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股民索賠終審勝訴了!金正大財務造假禍及審計機構

近日,A股上市公司金正大(002470)股民索賠案有了新進展,北京時擇律師事務所臧小麗律師團隊代理的首批4名投資者收到二審勝訴判決。臧律師向《投資快報》記者透露,此前青島中院一審中扣除系統風險等其他因素影響後,判決金正大賠償投資者的投資損失,萬連步承擔全部連帶賠償責任,大信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在10%範圍內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首批領到二審判決的4名投資者中,其中數額最高的投資者,獲得法院判決支援金額是超17萬元。

領到今年證監會第一張罰單

投資者之所以對金正大、大信會計所提起訴訟,是因為證監會對昔日“肥料大王”金正大作出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這也是證監會開具的2022年第一張罰單。

證監會查明,金正大透過虛構貿易業務方式虛增收入利潤。其中,僅虛增收入這一項,在三年半時間內金正大累計虛增收入230。73億元。具體財務造假情況是:在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其合併報表範圍內的部分子公司透過與其供應商、客戶和其他外部單位虛構合同,空轉資金,開展無實物流轉的虛構貿易業務,累計虛增收入230。73億元,虛增成本210。84億元,虛增利潤總額19。90億元。

在金正大財務造假期間,大信會計所作為金正大的審計機構,對金正大2015-2017年的年報均出具了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對2018年、2019年報分別出具了保留意見、無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

這些投資者還可加入索賠

自證監會罰單落地之日起,投資者便陸續向金正大、萬連步、大信會計所等相關責任主體起訴索賠。金正大案是繼“五洋債”之後,第二起大信所判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案例。此前,在“五洋建設”債券投資者索賠系列案中,包括大信所在內的眾多中介機構被判擔責。

金正大《2022年半年報》顯示:投資者作為原告提起的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已有約94件;金正大2022年10月28日公佈的《2022年第三季度報告》顯示:截至2022年9月30日,金正大公司共有124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其中一審判決73起,案件審理中51起。

結合法院的裁判標準,臧小麗律師指出,符合賠付條件的投資者範圍是:在2016年3月29日至2019年4月29日期間買入金正大股票,且在2019年4月30日及之後賣出或持有的受損者。上述範圍的投資者,可透過“股票索賠律師來幫你”公眾號來辦理索賠登記。

值得一提的是,股票投資者參與虛假陳述索賠訴訟,訴訟時效為三年。本案訴訟時效至2025年1月屆滿,預計後續還會有投資者加入索賠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