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科舉落榜考生眾多,他們如何發洩情緒,政府又如何安撫他們?

唐宋科舉落榜考生眾多,他們如何發洩情緒,政府又如何安撫他們?

有句老話叫做“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在古代,不論是富貴人家還是貧窮人家的兒女,都是削尖了腦袋想要登上科舉的康莊大道。但是,現實總是殘酷的,錄取的條件嚴格,錄取的名額也很有限。

最終,金榜題名的人寥寥無幾,名落孫山的人確是數不勝數。那麼,成千上萬的落榜者該如何發洩心中的情緒呢?面對這龐大的落第士人群體,政府又是如何安撫他們的?

唐宋落榜考生成了一個龐大的社會群體

唐宋時期的落第者已經發展成了一個龐大到讓人無法忽視的社會群體。

雖然沒有具體的史料記載準確的落第者資料,但是我們仍可以根據當時的錄取情況和報考人數做出一個大致的估計。

先看唐朝。唐朝的科舉取士始於高祖,終於昭帝,歷經282載。在282年的時間裡,唐朝究竟有多少落第士人呢?據資料統計,中央官學與各州郡所送貢舉人數,最大值是明經1390人、進士663人,總計為2053人。

若按當時正常的錄取比例推算,則唐朝考進士落第人次大約為33萬人,考明經落第人次總數大約是8000人。共計落榜人數估計有34萬人之多。

(資料來源於《唐宋落第士人的抗爭及政府對策》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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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宋代,落第人數更是不斷暴增。

據《文獻通考》記載,從宋太祖至宋徽宗時期,開科69次,取士31985人, 平均每榜取士463人。

那麼宋朝時,參加考試人數與錄取名額二者之間的比例如何呢?以太宗太平興國二年為例,其錄取比例是2。96%;到了淳化三年,其錄取比例為3。5%。

根據已知宋朝的錄取數和錄取比例,我們可以用居中的錄取比例3%,來推斷北宋科舉落第士人的人次:北宋的錄取率為3%,錄取人數為31985人,那麼,北宋落第人次就是103萬。

落第人次從唐朝的34萬猛增至北宋的103萬,發展速度很快,落榜人數之多,足見落第士人群體已頗具規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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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宋落榜考生的“發洩情緒”之路

“學而優則仕”的觀念在古代根深蒂固,所以雖然錄取率很低,很多落第者為了追求入仕,還是會繼續選擇科舉,然後很可能會再次遭受打擊。

如此反覆,考生就陷入了報考、落第、再報考的怪圈。付出了大量心血卻沒有得到期望的成果,長此以往也就很容易激起落第者的不滿情緒。落第者為了發洩不滿情緒,花招眾多:

利用合法手段,反對科舉中不合程式及錄取不公問題,爭取自身權益

唐宋政府規定,落第者對考試過程或結果有疑義時,准許擊聞鼓上訴,一旦有人上訴,有關部門要給予受理。《朝野僉載》記載到:

“太學生劉仁範等省試落第,撾鼓申訴:準式卯時付問頭,酉時收策,試日晚付問頭,不盡經業,更請重試。臺付法不伏。”

再如宋開寶六年,翰林學士李昉知貢舉,下第進士徐士廉擊登聞鼓,控告李昉“用情取捨”,並建議舉行殿試,由皇帝親自主持。太祖立即下詔,由皇帝本人重新組織複試。也正因這次事件,殿試正式確定了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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圍攻主考官,聚眾鬧事。

寒窗苦讀數十年,卻頻頻落第,這給考生們造成了巨大的痛苦。為宣洩不滿,他們往往會採取一些過激行為,如圍攻主考官。唐宋時期落第考生圍攻主考官的事件時有發生。如淳化二年十二月:

“左司諫、直史館謝泌奉詔發解國子學,黜落既多,群聚喧詬,懷甓以伺其出。泌知之,潛由他徑入史館,數宿不敢歸,請對自趁。”

落第考生圍追堵截主考官,嚇得主考官幾天不敢露頭,何其可悲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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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僅是一般的主考官,就連歐陽修這樣的大家也遭遇過這樣的事:“

春正月癸未,翰林學士歐陽修權知貢舉。……及試榜出,時所推譽,皆不在選。囂薄之士,侯修晨朝,群聚詆斥之,至街司邏吏不能止。或為《祭歐陽修文》投其家,卒不能求其主名置於法。

