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興侯耿炳文:沙場殞命的一代忠烈,還是膽小畏罪的無恥之臣?

前言:耿炳文,濠人(鳳陽人),明太祖朱元璋老鄉。其父父耿君用是跟隨朱元璋渡江的元老,在對抗張士誠所部時不幸戰歿。時年23歲的耿炳文挺身而出,率領父親的老部下一舉攻克長興。長興佔據太湖口的位置,與廣德、宣城、歙縣接壤,可謂“江浙門戶”。

朱元璋在得到長興之後大喜過望,在其地設立永興翼元帥府,以耿炳文為總兵都元帥。此後耿炳文堅守長興十年,屢次擊敗張士誠所部,這把開啟江浙門戶的鑰匙,始終牢牢地掌握在朱元璋手中。洪武三年大封功臣之時,朱元璋特意封耿炳文為長興侯,這是對他能力和忠誠的最大肯定。

長興侯耿炳文:沙場殞命的一代忠烈,還是膽小畏罪的無恥之臣?

此後隨著李善長和藍玉兩個大案,大明王朝的開國勳貴幾乎所剩無幾。而耿炳文卻老而彌堅,不但成功躲過明太祖的屠刀,其子耿璇還被選為懿文皇太子朱標的女婿。耿璇的這重身份,擺明了耿炳文將在皇太孫朱允炆繼位後可以輔佐朝政。可惜隨著太祖第四子燕王朱棣靖難成功,正牌皇帝朱允炆自殺殉國,耿家作為前朝餘孽自然也逃不了清算。但是耿炳文之死,恐怕並不是像《明史》上說得那樣簡單。

在《明史》之中,耿炳文的結局非常明確。其在南京城破,皇帝歸天之後依然苟延求生,投靠燕王。如此不顧廉恥的老臣,卻突然因為僭用“龍鳳紋飾”而畏罪自殺。嗯!聽上去確實非常玄幻。

燕王稱帝之明年,刑部尚書鄭賜、都御史陳瑛劾炳文衣服器皿有龍鳳飾,玉帶用紅鞓,僭妄不道。炳文懼,自殺。—《明史卷一百三十·列傳第十八》

朱棣在建文四年(公元1402年)6月17日登基稱帝,按《明史》的說法耿炳文就是死於永樂元年(公元1403年)。鄭賜是洪武十八年的進士,雖是建文朝的工部尚書,因一向官聲很好,因此朱棣稱帝后任命他為刑部尚書。陳瑛曾出任北平僉事,因被告和燕王同謀而被髮配廣西。朱棣稱帝后將他召回,作為自己的第一打手。從鄭賜和陳瑛聯手彈劾來看,這件事大機率是真的。那麼耿炳文是否真的因而畏罪自殺呢?我們再來看一看《明實錄》的記載。

(永樂二年十月)甲申,刑部尚書鄭賜、都察院左都御史陳瑛等交章劾奏長興侯耿炳文不遵禮典,衣服、器皿僭飾龍鳳玉帶,僭用紅鞓。遠蹈胡藍之軌,近循李景隆之邪心。乞正其罪,以是懲逆戒。上曰:“先朝老臣亦為此乎?”命速改之。—《明太宗實錄卷三十五》

以上是《明實錄》中涉及耿炳文結局的唯一記載。可是詭異的是對於鄭賜和陳瑛彈劾的內容,朱棣只是要求“速改之”,並沒有說耿炳文是否自殺。此外從時間上來說,這是發生在永樂二年的事情,除非《明史》中的“明年”只是一個泛指。

長興侯耿炳文:沙場殞命的一代忠烈,還是膽小畏罪的無恥之臣?

那麼對於畏罪自殺的官員,是不是《明實錄》會不予記錄,或者曲為迴護呢?筆者以為不太可能,因為同樣自殺的寧遠侯何福,《實錄》上就明確記載其為畏罪自殺。

(永樂八年八月)乙卯,寧遠侯何福懼罪自殺,命追削封爵。—《明太宗實錄卷一百七》

由此筆者可以得出一個結論,《明太宗實錄》對於耿炳文結局的含糊其辭,顯然在於掩蓋某種歷史真相。至於《明史》的說法,則可以認定為胡說八道。

雲南,是沐家的天下。首封西平侯沐英是明太祖朱元璋養子,明軍收復雲南後,沐英便一直坐鎮其地,為雲南的繁榮穩定做出了巨大的貢獻。洪武二十五年六月沐英去世,朱元璋特地跳級追封他為黔寧王,諡昭靖(沐英以西平侯身份去世,按例只應追封為國公)。

沐英死後,長子沐春襲封西平侯,繼續出鎮雲南。洪武三十一年九月,沐春率軍討伐麓川叛寇,不幸在軍中病故。由於沐春無子,其弟沐晟承襲爵位,依然鎮守雲南。

長興侯耿炳文:沙場殞命的一代忠烈,還是膽小畏罪的無恥之臣?

