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天國奉為“革命綱領”的《天朝田畝制度》,為何沒有奏效

不知怎的,近來讀《天朝田畝制度》,常常想起那些年頭的“割尾巴”。《天朝田畝制度》規定:“凡天下田,豐荒相通,此處荒則移彼豐處,以賑此荒處,彼處荒則移此豐處,以賑彼荒處。務使天下共享天父上主皇上帝大福,有田同耕,有飯同食,有衣同穿,有錢同使,無處不均勻,無人不飽暖也。”這是我們的史學著作競相引用的名言,一向被認為是農民革命的偉大理想。

太平天國奉為“革命綱領”的《天朝田畝制度》,為何沒有奏效

太平天國運動

這誠然是不錯的。對於缺少土地、啼飢號寒的廣大被剝削、被壓迫的農民來說,無異是向他們展示了一個誘人的美麗的天堂,會激勵他們去推翻現存的只給他們帶來貧窮和痛苦的社會。但是,未來社會果真是那麼誘人嗎?《天朝田畝制度》接著寫道:“凡天下,樹牆下以桑。凡婦蠶績縫衣裳。凡天下每家,五母雞,二母彘,無失其時。”這就是說,每家都束縛在土地上,除種地外,還要植桑、養蠶、縫衣,可以養五隻母雞,兩頭母豬。這裡就產生了兩個問題:第一,家家只養母,不養公,如何交配、繁殖?不能交配、繁殖,如何能生生不已地養下去?第二,如果有一家想多養幾隻雞、幾頭豬怎麼辦?

太平天國奉為“革命綱領”的《天朝田畝制度》,為何沒有奏效

太平天國的“革命綱領”《天朝田畝制度》

對於第一個問題,《天朝田畝制度》沒有回答,筆者無從揣想;那第二個問題倒是好解決的。《天朝田畝制度》接著說:“凡當收成時,兩司馬督伍長,除足其二十五家每人所食可接新谷外,餘則歸國庫。凡麥、豆、薴麻、布帛、雞、犬各物及銀錢亦然。”這裡說得很清楚,每家只能留足自己的使用部分,其超額部分,則要無償“平調”,“歸國庫”了。自然,你要是多養了一隻雞、一頭豬,也是要“歸國庫”的。這就是為什麼會使筆者想起那些年頭的“割尾巴”的原因。雖屬比擬不倫,但總不是匪夷所思吧?

史書上說,太平天國地區,農民生產積極性很高,太平軍所到之處,地主不是被殺,就是逃亡,無地、少地的農民也就有了土地,自然積極生產。然而史書上又說:《天朝田畝制度》似乎從未實行過,因為它根本行不通。先不論它那煩瑣的平分土地的辦法,即以規定每家“五母雞,二母彘”而論,也不足以調動廣大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更不足以造成強大的社會生產力。動不動就“餘則歸國庫”,誰還肯多幹呢?太平天國以“處處平勻”相標榜,它之所以規定“餘則歸國庫”,看來也是為了保證“處處平勻”,不致於造成貧富分化的“不勻”現象。

太平天國奉為“革命綱領”的《天朝田畝制度》,為何沒有奏效

天王洪秀全與隨從在南京城,1864年。法國畫刊“LeMondeillustre”銅版畫

但是,“處處平勻”從來都只是一種幻想,即使在太平天國也沒有嚴格實行過。就拿吃肉來說吧,太平天國規定:天王每日給肉十斤(天哪!我不知道洪秀全的肚子如何吃得下),依次遞減,至總制(相當於知府),每日半斤,總制以下則不給肉。至於魚,有材料說,只有諸王才可食用。所以,凡是平均主義盛行的地方,總是伴生著森嚴的等級制度,同時也伴生著普遍的貧窮和匱乏。

楊天石:《橫生斜長集》,百花文藝出版社1998年。

編輯:林小靜

(圖片來源於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