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宦官使職體系不斷完善,翰林使在體系中逐漸取得較高地位

宦官使職體系,從橫向的結構上看,體現的是一種帶有一定等級的平行關係。宦官使職體系的設定,因受其本身隨事而設的特點的限制,故而呈現一定隨機性與無序性,這一特性隨著宦官使職體系內,各使職的不斷完善得以改觀。

宦官使職體系擁有的權力,是從外庭的手中侵奪而來,故而宦官使職體系的橫向結構上,理應與原體系在結構上呈現對等關係。因此,透過對比各使司侵奪的原體系的相互關係,則有利於從整體性角度,看宦官使職體系各司的位置。

唐代的官制,可以分為中央官制與地方官制兩種。中央官制:太師、太傅、太保為三師。其三公已下,六省、一臺、九寺、三監、十二衛、東宮諸司。如果將上述機關進行二次分類的話,可以分為:宰相制度、中樞機關、政務機關、監察機關、事務機關;而地方官制主要是:府州縣、都督與督撫、道。

唐代宦官使職體系不斷完善,翰林使在體系中逐漸取得較高地位

在如此繁雜的體系中,宦官使職除去監察機關外,對其他的機關均有不同程度的侵佔。並且中央的某些政務機關與事務機關雖然分屬不同的部門,但是在事務上多有交集,故而宦官使職體系各使職部門侵削的權力,往往來自多個部門。

在地方,唐中後期興起的藩鎮,基本將原先兩級的州縣制度上再添一級行政區劃。宦官使職體系相應的對地方官制的改變,則是對原有體系的使職化、固定化,譬如監軍使。或者是乾脆增加新的使職,如春衣使等。基本宦官使職體系對地方官制的影響均是在偏軍事方面的。

唐代宦官使職體系不斷完善,翰林使在體系中逐漸取得較高地位

樞密使樞密使是宦官使職體系的首腦之一。現在各研究者雖然對樞密使成立時間有較大爭議,但若以正式出現樞密使之名看,則該官職出現於文宗寶曆年間。樞密使最初唯承受表奏,於內呈進。若人主有所處分,則宣付中書門下施行而已。

樞密使是宦官能夠參政的最高使職,其實力不如掌有兵權的神策中尉,但由於樞密使的職務之便,有更多的機會參與政事,因而,樞密使也成為宦官使職體系在朝堂上的代表與喉舌。

故對此宋人範祖禹有:自是宦者專國矣,外則藩鎮,內則臺省,而多出其門,則其易天子不難矣的感慨。樞密使的設立大大地分割了宰相的權力,唐代實行的是群體宰相制,正是由於樞密使這一宦相的存在,宦官集團才有了最高話語權。

唐代宦官使職體系不斷完善,翰林使在體系中逐漸取得較高地位

中央權力的頂層即是外相、翰林學士、樞密使。雖然這只是在憲宗朝,屬於樞密使的開始階段,隨著樞密使的建立日久,宦官權勢逐漸膨脹,樞密使不再滿足於與外朝宰相,內朝翰林學士合作,而是積極的凸顯自己的作用,試圖凌駕於這二者之上,之後外朝的宰相,需要接受樞密使的意見的例子屢見不鮮。

從此足可見,樞密使權勢之重,地位之高,擁有如此權勢的使職而在宦官使職體系中,擔任領袖地位也就順理成章了。宣徽使宣徽使在宦官使職體系系統中,佔有特殊的地位,其在宦官使職體系中的地位隨其權勢的擴大而逐漸上升,最後發展到這一體系的頂峰。

唐代宦官使職體系不斷完善,翰林使在體系中逐漸取得較高地位

掌管有內諸司使各部相關人員的名籍。掌管宮廷諸如祭祀、朝會、宴會等重大集會的準備工作。掌有皇帝內廷諸如娛樂、進貢的財物等。王永平認為宣徽使還有在重大節日有負責‘宣答’詔命的職責。這顯然是宣徽使發展到後來才有的職能。

宣徽院分為南北兩院,各置一使,且南院使要比北院使資望重。在正使下,各設有副使一人。是否宣徽院開始就分設兩院,現在已經不得而知。除正使以外,其他宣徽院的官員就不絕於史書。宣徽使下轄的使職包括有雞坊使、鷹鷂使、內庫使、小馬坊使、含光使,五坊使等支使。

唐代宦官使職體系不斷完善,翰林使在體系中逐漸取得較高地位

翰林使翰林使的設立,與翰林院息息相關,翰林學士在唐代後期常駐內朝參與機要,因而有內相之稱。雖然翰林學士與皇帝關係密切,但畢竟是朝官,需要宦官作皇帝與翰林學士溝通的橋樑。

翰林使有二員,作用有二:一是將皇帝的旨意傳達給翰林學士;一是將下臣的意見傳達給皇帝。在這個環節當中,作為傳聲筒的翰林使擁有極大的自主權。

唐代宦官使職體系不斷完善,翰林使在體系中逐漸取得較高地位

如同其他使職一般,翰林使的權力與皇帝的權力有此消彼長的關係,皇帝較為強勢時,翰林使的權力就小,不敢肆意妄為,如呂如金在憲宗時任翰林使,元和四年如金以密書請託於鹽鐵使李巽,受到仗四十,配恭陵的懲罰;當皇帝軟弱時,翰林使的權力就擴大,如唐昭宗時,發生了宦官強迫翰林學士起草詔書的事件。

翰林使的地位,不僅與皇權的消長密切相關,它的地位是隨著翰林學士地位的抬升而抬升的,隨著翰林學士在中樞中發揮重要作用而權柄日大,因而翰林使在宦官使職體系中擁有較高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