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祀文化】你知道墓碑上文字的這些講究嗎?

墓碑也是一種文化

“墓碑”是為死者立墓時所刻的石碑,主要的材質是石材。在刻墓碑碑文時也有很多寫法及規範要求,那麼關於墓碑碑文的寫法要注意什麼?

【祭祀文化】你知道墓碑上文字的這些講究嗎?

第一 墓碑碑文的規範要求

墓碑上所刻碑文,字的大小也要符合魯班尺上的吉祥數字。通常大字10cm或10。5cm,小字3cm或4cm之間。10cm進寶。10。5cm納福。3cm財旺。4cm登科。這些字的大小與碑身比例協調,又寓吉祥之意。墓主的家人,在心理上從中可以得到慰藉。

墓碑的石材選用,過去的大理石漢白玉,經不起風雨,極易風化。而今已被材質精美,有亮度和硬度的花崗岩系列所頂替。

在色彩斑斕,材質堅固的花崗岩中,較受客戶青睞的有印度紅、珍珠白、山西黑。印度紅,象徵著高貴、華麗、火紅的年華,輝煌的事業;珍珠白,象徵著純潔、淡雅、絢麗的人生、不盡的哀思;山西黑,象徵著莊嚴、凝重、不朽的精神、深切的懷念。

1。 風水情況,墓碑的左邊稱為龍邊,是碑體重要的部位。這裡要書寫山向及山向線度、分金線。如“立癸山丁向兼子午二分用丙子分金。”其目的,為告示後人,即或遇到自然災害的洪水沖刷,或戰爭破壞,後人仍可依碑上的風水情況文字,找到原來風水方向,重新立碑。

如:“(袁可立)葬之日為崇禎丁丑十二月二十七日,墓在郡城南,去祖塋二里許,即勅建之塋道,旨同隧者也!”

2。 籍貫,在移民較多的公墓裡,尤其客死他鄉的人,在墓碑的左、右角最顯眼的部位,都要刻上原籍的省、市、縣名,也有的只刻地區和村名。這是對故鄉的眷戀,也為後人及親友掃祭時,尋找墓位提供了方便。

如:“按狀:公諱可立,字禮卿,別號節寰。先世居鳳陽,始祖榮,國初以戰功屢調堅城衛百戶,即今睢陽衛也。遂徙於睢,代以德望著。”

3。 姓名,寫在墓碑中心部位。這裡稱“中榜”。在書寫墓主名字時,其字數多少,與風水吉兆相關聯。為尊敬長輩,過去加了許多尊敬的詞,如父親稱考、顯考,母親稱妣、顯妣,男子加公、府君,女子加氏、孺人。

而且字數多少依“生、老、病、死、苦”五個字迴圈應用。其中以落在六、七、十一、十二、十六、十七的“生”、“老”二字上為吉利。落在“病”字上中等,落在“死”、“苦”二字上,則不吉利。所以擬中榜之字時,盡力用吉兆格式的數字。

如:“澄新江社十九世誥封奉政大夫考泉源邱府君佳城”,長達21字,正合“生”格,最為吉利。如果夫妻二人名字寫在碑上,則按左尊右卑來排列,男左女右。民國二十二年《河南通志·睢縣採訪稿·陵墓》:“袁尚書可立墓在(睢州)城南五里,駱莊南里許,碑刊明資政大夫正治上卿兵部尚書袁節寰(袁可立)墓。”

4。 生卒年月日,寫在中榜兩旁,仍依男左女右,年月日能寫齊全最好。因為日久年深,戶口登出,傳來傳去,隔幾代要找到先人生卒年月日,則十分困難。

明 王鐸《太子少保兵部尚書節寰袁公神道碑》:“皇帝御天下之七季癸酉十月十一日,資政大夫兵部尚書節寰袁公(袁可立)終於家。”

5。 立碑人,包括子女、親友、團體,都應寫在碑的虎邊,即右邊。其子女應全部寫上,已故子女可在名字周邊加框。仍是依輩份長幼,自左至右排列。也有不願流露姓名者,可寫子女敬立或叩立、百拜敬立。