沐家與皇太子朱標、皇太孫朱允炆的關係極好,靖難戰爭時沐晟多次調遣雲南衛所官軍配合朝廷討伐燕王。甚至有傳言建文帝朱允炆並未在皇宮自焚,而是改易身份逃到雲南,受到了沐晟的庇護。不管傳聞如何,由於沐家在雲南的勢力根深蒂固,朱棣對沐晟雖然不滿,卻始終拿他無可奈何。

永樂四年(公元1406年)朱棣對安南用兵,沐晟率軍從雲南出發配合作戰。也許朱棣的本意是透過安南之戰消耗沐家的實力,沒想到沐晟卻在戰爭中表現出色,最後竟然憑藉出眾的功勞在永樂六年(公元1408年)進封黔國公。

在清朝道光年間修纂的《晉寧州志》之中,收錄了沐晟在正統年間所寫的一篇碑文,裡面的內容著實讓人大跌眼鏡。

至三十二年,侯年已六十有五,援真定,歿於陣。上更痛甚,親制文遣命中官諭祭。命有司治墳塋,賜臨濠山地三百頃、佃戶二千人、守墳人二百戶,儀仗戶十五戶,以京衛軍士充之,先後隆恩疊頒洊至。—《濠梁慎庵耿公墓田碑記》

“三十二年”就是指建文元年,朱棣登基後革除了朱允炆的年號,因此建文元年被稱為洪武三十二年。文中的“侯”即長興侯耿炳文,“上”即建文帝朱允炆。沐晟在此明確指出了耿炳文的結局是“歿於陣”,地點則是真定。耿炳文之死令皇帝朱允炆痛心不已,不但親自寫了祭文,還給予了高規格的墓葬。這真是石破天驚的反轉,因為這和《明史》中耿炳文因在真定戰敗而被召回南京的記載截然相反。

燕王知炳文老將,未易下,越三日,解圍還。而帝驟聞炳文敗,憂甚。太常卿黃子澄遂薦李景隆為大將軍,乘傳代炳文。比至軍,燕師已先一日去。炳文歸,景隆代將,竟至於敗。—《明太宗實錄卷三十五》

沐晟作為靖難戰爭的親歷者和建文朝廷軍方高層,他必然是清楚知道長興侯耿炳文的真實結局,問題是他為什麼會寫這麼一篇《濠梁慎庵耿公墓田碑記》呢?這篇文章中的耿公,真實姓名為耿琦,清朝雍正年間修纂的《雲南通志》對其身份有過介紹。

耿琦字慎庵,鳳陽人,太學生。明初泗國公耿再成孫,都督耿忠子。

耿再成是跟隨朱元璋打天下的元老,在至正二十二年(公元1362年)的處州之亂中為叛賊殺害。明朝建立後追封泗國公,諡武莊。而沐晟是耿再成的外孫。換句話說,耿琦的父親耿忠是沐晟的舅舅,耿琦和沐晟之間是表兄弟的關係。有這層關係在,耿琦死後確實值得黔國公親自為表兄弟寫一篇碑文。

長興侯耿炳文:沙場殞命的一代忠烈,還是膽小畏罪的無恥之臣?

那麼耿琦和耿炳文之間有什麼關係呢?在明代定遠人黃金所撰寫的《皇明開國功臣錄》中,記錄了耿琦之父耿忠和耿炳文的關係。

耿忠,鳳陽人,長興侯之從弟,號耿三舍。—《皇明開國功臣錄卷一七》

“從弟”有兩種含義,一種指同一個祖父,一種指同一個曾祖父。另外有稱同一個曾祖父的關係為“再從弟”。但無論如何,耿炳文和耿忠之間,關係再疏遠也是同一個曾祖父的後代。從明代史料並沒有記錄耿再成和耿君用是親兄弟來看,二人是同一個曾祖父的可能性更大。

但是問題又來了,耿再成是五河人(屬泗州),而耿炳文則是濠人(鳳陽人),如果兩家的關係如此之近,為何籍貫卻是不同呢?

猜想一:耿炳文的曾祖父是泗州人,他的子嗣之中耿再成之父留在了泗州,而耿君用之父則遷徙到了鳳陽。這在元代是很正常的事,最簡單的例子就是明太祖朱元璋老家也在泗州,他們一家子也是從老朱的祖父開始遷到鳳陽的。如此一來,耿再成和耿君用籍貫不同也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釋。

猜想二:耿家第二代其實一起遷到了鳳陽,因為我們可以看到在對耿忠和耿琦的介紹中,都稱其為鳳陽人。既然如此,《明史》為何要稱耿再成為五河人呢?我們還是從原始資料《明實錄》中查詢線索。

(壬寅二月)丁亥,處州苗軍元帥李佑之、賀仁得等聞蔣英等已殺胡大海,亦作亂。殺院判耿再成,都事孫炎,知府王道同及朱文剛等,據其城。。。。再成字得甫,泗州五河縣人。。。。—《明太祖實錄卷十》

長興侯耿炳文:沙場殞命的一代忠烈,還是膽小畏罪的無恥之臣?

