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養廉銀”最高是工資的100倍,清朝官員們為何卻還不夠用?

清朝的養廉銀,不由得讓人想起新加坡的“高薪養廉”。

為何新加坡的高薪養廉制度,能夠取得成功;而清朝的養廉銀製度,到最後,清朝的官員們錢依舊不夠花,還要貪腐斂財?甚至,清朝最大的貪官和珅,就是出現在養廉銀製度之後。

新加坡的高薪養廉之所以能成功,離不開兩點:高薪、嚴管。

清朝“養廉銀”最高是工資的100倍,清朝官員們為何卻還不夠用?

在中國出現的最多的關於新加坡的新聞,就是,某某國的人在新加坡違法亂紀,然後被抽了一頓鞭子,誰求情都不可以;再者,某某官員貪汙一丁點的錢,就受到了嚴懲,懲罰完之後,被永久不錄官職。高薪養廉,不僅要給糖,還要給巴掌。

回過頭,再來看清朝的養廉銀製度,有沒有糖?有沒有巴掌呢?

須知,養廉銀是雍正時期(1723年開始推行),為了培養鼓勵官員廉潔習性、並避免貪汙情事發生,因而才推行的封建王朝“獨有”的俸祿制度。

在養廉銀出現之前,清朝的俸祿制度幾乎原版繼承了明朝。要知道,明朝官員的俸祿,幾乎是整個封建王朝最低,以至於官吏不貪,根本就無法維持基本生活,很多官吏更是因此罷官回家賣紅薯。

到了清朝,官員為了生存,不得不從稅收上“想辦法”。

如此一來,老百姓的負擔就加重了,而清廷並未從老百姓更高的負擔上,獲得更高的收益。這部分多出來的收益,就是被各級官員的“辦法”給擄走了。

養廉銀真的的,正是這部分多出來的收益。

清朝“養廉銀”最高是工資的100倍,清朝官員們為何卻還不夠用?

按照雍正的想法,與其讓他們暗地裡貪汙,不如將這部分收益收歸國有,然後拿出其中一部分,當做“養廉銀”。這樣,既保證了國庫收益,又避免了官吏貪汙。與如今的新加坡一樣,雍正為了保證養廉銀的推行,也採取了嚴苛的懲處措施。

比如說:山西巡撫諾敏與下屬官僚“上下連手,內外勾結”,致使山西庫銀虧空四百多萬兩。雍正直接下令,要將諾敏腰斬;行刑那天,雍正還讓京城四品以上官員,全部到場觀看,為他送行。

諾敏被處死之後,雍正還要求參觀的官吏,寫一份“觀後感”。

諾敏死了,此案就結束了嗎?並沒有!

雍正還留了一個後手,諾敏雖死,他的家人並不能逃脫懲罰。諾敏貪汙了多少銀兩,他們全家就必須拿出這麼多銀兩填坑,如果此坑填不平,就由他的後人藉著還,直到還清為止。

這麼“狠”的懲戒方法,在雍正一朝,難得吏治清明。

雍正自登上皇位開始,他的爭議就未中斷,直到如今,雍正的功過仍舊。可是,雍正時期的吏治,卻很少有爭議。

可見,養廉銀在雍正朝推行時,還是非常成功的。

為何到了乾隆朝,就不行了呢?

就如前者所說,養廉銀的順利推行,離不開高薪和嚴管。這兩條,就如同一個人的兩條腿,缺了任何一條,就無法走路。

清朝“養廉銀”最高是工資的100倍,清朝官員們為何卻還不夠用?

乾隆時期,雖然養廉銀在繼續實行,可是卻缺乏了有效的監督。最重要的是,清朝的國體與新加坡相比,猶如巨象之比螞蟻也!乾隆時,中國擁有4億人口,如今新加坡也不到600萬!

人口規模越大,管理起來也就越難。

再者,清朝整個國家都是為皇帝一人服務,各級官員也都是為皇帝服務。皇帝如果對吏治不關心,下面的官員再認真執行,也無濟於事。因此,雍正死後,繼位的乾隆無心於此,漸漸懈怠了養廉銀的“嚴懲制度”。

一來一往,原本相對清明的吏治,到了乾隆朝,重又遁入黑暗。

各級官員從京到地方,無官不貪,以至於,朝野之中有“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的說法,還出現了和珅這樣的鉅貪,不得不說這是對“養廉銀”的一種諷刺。

至於清朝的官員們為何覺得錢不夠花?

只說一項開支吧:只要開了貪汙之門,就必須將上上下下打點好,不然,哪怕有一個人沒打點到位,就會出么蛾子。據時,只會花更多的錢去擺平此事。

清朝“養廉銀”最高是工資的100倍,清朝官員們為何卻還不夠用?

《大宋提刑官》裡有一個案例就是,刁光鬥將貪汙來的所有銀子,全部用來打點上下,自己分為不留,以至於宋慈查到他時,竟身穿滿是補丁的衣服。最後,借用刁光斗的一句話,來總結這個題:

“大家都不敢當官了,你讓皇帝老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