如:“大明崇禎十年歲次丁丑十二月二十七日男樞(袁樞)泣血納石”。

6。 造墓或重建墓時間,刻寫在碑的虎邊。中國記載時間的文字很多,有公元、農曆,時節寫冬至、清明者居多。年代日期亦多用干支。天干中的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與地支中的子、醜、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戍、亥結合起來,用以表示曆法上的日子或月份。如甲子、乙丑……。

還有些文人將一年四季的春、夏、秋、冬,用十二個月均分,每個月另有名稱。如一月稱孟春,二月稱仲春,三月稱季春;四月稱孟夏,五月稱仲夏,六月稱季夏;七月稱孟秋,八月稱仲秋,九月稱季秋;十月稱孟冬,十一月稱仲冬,十二月稱季冬。還有用花木為十二個月命名的,如一月梅月、二月杏月、三月桃月、四月槐月、五月榴月、六月荔月、七月瓜月、八月桂月、九月菊月、十月檀月、十一月葭月、十二月櫟月。

在墓碑上還常見“穀旦”、“吉旦”、“吉日”,這些都不是具體的日期。“穀旦”出自《詩經》,谷善也,旦明也,即良辰之意。而“吉旦”、“吉日”,也只是取其吉利之意。都是在排列吉祥字數時,用來湊字數的。

還有在記不起或記不清生卒月、日時,往往書寫上吉月吉日,墓主的家人心理上則得到慰籍。墓誌銘,包括墓誌、壙志及墓表。東漢開始將碑立於墓地正前方。碑上刻有墓主的官爵、姓名、生辰年月。

後來,在碑上還刻著墓主的家世和生平業績,並加以頌揚。到了魏、晉、南北朝時代,官方曾多次禁止立碑。他們認為“漢以來,天下送死奢靡,多作石室、石獸、碑銘等物”。建安十年(205年)曹操下令,不得厚葬,又禁立碑。

晉武帝鹹享四年(278年)又詔曰“此石獸碑表,既私褒美,興長虛偽,傷財害人,莫大於此,一禁斷之。”由於幾次禁止立碑,於是墓碑轉入地下,從而產生了墓誌銘。從唐代盛行至清初之間,有大量墓誌銘出土。

墓誌銘是由兩塊正方形石碑組成,稱為一合。上面為墓蓋,文字比較簡單。一般用楷書或篆體刻寫著朝代、官銜和姓氏。如“大唐故張府君墓誌銘”、“大唐故雍王墓誌之銘”、“宋故楊國公主墓誌銘”、“宋宗室永壽縣君鄭氏墓誌銘”。

在文字周邊線刻著精美的花鳥紋飾。另一面,則刻寫著墓主人的姓名。籍貫和大篇幅的敘述其生平事蹟的文字,最後還有銘文,大多為四言之韻文。每一合墓誌銘上,都有歷史、文學、書法、藝術內容,在不不同程度上,都體現出那個時代的文化特色。

如:“憲憲袁公,命世偉人。應運而出,蔚為寶臣。鸞捷棘署,鳳鳴柏府。肺石無寬(覺),袞衣有補。”

神道碑,起自北朝,北朝特注重風水,風水家們以南方為神道。其實神道即是向南的墓道,因而在神道上立碑,即為神道碑。

在唐朝稱整體為長方形的為碑,而環首形或方圓之間,上小下大的稱碣。碑碣的使用,有著等級的區分。五品以上的官,可立碑,七品以上的官,立碣。

到了清代,五品以上官吏用龜趺螭首碑,五品以下官吏用方趺圓首之碣。原則上庶民墓前不許立碑碣。但社會風氣是禁不住的,只是庶民所立的碑體小一些,無趺座,而且墓碑上只寫姓名及生卒年、立碑人,不寫傳略及墓誌銘。

