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賦役白銀化插曲民婦抗稅被打死,究竟是誰的悲哀

明朝賦役白銀化插曲民婦抗稅被打死,究竟是誰的悲哀

|古案卷宗/不定期更新/細雨絲竹(撰文)|

幸福感的高低並不取決於擁有金錢的多寡,而是取決於個人對自我的認知與評價——明朝人王杲一定舉雙手贊同筆者的總結。他一直覺得自己活得怪不錯的,雖然無品無秩,只是社群的一名“總甲”,但在本甲範圍內總有資格橫著走吧?王杲認為,這樣的人生足夠別人羨慕一輩子啦!

明朝賦役白銀化插曲民婦抗稅被打死,究竟是誰的悲哀

本系列前期文章介紹過:“裡甲是明太祖朱元璋設立的基層組織形式,每110戶為一‘裡’,每一里由男丁最多的10戶出人擔任‘里長’,其餘100戶為編為十‘甲’,每甲10戶”,裡甲負責所轄範圍內“賦稅徵收、徭役徵派、控制農村人口流動、主持祭祀”及“處理本地‘戶婚、田土、鬥毆、賭、盜一切小事’”。比方說,每次向本甲居民徵收賦役、大逞一甲之長的威風,就是王杲幸福感飆升的時刻。這不,明憲宗成化年間(公元1465—1487年)的某一天,他又叫上跟班鄭甫成,挨家挨戶徵派去了。

誰知,這一去,就難再回頭……

明朝賦役白銀化插曲民婦抗稅被打死,究竟是誰的悲哀

問題出在“李氏婆媳”門上。由史料前後文來看,這似乎是一個由兩代獨居女子組成的家庭。她們家的男子為什麼一個都不在家?只怕和明代的“賦役白銀化”有緊密的關聯,稍後我們會詳細說明。但無論如何,李氏婆媳還是必須承擔賦役的。不僅如此,王杲表示,遵照老規矩,李氏婆媳應當先對他下跪“拜見”,並在回答他問話的過程中保持端正的跪姿。畢竟王杲是堂堂的總甲嘛!然而李氏帶頭直挺挺地站立著,毫無下跪的趨勢;兒媳王氏呢?直截了當地拒絕分擔賦役。

王杲和鄭甫成沒好氣地問,你們憑什麼不承擔?如今雖說仍稱為‘賦役’,實質已和早些年大不相同。打從明宣宗宣德四年(公元1429年)詔令江南“官田”削減實物田賦佔比伊始,賦——實物稅、役——體力勞役逐漸往“以繳納白銀代替實物及勞役”的方向轉變,按家庭人口數量計徵賦役的做法(通稱“人頭稅”)逐步轉化為按田產數量計徵白銀——即“財產稅”,實物、勞役與白銀的比例不斷地此消彼長,最終將依託嘉靖、萬曆年間的“一條鞭法”徹底走向所謂的“一概徵銀”。在王杲、鄭甫成看來,李氏婆媳有田產,正該納稅,勞役部分也只需繳納銀子替代,不用吃苦勞作,怎麼能拒不履行義務?

史料沒有詳細敘述李氏婆媳的逃稅理由。或許她們認為家中沒有男丁,賦役計算方式並未考慮缺乏男性勞動力對田地實際產出的不利影響、計徵金額不合情理,的確超出了她們的負擔能力;抑或她們單純是吝嗇成性、愛財如命,讓她們足額納稅彷彿要她們的命。反正,不管是哪一種理由,王杲、鄭甫成都無法認可。後一條理由自不必說,前一條理由也得不到王、鄭二人的同情——這是為什麼呢?

因為李氏婆媳家的男子並不是在外流離失所,恰恰是由於賦役白銀化拓寬了明朝人謀生的途徑,農戶不必再被束縛在土地上,人頭稅轉變為財產稅又促使原本用於購置田產的資源轉向輸入商業、手工業,推動商品經濟快速發展、農村人口流入城鎮,李氏婆媳家的男人們才得以離土離鄉,或經商、或務工,增加家庭收入來源。因此,王杲、鄭甫成認定,繳納賦稅不會給李氏婆媳構成不可承受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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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勒令李氏婆媳限期履行義務。兒媳王氏卻是個不怕事的潑辣婦人,當場予以言辭強硬的反擊,還衝著王杲罵了一些什麼,估計是不甚好聽的村話。

王杲身為“總甲”的尊嚴受到前所未有的挑戰。其實他並沒有意識到,里民對他“翻臉”的根源正是他所喜聞樂見的賦役白銀化、人頭稅的“財產稅”化。上述趨勢削弱了裡甲對農戶的人身控制職能,李氏婆媳一家不自覺地從里民“進化”為居民,開始平視總甲了。王杲不能接受這種改變,這不是破壞他的幸福感嗎?他受傷了,爆發雷霆大怒:“你們別拿總甲不當幹部!李氏,你見到本總甲竟然立而不跪;王氏,你怎麼敢公然抗拒繳納賦役,卻謾罵總甲?blabla……”

王氏年輕衝動,不甘示弱,噴出一句致命的話:“老作死的!blabla……”

王杲氣瘋了,授意鄭甫成動手。於是,鄭甫成對王氏實施毆打,王的胸口下側肋骨部位遭受重擊。隨後,王杲又親自踢了王氏一腳,同樣踢在要害部位,具體位置不明。王氏身負重傷,不久去世。——所以說衝動是魔鬼啊,大家一定要引以為戒!

王氏家人當然要追究王杲、鄭甫成的罪責。根據《大明律》,兩人及兩人以上人員同謀共同毆打他人致亡的,直接造成致命傷的加害者責任最重,處以絞刑;毆打的“元謀者”即主謀杖一百、流放三千里,其餘參與毆打者分別杖責一百。在本案中,仵作勘驗認定鄭甫成系造成王氏致命傷的加害者,判處絞決;將王杲定性為一般的“其餘參與毆打者”,從輕判處杖九十。可別說,總甲到底比跟班有些辦法。大理寺卿王槩也看出來了:鄭甫成毆打王氏是受王杲指使,王杲顯為主謀——“元謀者”,卻僅判定為普通的相從參與毆打者,以逃脫“流放三千里”的重罰,未免太明目張膽了吧!【明律原文:若同謀共毆人因而致死者,以致命傷為重下手者,絞。元謀者,杖一百、流三千里。餘人各杖一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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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槩大筆一揮,駁回原結論,重新審判。可是,即使王杲不能免於流放三千里,王氏年輕的生命也無可挽回。而且我們不得不說,她本人對自己不幸的命運負有一定的責任。王杲、鄭甫成更是自作自受。成書於明代的《增廣賢文》收錄一句名言:“忍得一時之氣,免得百日之憂。”可惜王杲、鄭甫成和王氏都沒有受到啟發,喪失了從明代賦役白銀化、人頭稅“財產稅”化的歷史浪潮中爭取更好生活的機會。

本文參考資料:唐文基《明代賦役制度改革和社會轉型》、萬明《白銀貨幣化視角下的明代賦役改革》,明代《大明律集解附例》、王槩《王恭毅公駁稿》。

作者簡介:細雨絲竹,又名淺樽酌海,南京大學法學院畢業,金融從業者,文史控、推理迷、言情痴、考據癖,主要作品有唐代歷史背景推理+言情小說《神探王妃》、《魚玄機》等,均已出版或簽約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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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於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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