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萱小蕾、芝麻狐
圖: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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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生六記》中的芸娘,算是個奇女子,做得一手好女紅,識字讀書一事完全靠自學。
沈復隨母親到外婆家省親,遇到眉清目秀靈動可人芸娘時,馬上心生愛慕。
他話裡話外向母親表達心意:“如果要為我娶親,就要得表姐那樣的。”
面對這個秀外慧中的侄女,姑母也分外喜歡,當即摘下金戒指為她戴上。
郎有情,妾有意,一樁姻緣就這樣定了下來。
十八歲,一襲紅衣,芸娘羞答答嫁做人婦。
最開始,婆婆挺喜歡這個親上加親的兒媳婦。
後來沈復隨父親出外做幕僚,臨行前,公公要求芸娘寫信告知家裡情況。
一段時間後,婆婆聽到家裡的蜚短短流長,疑心是芸娘搬弄是非。
對她有了意見,也不再讓她代寫書信給公公。
公公那邊從字型中看出不是芸孃的筆跡,又嫌她太懶,對自己的交代不上心,心裡開始有怨氣。
沈復勸芸娘解釋一下,芸娘卻認為自己的解釋會對婆婆不利,於是這誤會就打了結。
公公長時間在外,打著沒人照顧生活的旗號流露出納妾之意。
沈復擔心母親不高興,便把這事推給芸娘去辦。
芸娘想也不想,馬上物色一個女子送去。
這可犯了大忌,婆婆知道後更加不喜歡芸娘,有機會就在公公那裡告她的狀。
說得多了,公公也對她很不滿意。
小叔子啟堂要跟鄰家婦女借錢,就找到好說話的芸娘擔保。
芸娘也是大大方方就幫小叔子做了擔保。
小叔子逾期不還,債主便鬧到家裡。
公婆知道後,把他們叫到一起對質。
沒想到小叔子拒不承認此事,還反咬一口,說芸娘自己拿了人家的錢栽贓他。
面對這些,沈復並沒有站出來替芸娘鳴不平。
公婆無情、丈夫無能、小叔無義,芸娘落了個裡外不是人。
於是公公婆婆新舊賬一起算,索性將他們一家趕出門。
芸娘犯的第一個大錯:不懂商量。
公公讓她寫家信,她完全可以跟婆婆商量著寫,或者說寫好了拿給婆婆看看,問問她還有什麼叮囑或補充了。
畢竟婆婆才是當家主母,知道哪些事需要告訴公公,哪些不需要或不妥。
同時,夫妻間還可以順便交流一下感情,說幾句關心體貼問候的話。
公公又沒說讓她別人婆婆知道寫了啥,為啥不跟婆婆互通有無一起寫呢?婆婆口述她執筆也可以。
可芸娘自作主張,難免把該說的不該說的瑣碎事都捅到公公那裡,容易變成一種變相的“告密”,或是因為報告得事無鉅細而耽誤公公時間、影響公公做事和生活。
即使前面沒這樣安排,後來婆婆不讓寫了,她也可以請婆婆轉告公公,自己因為太忙或別的理由不再寫家書給他。
簡單一提,婆婆不會覺得不妥,跟公公的誤會也就不會產生。
公公要納妾,即使是丈夫交給她去辦,她也應該提醒或督促丈夫先去請示婆婆,怎麼能直接自己去物色物件送過去呢?
小叔子借錢的事,不跟公婆說、也應該跟丈夫商量。
再者,小叔子是什麼樣的人品也應該有點了解,盲目大度也只能是給自己找麻煩。
關鍵是看起來“仗義”,其實也都沒辦好事,到頭來是費力不討好,沒人領情,也沒個好結果。
一家人,很多事都是需要互相商量的,即使不方便跟公婆商量,不確定怎麼處理,也可以選擇告訴丈夫,讓他來出主意,做抉擇。
畢竟是他的父母,他的親人,他了解他們,也知道怎麼做更合適。即使他做錯了,他也是自家人,不會被過分責備。
搞清楚這個原理,就可以把棘手的問題拋給丈夫。而且也要分清大事小事,小事獨自做點決定沒事,大事就一定要拎得清。
其次,從芸孃的表現上看,她還犯了第二個錯誤:沒有原則底線。
婆家人不管誰提要求,她就像是有求必應一般,總是極力滿足,對自己丈夫其實也是如此。
這樣就有點不管對錯,是一種縱容。大概覺得拒絕誰都不妥,怕得罪他們任何人,或是想討好他們每個人。
但這樣沒什麼效果,沒得到讚揚,也沒收穫感激和肯定。或許就是因為這樣的看上去好使喚,好聽話,好糊弄。
所以做人無論在什麼環境裡、無論對誰,都得有自己的原則,要懂得拒絕,要不為難了自己還辦不好事情,最後可能還會里外不是人。
特別是在大是大非面前,更不能因為得罪人而放棄底線,看起來是熱心腸,其實還有可能害人害己。
照這些表現和下場來看,芸娘大概算不得聰慧,或者說為人處世上缺乏智慧。
以至於一生也沒過多少好日子就離開了人世,想來除了唏噓不已,也更加覺得性格真的決定了大部分命運……
作者寄語:專注人生和情感現象的分析總結,提煉給人啟發的三觀和看法,陪你走過這無常的人世及情海。傾訴可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