歷代帝王陵的神道碑,沒有尺度的限制,其碑高大雄偉。

而且設有十分壯觀的碑樓,僅以清代的康熙大帝的景陵為例。神道上設有聖德神功碑樓,俗稱大碑樓,其中設有龍首龜趺碑。

康熙皇帝是中國執政時間最長的皇帝,因為他的功德隆盛,文章字多,經雍正皇帝批准,在碑樓內並立兩統石碑,左刻滿文,右刻漢文。碑座下為龍趺,碑頭刻雙龍戲珠及“大清景陵聖德神功碑”篆字。碑身的文字有序文、敘文及銘文。雖有為帝王歌功頌德的溢美之詞,還有當時社會各方面真實的史料,仍有一定歷史價值。

在帝王的陵墓中還沒有神道碑和明樓碑。神道碑設在陵門前的神道上,其碑樓俗稱小碑樓。其中所設石碑仍為龍首龜趺,只是形體小於聖德神功碑。

其碑文刻寫著皇帝的廟號與全部諡號。廟號是皇帝死後在太廟奉祀時,特立的名號。諡號是評定皇帝生前事蹟的稱號。在神道碑上除了刻有聖祖仁皇帝之外,還有生前死後的一些美溢之詞在內,皇帝可享用22個字。

明樓是陵區最高的建築,設在墳頭(寶頂)前,明樓內,其龍首方趺碑,也稱聖號碑。上面用滿蒙漢字刻寫著“聖祖仁皇帝之陵”。

總之,在皇陵中處處都在突出皇權至上。而皇帝也主張“以孝治天下”。這或許也是皇家的一種孝道吧。

現代的公墓中,大多墓碑上只刻寫墓主人的姓名、生卒年、立碑人及立碑時間。

也有在墓碑後刻有“福廕子孫”、“恩澤後代”等詞句,在墓蓋上刻寫“懷念”、“哀思”之類的簡短詞句。在名人墓碑上則有墓主人的生平簡介。還有活著的人,用心、用情、用淚、用血、用愛寫下的語句。它濃縮了漫長的人生路,表盡了無限的人世情。有悲痛的哀思,有幸福的回憶,有激勵人奮進的豪言,有警示後人的壯語。這活人與死者感情交融的文字,充滿了人生的哲理,字裡行間都道出了人生的真諦,是一部永遠讀不完的百科全書。

i)標名碑。墓碑的正面標名墓中人的姓名、立碑人及立碑時間。這種碑多是死者子孫所立。也有學生給老師、女婿給岳父岳母、夫給妻、妻給夫、朋友之間立墓碑的。現將墓碑文中對亡靈的稱謂簡介如下:

ii)簡介死者生平碑文的墓碑。這種碑文一般包括姓名、籍貫、家世、經歷、著作、逝世年月、葬時葬地,最後是銘文,多為韻文,三言、四言、五言、七言或騷體都行。大多數是死者後代請託別人撰寫的。如韓愈的《柳子厚墓誌銘》。也有介紹死者介紹得更簡單的碑文和簡短的墓誌銘。

第二

墓碑的寫法規範

1。抬頭

抬頭主要寫死者的生前職務、職業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寫。

2。正文

正文主要寫明立碑者對死者的稱謂及死者的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3。落款

落款寫明立墓碑的人的身份、姓名。立碑時間可寫可不寫。(算命www。azg168。com)

真正的墓碑,始於秦漢。它原是下葬時豎的石柱,年來有人刻上文字。碑多是長方形,墓碑文的體制,一般包括姓名、籍貫、家世、經歷、功德行事或文章著作、逝世時間,然後是某年某月葬於某地,最後是銘文。

舊式墓碑有兩種,一是標名碑。墓的下面標明中人的姓名,立碑人及立碑時間,碑的背面不刻寫碑文。二是背面刻寫碑文的墓碑。墓碑文一般包括姓名、籍貫、家世、經歷、著作、逝世年月、葬時葬地,最後是銘文,多為韻文,大多數是死者後代請託別人撰寫的。

