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發通告!沛縣這地方取消拆遷!原因是...

據最新瞭解,近日,沛縣人民政府釋出通告,取消沛縣人民醫院東側地塊拆遷計劃!該地塊共計110餘畝,約7。3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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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通告稱,政府曾於去年12月釋出《沛縣人民會堂、種子公司、人民醫院東側地塊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公開徵求意見的通告》,

由於人民醫院東側地塊約184戶業主不同意列入該徵收專案範圍,所以該地塊暫不列入本次房屋徵收範圍

另外,對於沛縣人民會堂、種子公司地塊的房屋徵收補償安置方案(節選部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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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徵收範圍及基本情況

擬徵收

人民會堂、種子公司地塊

範圍內(詳見房屋徵收範圍圖)單位和個人的房屋及地面附屬物,

佔地面積約125.16畝,涉及被徵收人約225戶,房屋面積約4萬平方米

二、徵收補償方式

擬徵收地塊範圍內的住宅房屋被徵收人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也可以選擇貨幣補償。

(一)產權調換

被徵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可選擇就地或就近(安置區為種子公司地塊)期房安置。住宅房屋產權調換按“徵一補一、互找差價”的原則執行,由被徵收人投票選定或抽籤選定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對被徵收房屋和用於產權調換的房屋進行評估,互找差價。評估時點為房屋徵收決定公告之日。

選擇期房安置的被徵收人(住宅居民),可就地或就近選擇安置房進行產權調換,安置房上房價經評估機構評估後予以公示,超過應安置房屋合法面積的部分,按同區位的商品房市場價結算(房源位置、地點、戶型在簽約前公示)。

非住宅房屋(指商業、辦公、工廠、倉儲等)一律實行貨幣補償。

高層住宅以中間層為上房基價,中間層以上樓層每平方米加20元;中間層以下樓層每平方米減20元。

(二)貨幣補償

貨幣補償額=合法建築面積X房地產評估單價(具體房地產評估價格詳見分戶評估表) 搬遷補助費 三個月臨時安置費(住宅)或一次性停業補償(商業) 附屬物補償費 放棄產權調換獎勵 誤工費(300元/戶) 提前搬遷獎勵(以實際搬遷日期計算)。

1、合法建築面積在市場化評估的基礎上商業經營用房每平方米獎勵400元,住宅房屋每平方米獎勵200元。

2、住宅房屋改為非住宅房屋經營的,按被徵收人提供的合法經營手續,核准用於實際住改非的營業面積,依據政策規定評估補償,並給予一次性停業損失補償。

(三)符合保障物件的補償安置

被徵收人符合沛政發〔2014〕143號檔案規定的條件,經被徵收人申請,由縣有關部門公示、稽核、批准後,

可辦理購買經濟適用房手續或辦理入住廉租房使用手續

三、75歲以上老人或者有重大疾病及重大殘疾的被徵收人的臨時過渡週轉用房

北孔莊小區二期

,戶型為二室一廳,面積約為65平方米、79平方米、8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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