”落榜考生的聚眾鬧事聲勢巨大,連街道衙役都管不住他們了。

值得一提的是,考生們這樣的報復行徑使得貢舉官由原來早晨放榜後即出貢院,改為了晚上士子散盡後才出院。主考官也是怕了這幫落榜考生了。

轉變立場,投靠反政府勢力,甚至發動民眾造反。

極端情況下,落榜考生投靠反政府勢力,甚至造反。

唐朝末年,投身於割據政權中的落第士人不可勝數。蘇軾曾說: “

唐自中葉以後, 方鎮皆選列校以掌牙兵,是時四方豪傑,不能以科舉自達者,皆爭為之,往往積功以取旄鉞。

”一些落第舉子投奔藩鎮幕府後,利用幕府的力量發洩自己對政府的不滿和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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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南唐樊若水,因“舉進士,不中第,上書言事,不報”,“遂謀北歸 ”。在北歸之前,他扮成漁翁,乘小船丈量了長江採石江處的寬窄,“得其丈尺之數,遂詣闕,自言有策可取江南。上令學士院試,賜及第”。後來正是在他的帶領下,北宋軍隊在採石江處攻入金陵,滅了南唐。

落第者發動造反最為典型的例子當屬黃巢。黃巢涉獵書傳,但屢舉進士不第,遂造反。黃巢造反的目的十分明確,就是要解決自己的政治出路問題。

在攻陷廣州後,他釋出檄文,歷數朝廷罪過,其中科舉不公、銓貢失才佔據了重要內容。

唐宋政府針對落第士人的安撫對策

落第群體龐大,政府管理困難。一些落第士人勾結、投靠境外敵人,進攻現政府以宣洩自己的私憤的例子比比皆是。這顯然已經成為了國家不安定的重要因素。唐宋政府針對落第人士,為穩定他們的情緒,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1、唐宋統治者不斷完善科舉制度本身,力求在最大程度上解決科舉考試程式方面的不公。如

實行鎖院制、糊名制、

錄製、殿試、覆試等

,盡力減少在考試過程中人為因素的干擾,保證考試的相對公正與公平。另外,還對考試過程中官員舞弊的現象,

加大懲治力度

,藉此減少落第士人的不滿情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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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實行特奏名制度,增加科舉錄取名額,充分發揮科舉制度的功效。特奏名制度始於宋太祖開寶三年。

想要透過特奏名制度被錄取,要滿足兩個主要條件: 一是 "舉數",即被州府舉送參加省試或殿試的次數;二為 "年甲",即年齡。

這兩個條件的具體細則,在宋朝不同時期,規定亦有差異。

宋朝前期,一般是省試進士五舉或六舉、諸科七舉或八舉,年齡在五十以上,特予奏名。北宋中期,一般是曾經殿試進士三舉、諸科五舉,年五十以上,或省試進士五舉年五十、諸科六舉年六十以上,特予奏名。北宋特奏名條件較嚴,但條件有逐漸放寬之趨勢,至南宋時期則已比較寬鬆,越來越多的人可以透過特奏名制度被錄取。

唐宋科舉落榜考生眾多,他們如何發洩情緒,政府又如何安撫他們?

(特奏名狀元魏汝賢)

特奏名制度不僅解決了年老落第者的出路問題,而且幫助政府將所有計程車子納入到政府的統治體系中。

宋代一些明智之士早已認識到了這一點,南宋的蔡絛對特奏名分析的很是透徹,他說:

“國朝科制,恩榜號特奏名本,錄潦倒於場屋,以一命之服而收天下士心爾”。

這也確實是一種非常高明的御人之術, 科舉作用得以進一步發揮, 對士人的籠絡、羈縻甚至遠遠超過科舉正式錄取的作用。

正因特奏名的功效很大,宋朝政府不斷擴大特奏名錄取的名額和範圍,並靈活運用於士人有可能投奔並引起暴亂的地方。如北疆地區,宋政府對士人採取優待政策,放寬特奏名的要求,並將守邊的獎勵納入到科舉中來。

這其實沒有達到招納賢才的目的,卻降低了士人轉變為敵對勢力的機率,減少了他們危害國家統治的可能性

唐宋科舉落榜考生眾多,他們如何發洩情緒,政府又如何安撫他們?

透過特奏名制度錄取的人數眾多,據資料統計,兩宋貢舉共取士約11萬人,其中, 特奏名就佔5萬人,佔總數的45%。這意味著兩宋時期約有5萬落第士人成為特奏名制度的受益者,但同時也成為此項制度的犧牲品。

特奏名制度給予考生的官職不高,但重要的是給他們“科第出身”的身份,這是政府對他們學識、政治和社會地位的一種承認,

而這正是眾多士子十分需要的。有了這種出身,他們就脫離了民的階層,實現了身份的轉化,成為官僚隊伍的一分子。統治者也正是利用這套功名體系,實現著對下層士人的有效控制。

結語

不得不說,落第者的命運是悲慘的,從一個翩翩少年到一個白髮老頭,一生苦讀,最後只能得到一個屬於安慰性質的官職。同時,他們又是可悲的,憑藉著讀書人的自尊和高傲,寧願一條路走到黑,也要得到科舉制度的承認。

參考文獻:

《文獻通考》

《朝野僉載》

《宋史》

《舊唐書》