑

可惜死諫之士並非謀臣,他們所關注的僅僅是蒼天大樹下的疥癬之疾。曾經李世民問魏徵,什麼是明君,什麼是昏君。魏徵以兼聽則明偏信則暗對對之。

在魏徵巧妙地捧殺邏輯下,李世民倒像個未經世事的孩童,在他人劃定的道路上盲目驅行。委屈了帝王,魏徵自然青雲直上。由諫議大夫、光祿大夫、太子太師,賜鄭國公,為相十數年,並躋身凌煙閣二十四功臣第四,顯赫當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