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真相:《憫農》作者李紳,不僅是貪官,還酷愛"雞舌"

一首《憫農》道盡了農民的心酸,訴盡了糧食得來的不易,偏偏寫下這首詩的人怎麼也想到自己日後會成為一個壓迫農民的大貪官。

歷史的真相:《憫農》作者李紳,不僅是貪官,還酷愛"雞舌"

李紳幼年喪父,跟著母親相依為命,窮苦的生活和吃不飽的肚子,讓他與農民階級緊緊聯絡在一起,寫了被後世傳頌的《憫農二首》。

貞元十四年(798年),李紳在長安參加科舉考試的時候,與集賢殿校書郎呂溫結識。三年後,李紳再次前往長安,這次他結識了大文豪韓愈。

隔年,李紳雖然落榜,但結識了元稹、白居易。貞元二十年(804年),他與元稹相談甚歡,一人作《鶯鶯歌》(李紳),一人作《鶯鶯傳》(元稹)。

元和四年(809年),李紳赴任校書郎,與好友元稹、白居易提倡新樂府詩體(新樂府運動),自此李紳開始蛻變,正式參與唐朝的政治運動。

歷史的真相:《憫農》作者李紳,不僅是貪官,還酷愛"雞舌"

從唐憲宗到唐宣宗,一場長達40餘年的鬥爭加深了唐朝後期的統治危機,這場鬥爭便是後世著名的牛李黨爭。

李紳恰恰是李黨的核心人物,在這場鬥爭中,他的官職或升或降,不但沒讓他保持少年時的悲憫與同情,反而讓他變成一個為官不仁的大貪官。

李紳在任期間,雖沒燒殺搶掠,無惡不作,但為官酷暴、濫施淫威。被同鄉的長輩稱呼為“哥哥”、“叔叔”都不夠,非要讓人家稱呼自己為“爺爺”。當時的人們都說李紳讓自己的長輩做自己的孫子,讓自己的友人成為了被流放的囚犯。

除了為官酷暴、濫施淫威外,李紳審理案子,甚至不查詢其中內容,便宣佈判決,導致冤案發生(吳湘冤案)。

歷史的真相:《憫農》作者李紳,不僅是貪官,還酷愛"雞舌"

後世有人說李紳之貪,貪到一日要吃三百隻雞的舌頭。此事毫無根據,沒有任何的史料可以佐證並且以唐朝的生產狀況來看,日啖三百雞舌也是一件不大可能的事情。

不過唐朝曾有一段時期流行口含一種名為雞舌的香料(或為丁香)用來表示自己為官清貴。明末清初,褚人獲編造典故,誤解了雞舌二字,以至於後來以訛傳訛,認為李紳一日吃三百雞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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