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的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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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好物不堅牢,彩雲易散琉璃碎。我們的人生中,總會有這樣那樣的遺憾出現,讓我們後悔不已,恨不得時光倒流

此外,商鞅還對貨幣抱持敵視的態度—這是古今中外所有計劃經濟主張者的“傳統”。他對貨幣和糧食有一種很奇特的看法,在他看來這兩者是互相排斥的,“貨幣活躍了,糧食就萎縮;糧食豐裕了,貨幣就沒有用了”金生而粟死,粟生而金死”。如果有1斤銅“生”在國境之內,就會有12石的粟“死在境外;如果有12石的粟“生”在國境之內,則1斤銅“死”在境外。”“在他變法的20餘年中,秦國一直是以物易物,直到他死後3年,才開始鑄幣,由此可見,秦國的商業流通在各國之中是非常落後的。商鞅的這些變法,前不見古人,用司馬遷的說法,“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也就是,變法實施之後,民怨沸騰,3年之後,居然大見成效秦孝公見變法初戰告捷,當即任命商鞅為左庶長。庶長為秦國最高行政官員,分大庶長、右庶長,左庶長和駟車庶長四職,其中只有左庶長一職可由非王族大臣擔任商鞅開始第二輪更為廣泛且深刻的變法。其中最重要的政策,就是建立了軍爵制度自夏商周以降,中國的政治體制是封建制,各諸侯分封天下,爵位世襲,形成了一個貴族世代統治的體制,進入春秋末期,平民階層隱然崛起,幾乎成為一個開放,自由的社會。

商鞅的政治權利!

史載的諸多名將、儒生均為貧寒之士,許倬雲曾對春秋時期的名士進行過統計,在初期,非貴族出身的寒微之士佔總人數的20%,而到末期已佔到44%,諸如蘇秦,張儀等人都是“特窮巷掘門,桑戶樓樞之士”,到了戰國,這一趨勢更加明顯。比商鞅早20年左右,同樣是衛國人的吳起在楚國進行改革,就提出“使封君之子孫三世而收爵祿”,王室子孫的爵祿繼承只能延續三代,然後就要把封地收歸國有,重新分配。吳起因此遭到貴族的嫉恨,終被射殺,20年後,商鞅再提此議,並且做得更為徹底。商鞅的政策是兩條。第一,“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收回貴族所有的爵秩,取消特權,重新分配,只有在戰場上立下功勞,才能夠重配爵秩,列籍貴族。第二,“有軍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只要有軍功,無論貧賤都可以獲得貴族的爵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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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設計了20個等級的爵位,都以殺敵多少來計算。比如,作戰時殺一甲士,憑其首級可賜一級,並賜易田一頃,宅九畝。斬得兩個首級,可當“百石之官”。斬得33個首級,可成為“屯長”。如果率軍殺2000-8000個敵人,就可升任到大將”,有獎當然有罰,作戰之時以五人為一電,百人為一將,如果作戰結束,“一屯”或“一將”居然沒有殺死一個敵人,那就要處死為首的“電長”和“百將”除了誘以利、懼以刑之外,商鞅還尊之以身後之名。他出臺法令,規定秦國民眾從小夫到大夫,爵級一等,就可在死後的墓地上種樹一棵,也就是軍功越大,墓上植樹越多,樹木繁茂,足以光耀子孫這一軍爵制度可謂開天闢地,它徹底抹殺了貴族與賤民的界限,人人可以透過戰爭獲取功名富貴。在世界各文明古國中,中國是最早打破貴族制度的國家,這其中,商鞅的作用可謂最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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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國史論之,到了隋唐時期,政府又發明科舉制度,為底層的知識分子打通了另外一條獵取名利的通道。由此,“王侯將相寧有種乎”,軍爵制(武士)與科舉制(文士)互為勾連,構成了延續千年的平民社會的穩定性。這兩個制度的形成,再加上政權對商業的道德蔑視及制度打壓,最終構築了中華文明的重要特質,千百年來,全中國有才能的中國人,無一能經受住名利的誘惑,紛紛投身於軍爵和科舉的“遊戲”之中,從商自然成了不得已的末流之選。因此,法國史學家費爾南·布羅代爾在《文明史綱》中評論說:“這至少是中國社會為何沒有像西方社會那樣發展成為一種資本主義制度的原因之一。它仍然停留在父家長制和傳統制度的階段。”商鞅的這一變法宣佈後,秦國上下大為震撼。貴族恨之入骨,平民將信將疑。為了立信,商鞅演出了一折“徙木戲”。他把一根三丈之高的大木柱立在都城櫟陽的南門,釋出告說,能夠把它遷置到北門的,可獲得十金的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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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眾不信,沒有動手。商鞅再出佈告,宣佈能遷置的人可得五十金的獎勵。終於,有一個大膽的人把木柱從南門遷到了北門,商鞅當即兌現承諾。這一戲劇性的舉措,很快傳遍全國,使人對變法產生信心。對於反對的人,商鞅則不假顏色。變法啟動後,太子觸犯了法規,商鞅沒有貴族虔和賈開刀,一個抓起來關進監辦法處罰“君嗣”,就拿他的兩個師傅牢,一個判處黥刑,在臉上刻字以示懲罰。4年後,虔又犯法,商鞅削掉了他的鼻子。商鞅當國,極其殘酷,可謂是“酷吏之祖”。有一次,他在渭河邊論法口氣就殺死了700餘人,導致“渭水盡赤,號哭之聲動於天地”。他不喜歡反對他的人,甚至也討厭讚美他的人,在當初的朝堂大辯論時,他就說,“拘禮之人,不足與言事:製法之人,不足與論變”,也就是不允許爭論,不允許辯駁。司馬遷還記載了這樣一件事情:變法過半,一些先前反對的人跑到商鞅跟前讚美變法,商鞅說,這些都是“亂化之民”,於是全部流放到偏僻的邊城,從此,再也沒有人敢於議論國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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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嚴格管制國民,商鞅還推行了恐怖的連坐制度。他以五家為一伍,十家也就是五十戶家庭連坐。軍隊也為一什,如果一家犯罪,那麼就要“五什是如此,以五人為一組,如果一人逃跑,其餘四人都會被砍頭。他還鼓勵民眾之間互相告發,知奸而能告發者,“與斬敵首同賞”,可賜一爵,如果不告發,會被處以腰斬之刑,如果藏匿奸者,不但自己被殺,還要抄家沒籍。恐怖專制的力量是強大的。變法啟動到第十個年頭,秦國出現了“道不拾遺,山無盜賊”、民眾“勇於公戰,怯於私鬥”的局面,整個國家儼然變成了一個紀律嚴明、高效好鬥的戰爭機器。秦孝公升商鞅為大良造,是為國家最高行政官職,統掌軍政大權。商鞅親自率兵擊敗魏國,然後把都城遷到了咸陽,劍鋒直指東方各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