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給父母買房,要求妹妹分攤一半,妹妹拒絕:沒義務養哥嫂侄子

俗話說的好,父母在,人生尚有來處,父母不在,人生只剩歸途。

對於出嫁的女兒而言,有父母在的家,才算是家。沒有父母在的家,自己卻只是個客人。

因此,父母沒辦法陪伴我們一輩子,而手足卻可以陪伴我們一輩子。正因此,我們才會如此重視在乎手足之情。

然而,手足之情,是用來珍惜和維護的,並不是用來揮霍和消耗的。更何況,沒有哪一份親情能經得起時間的消耗?

兒子給父母買房,要求妹妹分攤一半,妹妹拒絕:沒義務養哥嫂侄子

01、父母淪為兒子奴

羅娟(化名)雖然深知父母是兒子奴,卻也不知道父母竟然偏心到這個程度。不惜消耗父母女兒的情分,也要用自己的臉面為兒子爭取來一套房子。

別人家的父母,哪怕心疼兒子,也會關心一二女兒。可在羅娟的父母眼裡,自始至終只有兒子。羅娟哥哥結婚的時候,父母掏空了家底,為哥哥在縣城買了一套婚房。

而羅娟結婚的時候,父母截胡了婆家的10萬彩禮,卻沒有陪嫁一分錢嫁妝。這讓羅娟在很長一段時間裡,都沒辦法在婆家抬起頭來,因為婆婆會指桑罵槐她父母是賣女兒的。

想到養兒防老,父母以後要指望哥嫂養老,羅娟也就不計較,更不敢回孃家去要回10萬彩禮。然而,她的善良,卻依舊讓父母利用。

跟著哥嫂生活的父母,出錢出力幫著養哥嫂一家人,還房貸養孩子,哪樣都不曾落下。而對於她這個女兒,父母卻只有在需要她出錢出力的時候才想起,至於孃家的分錢分房,那多半是沒有羅娟的份的。

羅娟生女兒的時候,婆婆重男輕女,不願意來伺候月子。羅娟請求孃家媽媽來幫忙照顧月子,還承諾會給媽媽5000塊錢辛苦費。可嫂子不願意,就讓媽媽打消了念頭,拒絕了自己親生女兒的求助。

被孃家媽媽拒絕後,羅娟暗地裡沒少哭。可再如何哭,孃家媽也不會心疼,而婆家媽更是如此。羅娟沒辦法,只好自己忍著剖腹產刀口的疼痛,自己照顧自己月子和孩子。

而從那之後,羅娟就再也沒有求助過媽媽。因為她知道指望不上,而且媽媽會理直氣壯地說,你又不是沒有婆婆,孩子又不跟你姓,你讓你婆婆幫忙帶,我要帶我的親孫子。

那一刻,羅娟算是徹底知道了,自己已經是孃家的外人和客人,再也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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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兒子要給父母買房,要求妹妹平攤,妹妹拒絕

自己需要幫忙的時候,婆家孃家都沒人站出來拉扯她一把。可等她緩過幾年後,眼看著日子越過越好了之後,哥嫂卻提出要幫父母在省城買一套房子養老。

而這一次,哥嫂還特別打電話讓她回孃家商量。羅娟剛回到孃家,哥嫂就開門見山地說,父母是大家的,給父母買房養老,一家出一半,出嫁女兒也有義務養老。

羅娟看向在一邊沉默的父母,他們卻始終不發一言。直到羅娟多次追問之後,父母才勸她:就當是出錢給我們養老吧,畢竟我們養育了你二十多年,你也該是時候回報父母了。

羅娟覺得有些可笑,她看向哥嫂,追問既然是給父母買房養老,那房產證寫誰的名字?哥哥開口道,父母年紀大了,房產證寫他們的名字,貸款肯定通不過,所以打算寫我們的名字。反正父母也是跟著我們養老,房產證寫我們的名字天經地義。

一聽房產證要寫哥嫂的名字,羅娟就知道了這根本不是給父母買房養老,而是給哥嫂買房養孩子。父母給哥嫂在縣城買房子,他們還不滿意,還要到省城買房。可他們要買房就買房,為什麼卻偏偏還要打著給父母養老的旗號來做事?

看看沉默不再說話的父母,再看看還在嘀嘀咕咕的哥嫂,羅娟拒絕了:你要對父母盡孝你隨意,但我沒義務養哥嫂侄子。房子我不會要,但房款我也不會出一分錢。

羅娟轉身離開,哥嫂向父母使眼色,讓父母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勸服羅娟。父母也是如此做,甚至還拿二十多年的養育之恩來說事,明明白白就是要求羅娟出一半錢幫兒子買房。

羅娟眼裡閃過受傷的神情,但父母卻選擇了忽略。最後,羅娟留下了一萬塊錢,讓父母多保重身體就轉身離開了。

再之後,父母多次打來電話要錢,哀求羅娟體諒下他們的為難,可羅娟都直接結束通話了。不是她不懂得父母的為難,而是她也徹底心寒,對父母死心了。

兒子給父母買房,要求妹妹分攤一半,妹妹拒絕:沒義務養哥嫂侄子

03、女兒再孝順,也不該成為父母養兒子的搖錢樹

養兒防老,這句話,被人說了無數次。可是很多父母,卻依舊還是寄希望於兒子。可是養兒子,真的就能防老養老嗎?

我看未必,很多時候我們都聽過這麼一個現實,一對父母可以養得起幾個孩子,可幾個孩子卻養不起一對父母。是孩子能力不足嗎,還是孩子經濟實力不允許?

其實都不是,是父母偏心,沒有一碗水端平,最後導致幾個孩子各自失衡,再也不願意承擔父母的贍養義務。

所以,女兒再孝順,父母都不應該把她當成了養兒子的搖錢樹。為了父母的養育之情,或許女兒會忍受父母一次又一次的壓榨。但壓榨的次數多了,女兒也會反抗。到了那時,或許父母子女的緣分也就到了頭。

今日話題:

你認為羅娟還應該體諒父母,出錢幫哥嫂買房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