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家防差評,豈能胡來?

商家防差評,豈能胡來?

評價是網購的重要一環。近年來,圍繞好差評,“辣眼”的社會新聞可不少。

從報道來看,商家為防控差評,手法花式翻新。比如有的提供小恩小惠,給好評可返現;有的撒嬌賣萌,苦苦哀求;還有極端的,上門“拜訪”,騷擾要挾,電話轟炸,讓打差評儼然成了一個“高危”選擇。

當然,以上手法還是略顯低階。前兩天,筆者就遇到了一個更高段位的商家。不久前,筆者在一家網店上購買了一個沙發。下單時,客服承諾按此前的活動價,到貨後退還差價。收到貨後,發現沙發存在較大色差,跟客服反饋後,對方提醒先退還差價,並要求選“退貨退款”,否則公司財務看不到。萬萬沒想到,就這樣中了招——“退貨退款”成功後,交易自動關閉,不僅七天無理由退貨的選項沒了,連評價的權利都沒有了。

網上流傳一句話:傷害性不大,侮辱性極強。該商家的做法,就是如此。後來筆者在網上檢索發現,還有網友在這家店鋪遭遇了同樣的套路。如此來看,該商家早已是“慣犯”了。為什麼要費盡心機、如此忽悠?很明顯,商家透過誘導、欺詐的方式,導致交易關閉——沙發賣了,錢賺了,卻無須承擔7天無理由退換貨等“負擔”,更無須擔心任何不良評價,此舉可謂 “釜底抽薪”。後來經投訴,該商家承認這般操作是為了規避差評,並承諾以後不再發生。為了規避差評,就讓消費者不能點評?如此簡單粗暴,視消費者權益為何物?

對產品和服務進行評價,這是消費者的正當權益。為了保障這一權益,《電子商務法》專門規定,賣家擅自刪差評,最高將被罰50萬元。對網路商家來說,評價、口碑,可謂生命線,直接影響客源;與此同時,近年來也確實有“職業差評師”胡作非為,讓一些商家苦不堪言。可即便如此,也不能把消費者的非正面反饋視為眼中釘,更不能堂而皇之侵犯消費者的正當權益。騷擾報復也好,誘導“交易關閉”也罷,各種招數無疑都是走上了歪路,必將受到法律和規則的懲罰。(夏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