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膽大竟無證駕駛撞人,姐“躺槍”因車輛失管擔責!

弟膽大竟無證駕駛撞人,姐“躺槍”因車輛失管擔責!

案例素材來源:焦作市中站區法院

1

姐姐王某咋也沒想到

沒有駕照的弟弟膽子這麼大

竟偷拿自己放在家裡的轎車鑰匙

悄悄把車開上了路

還撞了人

弟膽大竟無證駕駛撞人,姐“躺槍”因車輛失管擔責!

交警部門認定

王弟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傷者李某為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一紙訴狀將姐弟倆和保險公司

訴至焦作市中站區法院

訴請共同賠償醫療費等共17萬元

2

法院經審理認為

本案系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

交警部門已認定

王弟承擔事故全部責任

關於王某是否應當承擔責任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

賠償案件適用法律

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規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

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知道或者應當知道

駕駛人無駕駛資格或者

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人民法院應當認定

其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

並適用《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條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

對損害的發生有過錯的

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之規定

本案中

王某在知道其弟

無駕駛資格的情況下

對車輛及鑰匙的管理

應負有更嚴格的注意義務

王弟擅自將車輛開出

王某對事故的發生存在過錯

結合事故責任及保險合同

法院認定保險公司

應在交強險範圍內

對傷者李某損失先行承擔賠償責任

不足部分由王弟承擔85%的賠償責任

王某承擔15%的賠償責任

關於被告保險公司是否應該

在第三者商業險範圍內承擔責任

法院認為

無證駕駛

屬於危害他人生命安全的

重大違法行為

無證不得駕駛車輛

及無證駕駛保險公司免賠

均屬一般人的常識性認知

對於以法律、行政法規中的

禁止性規定情形

作為保險合同的免責事由的

不同於一般約定性免責條款的

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

保險公司僅需盡到提示義務

該免責條款即生效

結合本案證據

被告保險公司已在

投保人宣告中盡到了提示義務

故保險公司不應在

第三者商業險範圍內承擔賠償責任

依照《民法典》等規定

判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範圍內

承擔賠償損失7萬元

王某和其弟分別

賠償損失1。5萬元和8。5萬元

雙方均服判息訴

3

最後提醒廣大車主

應強化“車輛安全

第一責任人”的意識

盡好管理和注意義務

特別是外借車輛時

應高度關注駕駛人的

駕照和駕駛水平

避免引發不必要的麻煩

安全駕駛大於天

守護生命重如山

策劃統稿:張東傑

排版校對:趙棟樑、賈共鑫

【來源:河南省高階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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