墓碑銘文書寫的格式,一般行文從右向左,分為四段。第一段寫逝者的生歿年月日;第二段是碑題,寫逝者的姓名;第三段寫立碑人;第四段寫立碑時間。碑文直行刻寫,字型的大小,四段文字中以碑題文字最大,一般為5釐米*3釐米,其他三段文字的字型大小相當,一般為2釐米*2。5釐米。

四段碑文在具體用詞上有很多變化。第一段碑文用詞,一般如上所述。在此基礎上,如有忘記了逝者出生年月日的,就分別用一個“吉”字代替。寫作“生於吉某年吉月吉日”。有的碑是父母合刻的,因此在碑文的第一段裡,就合寫父母兩人的生卒年、月、日。一般在行文順序上,是父親在前,母親在後(右為上)。

第二段碑文的用詞,頭一個字一般用“故”,以下的用詞與逝者的身份有很大的關係。對已故父母及老人的碑文用詞,常用“稀壽”、“耋壽”、“滿壽”、“耆壽”、“耄壽”、“艾壽”等一類頌詞。此外,是故父的還有“顯考”、“公”、“太公”、“大人”、“府君”等詞,是故母的還用“顯妣”、“母”、“氏”、“太夫人”、“老太”、“老太孺人”等。

第三

墓碑碑文的範例

顯祖考某某太府君之靈 (對祖父)

顯祖妣某某太夫人之靈 (對祖母)

顯考某某府君之靈 (對父親)

顯考諱某某大人之靈 (對父親)

顯妣某氏老孺人之靈 (對母親)

顯妣某某太夫人之靈 (對母親)

岳父大人之靈 (對岳父)

故嶽考某公諱××老大人之靈 (對岳父)

岳母某太夫人之靈 (對岳母)

故嶽妣某門某氏老孺人之靈 (對岳母)

夫子某某大人之靈 (對老師)

先夫某某君之靈 (對丈夫)

先室某某夫人之靈 (對妻子)

某君某某仁兄之靈 (對朋友)

某君某某賢弟之靈 (對朋友或弟子)

第四

墓碑碑文的碑文的具體寫法

全國大部分地方墳墓的墓碑,特別是民間墳墓的墓碑,大多數是豎式墓碑。墓碑碑文的寫法,各地有所不同,國家單位建造的公墓與民間私人之墓也有不同。現我以民間私人豎式墓碑為例,介紹碑文的具體寫法。

一、豎式墓碑的形狀及尺寸:豎式墓碑一般呈豎立的長方形,高度明顯大於寬度,尺寸是基本固定的。所謂基本固定,就是必須“合生老”(詳見下文)。

墓碑淨尺寸不含上邊和左右兩邊的邊框等裝飾,小型墓碑高度一般為2尺6寸或2尺7寸(約90釐米),寬度一般為1尺6寸或1尺7寸(約55釐米);中型墓碑高度一般為3尺1寸、3尺2寸(約105釐米),寬度一般為2尺1寸、2尺2寸(約70釐米);較大型墓碑高度一般為3尺6寸、3尺7寸(約120釐米),寬度一般為2尺6寸、2尺7寸(約90釐米)。凡高度超過3尺7寸,寬度超過2尺7寸的墓碑,就屬於大型墓碑,高度在4尺1寸(140釐米)以上,寬度在3尺1寸(105釐米)以上。

二、豎式墓碑的碑文結構:豎式墓碑的碑文,根據墓碑尺寸的大小而有所不同。一般的小型墓碑,碑文只有三項基本內容,即主體碑文、立碑時間和子孫名稱。

中型墓碑和較大型墓碑,碑文除上述三項基本內容外,還可增加墳內老人的生卒年月或生平簡歷。

大型墓碑,碑文除有三項基本內容和生平簡歷外,還可增加碑序或墓誌銘等。對可增加的部分內容,並非必須增加,一般是根據墓碑的大小和立碑者的要求決定。

三、寫碑文的“合生老”要求:寫碑文有一個特殊要求,就是行數和字數都必須“合生老”,列數不作要求,能合就儘量合。

有些人家,就連每行、每列的字數都要求“合生老”,這是過分的講究,一般情況是做不到的。所謂“合生老”,就是按“1、2、3、4、5”去對應“生、老、病、死、苦”,最後的一行和最後的一個字,必須落在“生”字或“老”字上。具體對應如下:

