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分級預防”:將未成年犯法的可能性扼殺在搖籃

從2012年10月26日未成年保護法的實施後。使很多未滿18 歲的年輕人在思想不成熟的情況下得到了改正的機會。但是還是會看到一些未成年人做了一些惡性事件屢教不改。特別是在學校裡。“校園欺凌”屢禁不止。小編也看到不少電影都是關於這一塊的。電影裡的未成年生罪大惡極,卻因為未成年而免去一些應有的懲罰。有時候恨的直咬牙。也不知道現實中有沒有這一類存在。

“未成年犯分級預防”:將未成年犯法的可能性扼殺在搖籃

未成年犯分級預防

最近一條新聞上了熱搜、引起各界人士的廣泛關注。為了針對未成年犯罪的防範。新透過的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訂草案中

擬定實施分級預防。

這也是為了保障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養未成年人良好品行,有效地預防未成年人犯罪,制定的法律法規。內容主要是在於

預防。

無論是政府部門或者是社會各界亦或者是家庭父母都共同參與、相互配合。共同把預防工作做到位。

其中“分級”預防主要是將年輕人的一些不正常的行為分成了三個等級

01 第一階段

不良行為是第一個級別。這一個級別大多數也是在學校的“那點事”曠課、逃學、離家出走、沉迷網路、包括結交一些所謂的“社會大哥”作出一些不良行為。

“未成年犯分級預防”:將未成年犯法的可能性扼殺在搖籃

這一個階段的行為大多也發生在初中、高中的學校。有以上行為、學校和家長就應該及時發現,並對其進行教育管制與限制。情節稍微嚴重些的就要記處分、請專門的法治教師單獨進行訓導。

02 第二階段

嚴重不良行為。到了這個階段 基本上已經接觸到刑法了。因為這個階段已經從“校園危害”升級為“社會危害”也就是我們所謂的“黃賭毒”還包括鬥毆、惡意傷人等。這些行為已經嚴重地影響到了社會秩序。

首先公安機會會組織該行為。然後措施是令當事人道歉、賠償、包括限制其行動空間。責令進行心理輔導,參加一些社會公益活動等從本質上讓其悔改。

03 第三階段

犯罪行為

顧名思義,第三個階段已經完全是觸犯到了刑法的行為。對於這種行為。懲罰也是更加上升了一個等級。強制其進行社群矯正。以及更據其犯罪心理而對應的法制教育。

“未成年犯分級預防”:將未成年犯法的可能性扼殺在搖籃

到了第三個階段。說實在的,父母的教育問題就很嚴重。因為孩子的行為都與父母的一舉一動有著密切相關的聯絡。一個好的家庭教育可以培養一個優秀的孩子。一個不和諧的家庭會培養出一個叛逆的孩子。所以說生活環境對於一個少年的成長至關重要。

這次草案的擬定,也說明著大家已經開始重視未成年人的行為舉止。他們的未來的花朵。是未來的希望。不僅僅是父母與學校。我們都應該儘自己的力量去糾正一些“走上歧途的”青少年行為。共同努力。去創造一個更加美好和諧的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