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街頭偷拍需要多層“責任鏡蓋”

在熱門商圈,總有些手持“長槍短炮”的“攝影愛好者”,看見年輕漂亮的女孩經過便尾隨跟拍。新華社記者調查發現,這類“街拍”有些已經跑偏,有人肆意偷拍隱私部位,將“軟色情”照片在網站、論壇上公開售賣,漸漸形成黑灰產業鏈,成為令人厭煩的一種新型“城市牛皮癬”。

“你在大街上美美地走,他在一旁偷偷地拍”,被偷拍者絕大多數為年輕女性,她們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成了“模特”,她們的一走一停、一蹲一起、一顰一笑都成了被偷拍的素材。她們的裝扮、身材、甚至隱私部位都成了偷拍者牟利的資源,成了黑灰產業鏈中的賣點,甚至成了“軟色情”的一部分。

這樣的街頭偷拍與逐利活動緊密關聯,帶有明顯的功利色彩,早已超出了“逐美,好奇、圖樂”的範疇,涉嫌侵犯被偷拍者的人格權等權益。《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一條規定,民事主體的人格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害。人們走在大街上,雖然形象或身體的相關“引數”是公開的,但不等於相關權利是公開的,或並不等於向所有人讓渡了人格權。

一張偷拍的照片,一段偷錄的影片,都關乎被偷拍者的肖像權、榮譽權、名譽權、隱私權等人格權利。如果在他人不知情、不同意的情況下,擅自將偷拍的照片、影片上傳到相關網站,這就屬於製作、使用、公開被偷拍者的肖像,侵犯了被偷拍者的肖像權。偷拍隱私部位,則侵犯了被偷拍者的隱私權,把偷拍的照片等包裝成“軟色情”資訊進行傳播,則會損害被偷拍者的名譽,嚴重者甚至構成傳播淫穢物品罪。

街頭偷拍成了新型“城市牛皮癬”,也成了新的侵權點、風險點、隱患點。對此,全社會都應加強關注,認清其危害性,增強警惕意識,採取措施予以防範治理。

每個人都是維護自身權益的第一責任人,都應該在心中繃緊防偷拍這根弦,在大街上或其它公共場所發現或懷疑有人偷拍時,態度鮮明地向對方說“不”,要求對方停止拍攝,刪除偷拍的照片、影片等。如發現對方偷拍身體隱私部位,則及時報警。被偷拍者還可透過訴訟等途徑要求偷拍者或相關侵權責任主體以停止侵害、賠償損失、賠禮道歉、恢復名譽等方式承擔責任。

公安、網信等部門有必要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加強對相關網路平臺的監督,針對有關街頭偷拍的違法侵權行為多方收集線索,順藤摸瓜,依法調查,取締在網路上肆意製作、傳播、公開偷拍照片、影片的行為。此外,要區別不同的情節追究相關行為人的法律責任,截斷甚至端掉街頭偷拍的黑灰產業鏈,倒逼網路平臺規範運營,守住法律底線。同時,向社會曝光打擊偷拍黑灰產業鏈的行動資訊、案件資訊,充分釋放法律的震懾、警示、教育功能。

相關網路平臺應履行好主體責任,嚴把內容稽核關,建立完善對偷拍內容的甄別、遮蔽機制,並對釋出偷拍內容的賬號進行封限。網路平臺還應建立快速維權反應機制,針對有關偷拍侵權的投訴,快反應,快核實,快處置,降低被偷拍者的維權門檻和維權成本。

遏制“街頭偷拍”需多層“責任鏡蓋”,只有各方增強防範、打擊街頭偷拍的共識,形成責任合力,街頭偷拍才會藏不住、玩不轉、行不通,才會失去生存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