1、 2、 3、 4、 5、 6、 7、 8、 9、10、11、12、13、14、15、16、17……

生 老 病 死 苦,生 老 病 死 苦,生 老 病 死 苦,生 老……

由以上排列可知,凡是尾數帶1、2、6、7的數字都“合生老”,不帶1、2、6、7的數字就不“合生老”。就是說,碑文的行數和字數都必須是1、2、6、7、11、12、16、17、21、22、26、27、31、32、36、37等數字之一才行。至於為什麼要“合生老”,“合生老”是否科學,因不是本文內容,這裡就省略了。

四、豎式墓碑碑文的寫法:先根據需要把各部分內容寫好,然後分別數每部分的行數、字數和總字數,如果有不“合生老”的,就必須進行增減調整。具體寫法及調整方法如下:

1、主體碑文寫法:主體碑文用大號字型寫在墓碑的正中間,內容一般是:

祖考某公某某墓(對祖父),祖妣某母某氏墓(對祖母),顯考某公某某墓(對父親),顯妣某母某氏墓(對母親),嶽考某公某某墓(對岳父),嶽妣某母某氏墓(對岳母),先夫某公某某墓(對丈夫),先室某母某氏墓(對妻子),老師某某之墓(對老師)、好友某某某墓(對朋友),等等。對於女性,也可以直接寫姓名,例如寫成“顯妣某某某墓”(對母親),“先室某某某墓”(對妻子),如果是單名的,在“墓”字前加一“之”字,例如“顯妣某某之墓”(對母親)。

如果是男女合葬的雙墓,男老人和女老人的名稱(包括考、妣)應按男右女左並排,最上邊的“顯”或“祖”、“嶽”字,最下邊的“墓”或“之墓”等兩人共用,寫在兩列的正中間。

主體碑文的行數必須“合生老”,就是說必須是6字、7字,或11字、12字,如果寫成“之墓”多一字,可以減少墓前的“之”字,如果是嫌字少了想增加為11字、12字,可在“之墓”上邊增加“老人”、“老大人”(男性)、“老太君”(女性)進行調整,還可在姓之後名之前增加“諱”字進行調整。

2、立碑時間的寫法:立碑時間的寫法有的只寫公曆,有的只寫農曆,有的是公曆加農曆,用小號字型寫在墓碑的右邊。例如:

公元△△△△年△月△日(11字);

農曆歲次△△年△月△△日(12字);

公元△△△△歲次△△年△月△△日立(17字);

如果是用公曆,時間在月上有“十一”和“十二”是兩個字,在日上有“二十一”到“二十九”是三個字,容易導致字數不“合生老”,這就需要增減調整。如果是公曆的,由於無法減少,就增加到16或17字。例如在日之後加“立”、“敬立”、“吉時立”等進行調整。

如果是用農曆,如果字數多了,“十一月”可改為“冬月”,“十二月”可改為“臘月”,日期數字超過的,可改為“吉日”,如果字數少了,可將月份增加字數,例如三月可改為“暮春月”,四月可改為孟夏月,八月可改為仲秋月等,同時,也可在日之後加“立”、“敬立”、“吉時立”等進行調整。

3、子孫名稱的寫法:子孫名稱,如果是父輩墳墓,一般包括所有的兒子、女兒、孫子、孫女等,如果是祖輩及以上墳墓,有的還有曾孫、玄孫等,由於人數太多,墓碑位置不夠寫,寫得太小了也看不清楚,因此就需要根據人數的多少來確定具體寫的人員範圍,一般是從主持立碑的人員輩份寫起,最好不超過20個名字,否則就太擁擠。子孫名稱用小號字型寫在墓碑的左邊,具體寫法如下:

