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字貨幣”概念股恆寶股份遭立案 調查結果或一年內出爐,股民已可索賠

近日,金融科技類上市公司恆寶股份(002104)公告稱收到《立案告知書》,因公司涉嫌資訊披露違法違規,證監會決定對其立案調查。受此負面資訊影響,該公司股價近日出現連續下跌。維權律師表示,預計監管部門的調查結果會在一年內出爐,不過針對該公司的股民維權起訴已經正式開始。

曾因子公司失控信披延遲收監管函

公開資訊顯示,恆寶股份是首批參與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數字人民幣試點”工作的金融科技公司之一。 2021年度,恆寶股份實現營業收入42475萬元,歸屬於上市公司股東的淨利潤 3446 萬元,較去年同期增長 137。56%。公司的總股本近6。99億元,報告期末股東人數12。67萬戶。

在9月2日晚間的《立案調查》公告中,恆寶股份並未披露涉及信披違法違規的具體事由。不過,恆寶股份曾有過資訊披露違規的不良記錄。

2022年4月29日,恆寶股份披露公司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警示函;2022年5月10日,深交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對恆寶股份發出《監管函》。

經查,恆寶股份持有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1。102%股權。2021年2月26日起,一卡易時任管理層與恆寶股份存在糾紛,導致恆寶股份對一卡易及其子公司的印章、證照、財務、資產等失去控制。直至2021年4月1日,恆寶股份才釋出《關於對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失去控制的公告》,公告子公司失控事項,一卡易自2021年1月1日開始不再納入公司2021年合併報表。

江蘇證監局表示,恆寶股份的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決定對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並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符合這些條件的股民可加入索賠

證監會2021年7月開始施行的《證券期貨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明確規定:“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應當自立案之日起一年內作出行政處罰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應當報經單位負責人批准,每次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據此,律師預計,證監會對恆寶股份的立案調查結果預計可能會在一年內落地。

對於恆寶股份投資者關切的索賠訴訟事宜,證券維權律師、北京時擇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認為,有獲賠希望的投資者為以下任一條件:

一、在2021年2月26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買入恆寶股份股票,且在2021年4月1日及之後賣出或繼續持股;或者二、在2022年9月2日及之前買入恆寶股份,且在2022年9月3日之後賣出或持有者。(待立案調查結果落地,索賠範圍可能會作適當調整,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符合上述條件者,可發郵件至343733997@qq。com辦理索賠登記。待證監會調查結論出具後再提交起訴為宜。

臧小麗分析指出,恆寶股份本次遭證監會立案調查,可能與子公司失控資訊披露違規有關,也可能涉及其他新的違法事實。待證監會立案調查結束,便能知曉違規具體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