由此可見,《明史》的說法不過是延續了《明太祖實錄》的說法而已。筆者以為這是明太祖朱元璋為了切割耿忠和耿炳文之間的關係而故意為之。洪武二十三年的時候李善長案爆發,耿忠被打為“胡黨”。但是由於耿忠的妹妹是西平侯沐英的夫人,從兄長興侯耿炳文也深得重用,朱元璋並不想就此深挖耿忠背後的家族實力。因此將耿再成的籍貫寫成其祖籍五河縣,那麼和作為鳳陽人的耿炳文你之間就談不上有什麼株連了。

說了這麼多,無非是想表明耿炳文和耿琦之間的親戚關係相當之近,沐晟在碑文中提到長興侯再正常不過。況且當時已經是明英宗正統年間,對於靖難的禁忌已經淡化了很多,所以沐晟敢於說出歷史的真相。

建文元年八月十二日,耿炳文率領大軍抵達真定。根據史書記載,雙方在此後長達兩週的時間內並沒有爆發衝突。但耿炳文的副將、駙馬都尉李堅卻在這段時間內因功獲封灤城侯。這就很奇怪了,雙方既然沒有交鋒,李堅憑什麼封侯呢?

大名公主,下嫁李堅。堅,武陟人。。。。建文初,以左副將軍從伐燕。及戰,勝負略相當,封灤城侯,予世券。—《明史卷一百二十一·列傳第九》

根據《明史》的記載,耿炳文是在指揮部隊出真定城渡河之時,遭到了燕軍的突然襲擊。倉促之下陣腳大亂,左副將軍李堅、右副將軍甯忠、左軍都督顧成,都指揮劉遂等一大批高階將領被俘,耿炳文字人退入城中死守待援。燕軍圍城三日,解圍而還。換句話說,駙馬都尉李堅壓根就沒有立功的時間和機會。而《明太宗實錄》的記載卻和《明史》又有不同。

(建文元年八月)壬戌,上將輕騎數十繞出城西,先破其二營。適炳文送使客出,覺之奔還,急起橋。我軍散斷橋索不得起,炳文幾被擒。上引滿射之,應弦而斃,城中驚懼。炳文出城迎戰,張玉、譚淵、朱能、馬雲等率眾奮擊之。上以奇兵出其背,循城夾擊,橫透敵陣。炳文大敗,急奔入城。軍爭門,門塞不得入,相蹈藉死者甚眾。乃自相斮,然後得入,而闔門自守。(《明太宗實錄卷三》)

長興侯耿炳文:沙場殞命的一代忠烈,還是膽小畏罪的無恥之臣?

《實錄》在這裡露出了根本性的破綻。按照上文的說法,耿炳文在送客出城之時發現了燕軍偷襲。當時這位長興侯當機立斷,立刻奔還城中,同時拉起吊橋。但是燕軍射斷吊橋繩索,導致耿炳文幾乎被抓。但是這裡突兀地出現了一句“上引滿射之,應弦而斃”。被射死的是誰?是耿炳文要送的客人,還是耿炳文字人?如果是長興侯被射死,那才稱得上“城中驚懼”!

說到這裡,答案几乎已經可以呼之欲出。在真定之戰前,耿炳文率領的大軍其實已經和朱棣有過交鋒,而且取得了大勝,駙馬都尉李堅因此進封灤城侯。

朱棣在困境之下下了一步險棋,派親信到真定找耿炳文投降(很可能是勇武過人次子朱高煦),而朱棣本人率小股精銳潛伏城下,趁長興侯出門送客之時將其射殺。而官軍在突遭斬首打擊之後,在燕軍的猛攻之下潰不成軍,造成整個領導層被一鍋端。

到了朱棣登基稱帝之後,自覺當初誘殺耿炳文的行為過於卑劣,史官們這才千方百計在記載上造假。至於鄭賜和陳瑛彈劾耿炳文的所謂僭越,有很大機率指的是建文帝為這位長興侯修的墓園違制。《明太宗實錄》對此進行模糊化處理,而《明史》不知是有意還是無意給又給耿炳文安了一個畏罪自殺的帽子。

結語:本文透過對於史料的一步步梳理,指出《明史》和《明太宗實錄》的記載互相矛盾,得出耿炳文之死存在隱情的推測。隨後透過對沐晟和耿琦關係的論證,得出沐晟碑記中的內容才是歷史真相。最後對明代史官為何要模糊化處理耿炳文真實死因做出合理推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