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拉夏貝爾釋出公告稱,公司被債權人申請破產清算。根據拉夏貝爾三季度財報顯示,目前拉夏貝爾的淨資產為
-8。79
億元,已經資不抵債。因此債權人認為,公司已不能清償到期債務,且缺乏相應的還款能力。
“拉夏貝爾被申請破產清算”
也隨之登上熱搜第一。
“拉夏貝爾申請破產清算”的訊息一出,當天就有
4
萬人湧進拉夏貝爾淘寶旗艦店的直播,圍觀直播間想“撿漏”。直播間觀看量也從平時的不超過
10
萬,飆升至
40。54
萬。
拉夏貝爾官方則表示,“公司的破產案件一般應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申請人向新市區法院(基層人民法院)申請公司破產清算,其請求不符合相關法律程式。”同時還表示,
未收到法院有關本次破產清算的任何裁定
,將及時向新市區法院提交破產清算的異議申請,以及將繼續積極與債權人、法院等進行溝通,爭取儘早消除不良影響,盡最大努力維護公司、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
於拉夏貝爾而言,被申請破產不過是敲響命運最後的警鐘,其危機在這兩年已顯露無遺。
2018
年開始,意識到危機的拉夏貝爾開始採取收縮策略。
即便如此,拉夏貝爾還是難挽頹勢,截至
2020
年上半年,拉夏貝爾負債率已達到
90。56?span>。公司貨幣資金僅有
2。4
億元,其中受限貨幣資金
1。89
億元,而短期借款則高達
14。78
億元。
為了“自救”,拉夏貝爾還曾打算“賣商標”。
即模仿
南極人模式
,採用相同的品牌授權
+
運營服務模式,也就是俗稱的“賣吊牌”,砍掉生產線,專營品牌授權,企圖依靠著多年累積的商標挽回頹勢。不過這種模式如今看來並不適用於拉夏貝爾。
甚至可以靠商標授權來作為公司自救方式?
其實,在知識經濟時代,智慧財產權就早已成為經濟增長和發展的重要因素,而商標作為智慧財產權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不僅起到標識商品的作用,更是一個企業品牌的象徵。它凝聚了商標權人長期經營的商譽價值,是一筆巨大的無形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