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江的"押司"是官還是吏有沒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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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江的"押司"是官還是吏有沒有權利

作為水滸中的風雲人物,第一男主角,宋江有很多事蹟值得說道。比如給劫取生辰綱的晁蓋報信、娶閻婆惜、結識呂方和郭盛、坐樓殺惜、寫反詩被黃文炳逼上梁山、三打祝家莊、做梁山大寨主以及接受朝廷招安等。因為備受爭議,所以宋江的很多方面都引人注意。

比如宋江的官職押司。押司到底是多大的官?宋代真有這個官職嗎?押司有哪些權利?主要負責什麼,諸如此類等等,很多讀者也好奇。接下來就說說“押司”,到底是個什麼樣的官。

押司並非作者虛構的官職,在北宋歷史上就有。

宋江的"押司"是官還是吏有沒有權利

北宋三衙、皇城司等禁衛機構,專置孔目官、勾押官、押司官等書吏。押司官,又稱押錄、典押,是縣裡的文吏。因為宋代文書有很多種,所以有不同名目的書吏,他們或者負責謄抄文書,或者負責給文書分類保管等,各有職責,能保證機構正常執行。

領縣九,分士、戶、儀、兵、刑、工六案……置吏:點檢文字、都孔目官、副孔目官、節度孔目官、觀察孔目官各一名……押司官八人,前後行守分二十一人,貼司三十人。

除了三衙、皇城司等禁衛機構,各府和縣中也有押司官。押司名義上屬於官,但實際上是吏,儘管如此,他們也有一定的權利,因為他們負責收發、簽押、保管諸案文書,有時候也負責催徵賦稅,甚至還負責審理犯人。

宋江的"押司"是官還是吏有沒有權利

比如,武松被陽穀縣知縣任命為都頭時,就是押司為他立的文案。

武松跪謝道:“若蒙恩相抬舉,小人終身受賜。”知縣隨即喚押司立了文案,當日便參武松做了步兵都頭。

這個文案,就類似於委任狀,也是登記。如果沒有押司立文案,那武松就不能算都頭。只有立下文案後,武松才是正兒八經的都頭。

宋江的"押司"是官還是吏有沒有權利

還有雷橫打死白秀英之後,知縣對他判決後,是“主案押司抱了文卷先行”,意思是負責雷橫案件的押司,他抱著關於雷橫打死人一案的記錄先走了,後面朱仝才有機會私放雷橫。

宋江就是鄆城縣的押司。所以,他平時就負責為知縣抄檔案、做文案、對一些事情進行登記。因為押司經常要和老百姓打交道,宋江又總是接濟別人,所以他得了個“及時雨”的稱呼。

很多人說,宋江只是小小的押司,卻能慷慨接濟別人,他哪來的錢呢?其實,一方面宋江作為官吏,有自己的薪水;另一方面,宋江在平時也可以利用職務之便,幫助、救援別人。基於此,所以宋江的名聲天下都知。

宋江的"押司"是官還是吏有沒有權利

比如武松被張都監陷害後,張都監賄賂知府、押司、孔目等官吏,要害死武松。但是,有一個葉孔目就很正直,沒有為武松的案子定案,在他的堅持下,武松最終沒被判死刑。同樣的還有孫孔目,他一句話讓開封知府對林沖網開一面,否則林沖也危險了。

宋江雖然是押司不是孔目,但道理相通。即便只是小吏,只要心存正義,就可以幫人救人。

一個縣衙裡不止一個押司,前面提到了“主案押司”。水滸中還有說到張文遠是宋江的“同房押司”,顯然縣衙裡不止宋江一個押司。

宋江的"押司"是官還是吏有沒有權利

而且,審理宋江殺閻婆惜的案子時,最初就是張文遠負責。

當下轉上押司張文遠來……便喚當地方仵作、行人,並坊廂、里正、鄰右一干人等,來到閻婆家,開了門,取屍首登場檢驗了。

這就說明,押司不僅要負責檔案等文書的抄寫、分類,還要負責初審案件。正因如此,所以張文遠懂得這方面律法和流程。故而,當知縣有心為宋江開脫時,張文遠不肯,一面催著知縣抓人,一面讓閻婆大鬧,知縣也不得不照辦。

綜上可知,押司不是大官,甚至算不上官,但也有一定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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