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高薪養廉”真的就此止步於中國了嗎?

關於高薪可否養廉,鳳凰論壇上在09年的時事辯論會上發起投票——“高薪養廉”模式能有效反腐?從柱形圖上明顯可以看到覺得沒用的遙遙領先,佔到了92。2%。網民的觀念思想上覺得,中國根本不適應,也實現不了用這樣的模式去反腐。難道“高薪養廉”真的就此止步於中國了嗎?

難道“高薪養廉”真的就此止步於中國了嗎?

反方,高薪養廉在中國走不通。

首先,高薪養廉與腐敗沒有必然的聯絡。腐敗分子日進萬金照樣腐敗,廉潔的官員也不會為了一斗米而折腰。高薪養廉,那樣只會助長公務員當官發財,當官做老爺思想的形成,會嚴重地惡化幹群關係,阻礙經濟的增長,甚至會敗國的。腐敗的根基是權力,當權力作為交易的資本時,又有幾人能從中清廉呢?那是一種勢力的較量,因為當官的最重視的是權力,權力的光環是最大的誘惑。高薪不但養不成廉,只會墊高了行賄的門檻,原來五千,現在得一萬了。可見廉政和薪水並沒有必然的聯絡。

其次,認識有無窮的慾望。一個人對生活的滿足以物質的多少來決定的,完全是有本人對生活的態度來決定,是人的主觀感受,而這種感受是隨著環境和人對客觀事物的不同的認識而改變的。解放前及在解放後的困難時期,人們能有東西填滿肚皮就滿足了。改革開放後,人民的生活普遍得到了提高,人們吃得越來越精,在不斷地追求高檔的家電和外出旅遊的文化享受。即使在同一歷史時期,由於所處的階層不同,人們的享受慾望也不一樣,有的人認為有套兩居室的房子就滿足了,有的則在追求洋房、汽車。如果想用高薪來滿足所有公務員對生活和享受的追求,那是不可能的。相反,公務員只能以道德去教育,用紀律去約束,用法律去儆誡,才能使公務員廉潔從政,不為他人的享受所誘惑,不去貪得不義之財。這完全是人的理性的東西,絕對不能用經濟學上的犯罪成本論來解釋腐敗問題。薪水再高也畢竟是有限的,而人的慾望是無限的。僅僅依靠較高的薪水並不能滿足人們對物質財富的欲求,也不能阻止有些官員為撈取好處而以權謀私。

難道“高薪養廉”真的就此止步於中國了嗎?

最後,新加坡高薪養廉的政策只適合他們自己,中國穿不了這件外套。路透社曾經報道,新加坡內閣總理李顯龍的年薪將高達310萬新加坡元(約合205萬美元),這是美國總統布什年薪的6倍,日本首相安倍晉三年薪的7倍。高福利伴隨著高要求。一生衣食無憂的前提是一生勤政廉潔。公務員的門檻很難邁進,選拔公務員必須經過嚴格審查。內容包括有無犯罪前科、家庭情況、品德修養、社會關係及日常交往人員情況等。目的就是防止生活不嚴肅和有不良嗜好的人混進公務員隊伍。國家對待公務員,尤其是高階公務員的錯誤懲罰也相當嚴厲。倘若出現違反國家法律和公務員準則的行為,他們必定會被開除公職或判刑,公積金和退休金一筆勾銷。因此,新加坡公務員一般都很珍惜自己的工作,勤政清廉,絕少願冒貪汙受賄而被開除或取消養老保證金的風險。

然而在中國呢?2003年的公務員全國年均工資是15487元,是當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近兩倍,是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倍。而且還不包括住房、交通補貼等專案在內的福利收入。到2009年,6年過去,中國的公務員工資卻在這6年中又調整過幾次。其中,2006年,全國公務員曾歷經一次較大幅度的加薪,人均增幅約300元,逾8000萬人受益。另外,國企高管的薪酬在這幾年中的增長已經不僅僅是高薪,過去三年,央企1500多名高管的總薪酬每年增長4500萬元。但是這幾年一起起的貪汙事件接連被曝光,就說最近的重慶掃黑,文強等人的洗錢經歷無不令人驚歎官場。從這些資料和事件可以得出結論,公務員、國企高管的工資在不斷往上漲,但是貪汙腐敗現象卻沒有往下跌。這是為什麼?

正方:中國應該大膽嘗試高薪養廉模式。

首先,嘗試“高薪養廉”,可以讓官員認識到自己的價值。2008年新華社8月份訊息說,今年上半年全國檢察機關立案偵查貪汙賄賂案中,百萬元以上貪汙賄賂、挪用公款等大案713件,同比上升6·9%,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1690人。給幹部很高的工資,讓他意識到自己的價值,不要輕易地去犯錯誤,而失去自己的職位。以前靠官員自覺工作,自覺抵禦不良習氣的做法在現今已不可取,也已經不可能,不能讓一部分人鑽著法律的漏洞大把的賺錢,卻指望一批拿著微薄工資的人去憑自己的良心來執法,如果讓大多數一線的官員、司法工作者以及醫生等職業工作者的工作不能獲得相應的回報,又怎能指望這些公共工作者能積極努力為人民服務?這不僅僅是錢的問題,在法律上是一個公平的問題,在道義上是一個尊重不尊重這些人的勞動的問題?

難道“高薪養廉”真的就此止步於中國了嗎?

其次,嘗試“高薪養廉”,可以阻止部分官員的貪慾。高薪養廉畢竟是腐敗的第一道“預防線”。畢竟政府官員並非個個都是聖賢,想讓馬兒跑,先給馬兒餵飽草。如果讓他們餓著肚子,難免不會使出權力尋找本分之外的“野草”啊?腐敗問題是私有制產生以來一直困擾文明社會的一個毒瘤,有人稱它是社會發展的潤滑劑,但更明顯的是它增大了社會執行的成本。因此目前的反腐要取得成效,絕非一朝一夕之功。我們中的有些高人總是打著“中國民智未開”和“中國民主制度不夠健全”以及“中國經濟不夠發達”為藉口阻礙“高薪養廉”的實施,不知是眼界有限,還是另有所圖?

第三,嘗試“高薪養廉”,可以與其他措施相輔相成。事實上我們並不是沒有錢,今年上半年的稅收就已超過26000億元,支付這一部分開支是毫無問題的。另外,只要能對公務用車、公務吃喝、公務旅遊等亂花費做一個有效的控制,國家一年省來的錢恐怕都夠支付好幾年的高薪了?如果花上一筆錢能換來一個廉潔、高效的政府和公平、自由競爭的社會氛圍,那花多少錢都值得!

總結:高薪養廉確實是個很美麗的旗號,但是總要結合中國的官情和中國國廣大公務員的思想素質。大多數官員普遍還存在薪水不在乎高低,能收進囊中多少就是多少的醜陋現象。其實中國首當其衝的就是應該嚴格行政監察、司法審判、公民監督將行政部門成為服務型部門,提高公務員的思想品德素質,才能有效反腐。腐敗的根源在於絕對的權力被濫用。“高薪養廉”能否有效實施,取決於“反腐倡廉”的實施力度。沒有建立嚴格有效的監督、監管制度,“高薪”並不能有效“養廉”,反而會拉開社會貧富的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