第一行寫一“孝”字,第二行寫一“男”字,第三行寫兒子所屬字輩,第四行寫兒子輩名稱,按年齡大小從右到左排列,只寫名不寫姓,如果第四行位置不夠的,可繼續排第五、第六行。

寫完兒子輩名稱後再在下一行寫孫子輩,先寫一“孫”字,再在下一行寫孫子的字輩,然後再寫名稱,仍然是按年齡大小從右到左排列,只寫名不寫姓。

如果已經有曾孫的,仍然需要寫上去。方法是先寫“曾孫”字(二字各佔一行),再在下一行寫曾孫的字輩,然後再在下一行按年齡大小從右到左排列寫曾孫名稱,只寫名不寫姓。

對於女兒和孫女等女性子孫,如果男性子孫人數較多就可以不寫,如果需要寫的,可以寫在右邊立碑時間與主體碑文之間的空格處。方法是先寫一“孝”字,第二行寫一“女”字,第三行寫女兒們的名稱,仍然是按年齡大小從右到左排列,只寫名不寫姓。孫女名稱寫在女兒名稱的下一行,先寫“孫女”(二字各佔一行),然後在女字的下邊一行寫孫女名稱,仍然是按年齡大小從右到左排列寫曾孫名稱,只寫名不寫姓。

子孫名稱一般只寫同姓有血緣關係的親屬,例如媳婦和女婿就不寫,外甥雖有血緣關係但已屬外姓也不用寫,但如果子孫人數較少,名字在5個以下的,由於字數太少不好看,也可以將媳婦、女婿、外甥等寫上去。

不論寫左邊或右邊的子孫,寫完後都需要在下一行寫一“祀”字。寫完上述內容後,就分別計算子孫內容的行數,必須“合生老”才行。

即要麼是6行(最少)或7行,要麼是11行或12行,要麼是16行或17行(最多),計算後如果行數不夠的,就在“祀”字前加字,可加成“跪祀”、“仝祀”、“仝跪祀”等,如果行數還不夠,就在主持立碑這一輩的名字下加一“率”字,或加“同率”(二字各佔一行)來進行調整。

4、附加內容的寫法:附加內容是指墳內老人的生卒時間、生平簡歷或墓碑銘。附加內容一般是寬大的墓碑才需要寫,寫在右邊立碑時間與主體碑文之間的空格處(即寫女性子孫的地方),如果寫附加內容後位置不夠寫女性子孫,可將女性子孫寫到男性子孫的左邊或下邊。

生卒時間的寫法:單墓寫成一列,雙墓寫成兩列,字數仍需“合生老”才行。例如:生於△△△△年△月△日卒於△△△△年△月△日(22字),如果不“合生老”的,需要作增減調整,可增加“公元”二字和出生、死亡地點,或者省略具體日期,只寫到年月即可。

要求語言精練、用詞恰當、短小精悍,只寫主要事蹟,不寫具體細節。要求既不用標點又能讓人正確斷句,文字要嚴謹,不能有歧義。格式為豎排,從右至左,可以分二三列,每列的字數必須“合生老”。

墓誌銘的寫法:墓碑銘主要是對其生平事蹟進行歌頌性的歸納和總結,一般只用於生前比較有影響的官員、作家、詩人、專家、學者、藝術家、慈善家、企業家、歌唱家、影視明星、英雄人物、勞動模範等。

墓誌銘一般是寫成詩歌或韻文的形式,必須朗朗上口、通順押韻、可讀可唱。格式仍然是豎排,從右至左,可以分二三列,不用標點,每列的字數必須“合生老”。

5、最後的修正和調整:待各部分內容的字數和行數“合生老”後,還要計算總字數。總字數,就是整塊墓碑上所有文字的總和,這個總字數仍然必須“合生老”。如果發現不“合生老”,就得在某些部分適當增加或減少字數進行調整,務必使總字數達到“合生老”的要求才行。

附:豎式碑文示意圖如下:

【祭祀文化】你知道墓碑上文字的這些講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