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協:逃避繳納引援調節費扣聯賽積分,俱樂部怎麼破?

今天,中國足協釋出了《關於執行收取引援調節費相關工作的補充規定》,這是針對引援調節費的堵漏檔案,將球員與原俱樂部的違約金也算轉會費,如果未按規定繳納引援調節費的俱樂部,最高可以扣15分!

足協:逃避繳納引援調節費扣聯賽積分,俱樂部怎麼破?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各俱樂部對漏洞百出的中國足協關於足協徵收調節費的規定視若無睹,輕易避之。現在流行的做法是支付球員與原俱樂部解約費,在球員成為自由身之後再免費將其簽下,輕易的逃脫了高額的賦稅。足協也急了,緊急出臺新規堵漏,規定“在轉會過程中,採取支付球員與原俱樂部合同約定的違約金等方式,球員與原俱樂部解除合同,已自由身形式加盟國內新俱樂部的,以所約定違約金的費用為標準計算引援調節費用”,並且規定了對避稅情況的嚴厲打擊,“逃避引援調節費金額在0~4500萬元人民幣(外援,下同)或2000萬人民幣(內援下同)以內的,扣聯賽積分1分;4500萬~9000萬元人民幣或2000~4000萬人民幣的,扣3分;9000~1。8億元人民幣或4000~8000萬人民幣,扣6分;1。8~3。6億元人民幣或8000~1。6億元人民幣(國內球員),扣10分;更高的就扣15分”。

接下來就看各“聰明”的俱樂部們怎麼破了!足協頒佈的政策,往往缺乏民意基礎,行政干預的成分濃厚,出臺前沒有經過反覆論證,輕易被破解也就不足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